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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目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8,640,220,6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 三、重要事项 (一)经营情况 2026上半年,全球经济呈现“低增长、高波动、强分化”特征,地缘冲突、通胀压力、货币政策分化持续制约全球复苏进程。国内经济运行总体延续向好向优态势,上半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69.6万亿元,同比增长4.7%。全球重卡行业销量延续增长态势,新能源渗透率加速突破;工程机械行业内外需求协同增长,电动化产品实现规模化放量;农业装备行业整体平稳运行,结构分化特征显著,大型高端化、智能化产品保持较快增长;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速,带动大功率备用发电机组、燃气分布式能源系统需求快速增长,发电发动机市场进入高速增长期。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态势稳健向好,绿色化、全球化、数智化和生态化转型深入推进,依托技术赋能、创新变革与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各业务板块协同发力实现结构性增长。 1.动力系统业务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传统动力升级、新能源动力突破两大核心赛道协同发力,实现重点产品迭代、核心技术跃升,行业领先优势进一步巩固。传统动力领域,技术攻坚与市场拓展双轮并进。公司聚力攻克高端柴油机关键核心技术,“高性能柴油机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入研、产、供、销、服运营全流程,数智化转型纵深推进,牵头的“动力装备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联合体”项目入选工信部首批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建设先行先试名单;生产制造与质量管理体系持续优化,入选首批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培育名单;建成行业首家零碳工厂,产品的技术、质量、成本、服务竞争力稳步增强。市场拓展多点突破,切入头部快递物流客户配套体系,深化与龙头企业合作。新能源动力领域,加速技术向市场转化。公司构建起氢动力、燃料电池、动力电池协同发展的完整产业体系。新能源三电多款核心产品放行,完成国内首款氢内燃机国六法规认证。上半年,发动机销售41.5万台,其中,高附加值M系列大缸径发动机销售6,700台,同比增长31.5%;新能源动力电池销量4.7GWh、同比增长103%。变速箱销售48.1万台,同比增长3.9%;车桥销售56.7万根,同比增长17.7%。 ■ 2.商用车业务 公司坚持整车整机龙头带动战略,不断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推动产业链协同升级。旗下子公司陕重汽上半年整车销量7.6万辆,同比增长5.1%;其中出口销量3.1万辆,创历史同期新高,同比增长16%。国内市场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新能源重卡销量同比增长45%,产品矩阵全面发力,成为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专用车市场抢抓增量机遇,深化与上装企业战略合作,上半年销量同比增长41%,份额同比提升1.4个百分点。同时,深挖细分市场需求,构筑差异化竞争优势,针对性推出适配长途干线、西南载货、绿通零担以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多款燃油及新能源车型,产品矩阵进一步完善,精准覆盖多元市场需求。出口市场多元化布局实现突破。公司聚焦热点市场精准发力,上半年销量超千辆市场增至14个,实现越南等多个市场销量同比近翻番增长。 ■ 3.农业装备业务 公司积极融入和服务国家粮食安全、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战略,旗下潍柴雷沃坚定不移实施业务聚焦、创新驱动、质量升级、全球化等四大战略,提速高端转型升级,推动行业绿色发展,加快打造世界一流农机装备企业。治理管控质效稳步提升,经营业绩保持稳健增长。主要产品市占率稳步提高,大马力拖拉机、小麦机GM系列、履带机RG金标版结构占比同比大幅提升。科技创新成果持续涌现,产品技术竞争力不断增强。发布国内首款完全自主可控410马力新能源ECVT拖拉机;推出2026款雷沃谷神CF、CE系列玉米机,产品高效节油;连续三年蝉联中国农机企业创新能力榜首。客户服务能力全面升级,全维度赋能粮食增产丰收。自主研发的AI大模型首次投入“三夏”大规模实战应用,精准预测最佳收割窗口期;拖拉机、收获机等11项产品入选第18届农机用户满意品牌;大型收获机械新工厂开工建设,着力提供品质过硬的高质量产品。 ■ 4.智慧物流业务 2026年上半年,海外子公司凯傲实现收入56.9亿欧元,同比增长3.5%;其中,工业车辆和服务业务实现收入40.8亿欧元,智能自动化解决方案业务实现收入16.3亿欧元,同比增长17.6%。整体实现净利润2.08亿欧元,同比大幅增长。持续推进人工智能、机器人及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落地应用,深化全球产业协同、完善智能仓储生态布局,助力构建智能高效、可持续的现代化仓储运营体系。海外技术试点落地,物理AI实现场景化突破。深化产业协作,在GXO物流仓库部署AI赋能的自主工业车辆试点,推动物理AI技术由仿真开发阶段正式迈入实际运营场景。数字孪生技术落地欧洲,仓储运营韧性稳步提升。率先在欧洲应用数字孪生构建平台,持续强化仓储设备、系统及全流程的仿真优化能力,全面提升运营效率与抗风险韧性。产业生态布局持续补强,智能仓储解决方案迭代升级。通过战略投资江苏智库智能科技公司,联合推出“AI智能库”一体化解决方案,进一步夯实高密度托盘存储、仓储机器人及智能软件平台等核心领域布局,为打造更智能、更高效、更可持续的现代化仓储运营体系提供坚实支撑。 ■ 5.电力能源业务 公司发电产品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通讯系统、油气田、电站等领域,专注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效、可靠、绿色的一体化电力能源解决方案。公司抢抓全球AI算力新基建机遇,实现全方位突破。发电产品销售6.5万台,同比增长31.3%,其中数据中心发电产品上半年销量超越2025年全年总量,成功切入全球顶级数据中心及头部云厂商核心供应链。同时,公司加速SOFC产品产业化进程,已与商业楼宇、工业园区等多家客户开展商业化应用。公司依托PSI等海外产业平台持续深化全球布局,电力能源板块国际化、商业化进程全面提速,已成为支撑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增长曲线。 ■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其他重大事项及其进展已经在临时公告中披露,详见以下披露索引: ■ 董事长:马常海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6-054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07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93,387,389股新股。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792,682,92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6.4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2,999,999,986.4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942,705.93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88,057,280.4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1日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1)第0021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33,449.99万元,其中:2026年上半年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金额为人民币46,739.56万元(不含未置换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外币支付金额人民币34,516.20万元),以前年度使用金额人民币886,710.4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53,771.45万元(含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人民币88,415.7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3,771.45万元,理财产品投资余额为人民币41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以上期末余额数据与各明细数值计算不相等(如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从2021年5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寒亭区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详见2021年5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933,449.9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7月30日,经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批准,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5月11日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5,649.92万元,并于2021年8月完成资金置换。同时,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且已由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和信”)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1)第000287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额度自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到期日(2025年7月28日)后12个月内循环使用。 本报告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的收益为人民币3,070.46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53,771.45万元(含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3,771.45万元,理财产品投资余额为人民币410,000.00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改变募投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改变募投项目情况表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件1: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中未包含公司已经以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外币支付募投项目投资款尚未置换的金额人民币34,516.20万元。 注2:“H平台发动机智能制造升级项目”于2026年5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适用预计效益测算。该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9,999.88万元,募集资金投入比例为100%。 