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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760 公司简称:中航沈飞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6-035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8月27日在沈飞宾馆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董事长纪瑞东因公务授权委托董事李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左林玄、张绍卓因公务授权委托王仁泽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李建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26-036)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纪瑞东、刘志敏、陈顺洪、楚海涛、王仁泽、李建回避表决,公司6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6-037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明确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该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明确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6-036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30号)同意注册,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沈飞”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9,245,283.02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3,970,754,716.98元;另扣除印花税及发行登记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67,893.4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69,686,823.57元。 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6月20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5]第7-0000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873,886,082.24元,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包括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登记费; 注2: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在募集资金管理中严格执行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签订与履行情况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通过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飞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航空维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航公司”)实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沈飞公司、吉航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陵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际大厦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5年7月8日,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及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中信建投证券、中航证券及沈飞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于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中信建投证券、中航证券及吉航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按照上述协议履行了相关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陵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际大厦支行无协议签署权,公司分别与其主管上级单位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于洪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11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沈飞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沈飞公司、吉航公司及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88,767,997.25元、置换公司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5,471.70元,置换金额共计1,088,843,468.9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7-00017号),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披露的《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编号:2025-060)。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10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沈飞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沈飞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对沈飞公司增资3,481,236,582.58元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2月13日披露的《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编号:2025-051)、《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编号:2025-065)。 2025年10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沈飞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吉航公司增资39,330.00万元以实施“飞机维修服务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2026年1月15日披露的《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5-056)、《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编号:2026-002)。 2025年11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沈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建设内容优化调整的议案》,同意将复合材料生产线能力建设项目和钛合金生产线能力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6年1月延期至2026年12月;对飞机维修服务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优化,并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11月延期至2027年12月,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披露的《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建设内容优化调整的公告》(编号:2025-06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及“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实际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不包括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登记费; 注2:“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指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金额人民币396,968.68万元; 注3:部分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半年度实现的效益”不适用;预计效益系年度效益,半年度效益实现情况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不适用; 注4:受产业园建设及相关领域技术快速迭代等原因影响,为保证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结合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经公司2025年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已将“复合材料生产线能力建设项目”及“钛合金生产线能力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调整至2026年12月,将“飞机维修服务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的完成时间调整至2027年12月; 注5:“偿还专项债务”项目已完成全部债务偿还; 注6:“补充流动资金”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及“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金额人民币71,338.68万元; 注7: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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