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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总股本96,897,08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454,300股后的总股本96,442,7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于2026 年3 月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6 年4 月1 日,为55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股票期权19.92 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 年3 月13 日、2026 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相关公告。 (二)公司于2026年4 月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6 年5 月19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 5 月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相关公告。 (三)公司于 2025 年4 月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26 元/股(含)。 本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股份出售的情况)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 年6 月12 日实施完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0.26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9.27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 年6 月1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截至2026 年4月2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54,300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4,382,590.35 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数为204,500 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41,109.70 元(不含交易费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249,800 股,使用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41,480.65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4 月29 日、2025 年4 月30 日、2025 年6 月6 日、2025 年7 月28 日、2026 年4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相关公告。 (四)公司于 2026 年4 月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6 年5 月19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69,342,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454,300 股后的总股本68,887,700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777,54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27,555,08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96,897,080 股。2025 年度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已于 2026年 6 月8日实施完成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由69,342,000股增加至96,897,08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 月28 日、2026 年 6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相关公告。 (五)公司2026年6月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因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实施完成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对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总数由1,364,700份调整为1,910,580 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165,500 份调整为1,631,700 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9,200份调整为278,880 份;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99.86 元/份调整为71.19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相关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6-037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6年8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的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6-036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会议定于2026年8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龙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4,803,598.4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30,767.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95,431,430.79元,减去2026年向全体股东派发的2025 年度现金红利合计13,777,540.00元,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15,326,722.28元;母公司报表2026年半年度净利润为 11,307,670.0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30,767.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65,290,604.74元,减去2026年向全体股东派发的2025 年度现金红利合计 13,777,540.00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61,689,967.77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661,689,967.7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总股本96,897,08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 454,300 股后的总股本96,442,7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715,422.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金额占2026年半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 68.23%,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22.17 %。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核心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公司的凝聚力,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发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的工作热情,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激励与贡献挂钩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李玉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李玉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将放弃获授权益的限制性股票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时取消激励对象资格;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9)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股票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根据归属结果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10)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制定或修改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他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及事宜。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玉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经调整后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客观反映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和经营现状,有利于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效结合,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核心员工及其他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公告》等相关内容。 关联董事陈龙发先生、李玉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69,342,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54,300股后的68,887,7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777,54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27,555,080股。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9,342,000股增加至96,897,08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由人民币69,342,000元增加至人民币96,897,080元。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经营范围的变更,同时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公告》及修订后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修订后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促进和保障董事会秘书积极履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修订后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决定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相应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现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银行申请增加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 万元,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本次增加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其他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事项。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状况,提请授权董事长在授信总额度内予以调整拟申请银行间的额度,并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及融资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事宜,其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年 9月 16 日(星期 三 )14:30 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6月1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69,342,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54,300股后的68,887,7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777,54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27,555,08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96,897,080股。2025年度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上述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9,342,000股增加至96,897,080股,注册资本将相应由人民币69,342,000元增加至人民币96,897,080元。 二、经营范围增加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同时,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 三、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经营范围的变更,同时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修订后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 本次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6-045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14:3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9月10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9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高新开发区建安路德的工业园A栋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 2、特别说明:上述提案1.00、2.00、3.00、4.00、5.00、6.00、7.00项为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议案披露情况: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审议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9月14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证券法务部。 2、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高新开发区建安路德的工业园A栋公司二楼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另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及《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另需代理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3)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并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以便登记确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股东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请在寄出信函、发送电子邮件、传真后与公司证券法务部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5、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刘焕明 联系电话:0755-23508348 联系传真:0755-86060601 电子邮箱:IR@phoenixcompany.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高新开发区建安路德的工业园A栋 邮政编码:518103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说明: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与原件保持一致,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4.没有事项请填写“无”。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91 2.投票简称:菲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股东会召开当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对列 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按照本人(本公司)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本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 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 填写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2.授权委托书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4.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证券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6-039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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