注3:“大缸径高端发动机实验室建设项目”于2025年6月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适用预计效益测算。该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07,500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8,543.18万元,募集资金投入比例为82.37%,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人民币18,956.82万元,主要系项目完成投产时部分合同资金尚未到支付节点所致。该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的结余,募集资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注4:“自主品牌大功率高速机产业化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人民币68,500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8,499.89万元,募集资金投入比例为100%。 注5: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的尾差(如有)系数据计算四舍五入所致。 附件2: 改变募投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6-055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5年度分红派息,并已在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2026年中期分红派息方案,公司将在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次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派息。根据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要求,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人民币4.894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003元/股(下称“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审议及批准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3日,公司内部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11月8日,公司披露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11月6日,公司收到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重工”)下发的《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山东重工投资字〔2023〕18号),山东重工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2023年11月8日,公司披露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5.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3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和2023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及批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审议及批准关于向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12月20日,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7,827万股,每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6.264元。 9.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和2024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拟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时,公司2024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有关事项的议案》。 10.2025年1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拟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H股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有关事项的议案》。 12.2025年4月15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9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A股限制性股票共189万股的回购注销手续。 13.2025年7月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5.2025年9月3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14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A股限制性股票共209万股的回购注销手续。 16.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7.2025年12月26日,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上市流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65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94.98万股。 18.2026年3月16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3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共118.42万股的回购注销手续。 19.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026年7月14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激励计划664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共2,192.4万股的回购注销手续。 21.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价格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要求,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026年8月7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度A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4元(含税)。2026年8月13日,公司已实施完成2025年度分红派息。 公司同时在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以目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7元(含税)。公司将在本次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派息。 根据上述规定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人民币4.894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003元/股(即4.894-0.374-0.517=4.003元/股)。 三、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意见 公司已实施完毕2025年度分红派息,并在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了2026年中期分红派息方案,公司将在本次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派息。根据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要求,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人民币4.894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003元/股(即4.894-0.374-0.517=4.003元/股)。 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后续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二次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会议决议; 3.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6-056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次激励计划”)中5名原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形,根据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A股限制性股票共13.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下称“本次回购注销”),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审议及批准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3日,公司内部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11月8日,公司披露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11月6日,公司收到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重工”)下发的《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山东重工投资字〔2023〕18号),山东重工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2023年11月8日,公司披露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5.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3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和2023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及批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审议及批准关于向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12月20日,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7,827万股,每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6.264元。 9.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和2024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拟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时,公司2024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有关事项的议案》。 