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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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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华能蒙电 公告编号:临2026-046
  债券代码:240364 债券简称:23蒙电Y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蒙电”或“公司”)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及北方多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75.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上述事项涉及的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及税费、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等。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商业银行开立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近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已经办理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31号),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65,000万元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6,437,246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每股发行价格4.94元,募集资金总额2,649,999,995.2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711,337.4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44,288,657.7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6)验字2110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6年1月14日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石羊桥东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配套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其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华能蒙电 公告编号:临2026-045
  债券代码:240364 债券简称:23蒙电Y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4日 (星期一)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7日 (星期一) 至9月11日 (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8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9月14日 (星期一) 10:00-11: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4日 (星期一) 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9月14日 (星期一)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7日 (星期一) 至9月11日 (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阿力亚
  电话:0471-6222388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华能蒙电 公告编号:临2026-042
  债券代码:240364 债券简称:23蒙电Y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聚达发电资产开展类REITs续发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公司拟继续以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聚达发电”)作为标的资产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新发行一期定向资产支持票据(类 REITs)(具体名称以实际确定为准,以下简称“续发类REITs”)。
  ● 本次续发类REITs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续发类REITs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续发类REITs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报交易商协会审批。
  一、交易背景概述
  2023年11月,公司以聚达发电2×600兆瓦火电机组作为底层资产发行了“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光穗内蒙华电定向资产支持票据(类REITs)”(以下简称“聚达发电类REITs”),发行规模20.01亿元。
  聚达发电类REITs已于2026年8月4日进入优先收购行权期。公司作为优先收购权人,已于2026年8月18日向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瑞信托”)出具了《行权通知》,确认将行使优先收购权,并指定资产证券化产品作为优先收购行权主体。
  二、续发类REITs的项目方案
  (一)基础设施项目
  公司拟继续选取聚达发电2×600兆瓦火电机组作为开展续发类REITs的基础设施项目,预计发行规模不超过20.01亿元(最终金额以有权审批机构审批的结果确定)。
  (二)聚达发电类REITs项下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百瑞信托(代表聚达发电类REITs)作为A类有限合伙人、公司作为B类有限合伙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分别持有内蒙古聚穗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穗能源”)78.7485%、21.2121%、0.0394%的份额。聚穗能源和公司分别持有聚达发电99.00%和1.00%的股权。
  (三)续发类REITs的交易结构
  1.续发类REITs作为优先收购权行权主体,百瑞信托(代表聚达发电类REITs)作为发起机构,以行权对象(其持有的聚穗能源A类有限合伙份额)作为基础资产,委托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信托”)设立资产支持票据信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向投资人募集资金。
  2.英大信托(代表续发类REITs)向百瑞信托(代表聚达发电类REITs)指定账户支付募集资金,作为优先收购权行权价款,从而受让其持有的聚穗能源A类有限合伙份额。交易完成后,英大信托将变更登记为聚穗能源A类有限合伙人。本次续发及优先收购权行权业务不涉及聚达发电股权变动,公司仍保留对聚达发电的控制,将继续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续发类REITs的产品要素
  1.发起机构:百瑞信托。
  2.基础资产:百瑞信托持有的聚穗能源A类有限合伙份额。
  3.底层资产:聚达发电持有的2×600MW火电基础设施项目。
  4.发行规模及票据分层:发行规模预计不超过20.01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发行规模预计不超过20.00亿元,次级资产支持票据发行规模预计不超过0.01亿元。
  5.产品期限:与聚达发电火电机组剩余期限命保持一致。公司在续发类REITs存续期特定期间享有优先收购权,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行权并确定行权方案,产品期限结构以发行文件载明的信息为准。
  6.优先收购机制:公司作为优先收购权人,在特定期间享有优先收购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票据信托持有的有限合伙份额、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聚达发电股权以及新设服务信托受益权(或信托贷款债权)组合、聚达发电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的权利。
  7.运营管理机制:公司作为运营管理机构,在续发类REITs存续期对聚达发电提供运营管理服务,但不承担运营保障支持及履约支持义务。
  8.投资回报及其调整机制:投资回报作为投资人权益投资收益目标,以簿记建档发行结果为准。投资回报将在续发类REITs存续期动态调整。
  投资回报并非对投资人构成承诺或保证,亦不构成对投资收益的保底约定,公司不对资产支持票据的本金和投资回报承担任何保底义务。
  以上产品要素及续发类REITs相关的其他要素均以最终签署的交易文件为准。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续发类REITs发行及存续期间的一切相关事宜,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续发类REITs发行及存续期的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权审批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续发类REITs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续发类REITs的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投资回报调整机制、期限结构、条件和其他事宜。
  2.根据续发类REITs发行方案的执行及有权机构审批情况,执行或适时调整聚达发电类REITs行权方案(包括不限于根据续发类REITs募集资金确定行权价款等)。
  3.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谈判、签署或修订本公司签署的与续发类REITs发行及存续期相关的全部合同或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优先收购协议、运营管理协议、股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等。
  4.如有权审批机构对本次续发类REITs的监管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有权审批机构的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意见),对本次续发类REITs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推进续发类REITs的发行工作。
  如决定终止,重新制定优先收购行权方案(包括不限于行权主体、行权对象、行权价款、支付时点等),并与百瑞信托(代表聚达发电类REITs)就新的优先收购行权方案达成一致意见。
  5.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续发类REITs存续期间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收购权并确定行权方案(包括不限于行权主体、行权对象、行权价款、支付时点等)。
  6.办理与续发类REITs发行及存续期间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以聚达发电资产开展类REITs续发业务,可以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助力绿色转型,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类REITs续发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类REITs续发业务系英大信托(代表续发类REITs)自百瑞信托(代表聚达发电类REITs)受让聚穗能源A类有限合伙份额,不会造成聚达发电的实际控制权变更。
  (二)存在的风险
  1.续发类REITs待交易商协会审批通过并核发《接受注册通知书》后,方可履行备案手续并发行。
  2.截至目前,续发类REITs的发行交易条款、时间安排尚未最终确定。续发类REITs作为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其顺利实施可能受到政策环境和资本市场情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其发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完善申报发行材料等工作,并根据申报发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续发类REITs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华能蒙电 公告编号:临2026-043
  债券代码:240364 债券简称:23蒙电Y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华能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能财务公司”)1987年10月27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87〕333号文件)批准成立,于1988年5月21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70亿元人民币。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04H313310001。
  法定代表人:蒋奕斌
  注册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明朗南街99号5-7层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
  二、华能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华能财务公司已按照《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华能财务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通过设立合规管理委员会并与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合署办公,实现合规与法治协同运作;建立“专职+兼职”合规管理员机制,并依托制度流程深度融合,将《合规内控流程管控清单》嵌入业务全链条。同时,以多元宣教持续培育“内控优先、合规为本”的文化氛围,形成了权责清晰、制衡有效、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环境,为风险内控合规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华能财务在风险识别与评估方面,构建了分层分级、动态闭环的管理机制。在时间维度上,通过“按月监测、分级预警”的指标体系和“按季排查、全面覆盖”的专项机制,实现了风险的早识别与前瞻性防控;在评估深度上,运用“影响程度与可能性”双维度模型对各类风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通过资产质量分类、流动性压力测试等工具,精准识别潜在风险敞口。同时,将《管理流程图》等管控要求嵌入制度体系,强化合规审查与内控评价,确保风险识别贯穿业务流程全链条。华能财务整体风险可控,为经营稳健运行提供了有效支撑。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华能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和流动性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1)资金计划管理方面,华能财务公司业务经营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拆借业务管理等制度,保证其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华能财务公司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华能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其结算平台在网上提交指令实现资金结算。当结算平台发生异常故障时,成员单位可通过提供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为降低风险,华能财务公司将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需带出单位使用时,由其结算部双人携带。
  (4)对外融资方面,华能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仅限于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入资金,在资金充裕时,择机开展拆出资金业务。
  2.信贷业务控制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华能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华能集团的成员单位。为防范信贷业务风险,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华能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信贷业务统一授信管理办法》等二级管理制度以及《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等三级业务操作规程。华能财务公司制定了贷款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加强信贷业务管理。