10.2025年1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拟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H股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有关事项的议案》。 12.2025年4月15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9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A股限制性股票共189万股的回购注销手续。 13.2025年7月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5.2025年9月3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14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A股限制性股票共209万股的回购注销手续。 16.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7.2025年12月26日,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上市流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65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94.98万股。 18.2026年3月16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3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共118.42万股的回购注销手续。 19.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026年7月14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激励计划664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共2,192.4万股的回购注销手续。 21.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5名原激励对象发生工作调动、退休、辞职等情形,根据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A股限制性股票共13.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并按规定向其中2人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1.有1人因工作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由公司按人民币4.003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 2.有1人因退休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由公司按人民币4.003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 3.有3人因个人原因辞职,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价格为人民币4.003元/股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结合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作出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价格,确定回购价格为人民币4.003元/股。 注:按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派息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已实施完毕计算的回购价格为人民币4.003元/股,具体请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注销数量、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拟对上述5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A股限制性股票合计13.2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1686%,占公司当前总股本(A股和H股)的0.0015%、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0.0020%)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并按规定向其中2人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52.84万元及对应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32,000股,总股份数变更为8,640,088,621股。 ■ 注1:具体数据以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注2: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的尾差(如有)系数据计算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意见 薪酬委员会对拟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查,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后续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手续。” 七、本次回购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二次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会议决议; 3.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6-053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确认,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70,126.54万元,公司2026年半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826,753.14万元,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855,347.29万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目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8,640,220,6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4,466,994,061.06元。 2026年中期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则以A股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6-057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原激励对象发生工作调动、退休、辞职等情形,根据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A股限制性股票共13.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下称“本次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640,220,621元减少至人民币8,640,088,62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8月28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1:30、13: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 邮政编码:261061 联系电话:0536-2297056 电子邮件:securities@weichai.com 3.债权申报所需文件: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6-051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下午2:30,在北京市召开了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下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马常海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3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3名,其中10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董事马旭耀先生书面委托职工代表董事黄维彪先生,董事Michael Martin Macht先生、独立董事张伟丽女士均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迟德强先生对董事会所有议案代为投票。经审查,董事马旭耀先生、Michael Martin Macht先生,独立董事张伟丽女士的授权委托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参会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关于公司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目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8,640,220,6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6年中期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则以A股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三、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马常海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2人,其中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五、关于注册资本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及《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六、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已实施完毕2025年度分红派息,并在本次会议同时审议了2026年中期分红派息方案,公司将在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次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派息。根据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要求,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人民币4.894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003元/股(即4.894-0.374-0.517=4.003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中5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A股限制性股票共13.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按规定向其中2人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52.84万元及对应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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