  (1)贷前管理
  华能财务公司信贷部具体负责贷款的调查和审查工作。贷款调查人负责对借款人的资格、提交的材料是否充分合规,对借款人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以及风险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出具贷款调查报告;贷款审查人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贷款调查报告及相应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审查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借贷合同的规范性、借贷手续的完备性、借款人的偿付能力及担保、抵押或质押的效力提出审查意见;贷款调查和审查意见均需经信贷部门经理复审。
  (2)贷中管理
  华能财务公司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审查资金的充足性和可用性,在贷款审批表上签字确认。华能财务公司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借贷行为的合规性及借贷合同的规范性并出具合规审查意见书。按照华能财务公司相关授权制度及业务审批权限相关规定,贷款发放还需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3)贷后管理
  华能财务公司信贷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
  3.投资业务控制
  华能财务公司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对外投资。为确保规范实施投资业务,华能财务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为防范投资风险提供了制度保证。华能财务公司证券投资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原则。华能财务公司证券投资规模满足国家金融监管证券投资比例的监管指标。
  4.内部审计控制
  华能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一一纪律检查与审计部,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华能财务公司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
  5.信息控制系统
  华能财务公司建立了满足监管要求及公司自身管理需要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检查分析系统、人行金融基础数据、利率报备系统,与核心业务系统直联取数的人行征信系统,满足国资委大额资金监测的数据报送系统和满足公司自身经营管理和监管数据报送需要的数据分析平台。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华能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执行有效。在资金管理方面华能财务公司能够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华能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华能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二)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情况
  华能财务持续深化全面风险管理,构建了“制度一流程一机制”多维一体的风控体系。通过月度动态监测与季度全级次排查,精准识别重点领域风险;依托双维度评估模型,对风险进行定性定量分类研判,实现前瞻性防控。在制度层面,修订《风险内控管理规定》等核心制度,将管理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在执行层面,严格落实合同、制度及重大决策100%合规审查。同时,扎实推进反洗钱专项治理与合规文化建设,通过全员承诺、案例警示及专题培训,持续提升风险履职能力,实现重大风险事件“零发生”,资产质量保持稳定,经营态势平稳可控。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截至2026年6月30日,华能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见下表):
  ■
  四、公司在华能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2026年初,本公司在华能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5.55亿元,本年增加143.15亿元,本年减少146.05亿元,2026年6月末在华能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2.65亿元,在其他银行存款余额为6.97亿元,在华能财务公司存款比例为27.51%。2026年年初,本公司在华能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0.6亿元,本年新增0.04亿元,本年减少0.64亿元,2026年6月末贷款余额为0亿元,在其他银行贷款余额为128.96亿元。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华能财务公司由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持有52%股权、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股权,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3月修订)》的规定,本公司通过查验华能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对华能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一)华能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依法合规经营;
  (二)未发现华能财务公司各项经营存在不符合国家金融监管规定的情形;
  (三)华能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方面未发现重大风险事件及缺陷,未发现目前经营存在重大风险问题。
  七、其他说明
  无。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华能蒙电 公告编号:临2026-044
  债券代码:240364 债券简称:23蒙电Y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能蒙电”)现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31号),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65,000万元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6,437,246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每股发行价格4.94元,募集资金总额2,649,999,995.2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711,337.4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44,288,657.7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6)验字21100003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
  综上所述,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的金额为2,649,999,995.24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00元,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0.00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监管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石羊桥东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49,999,995.24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49,999,995.24元,具体情况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6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6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6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华能蒙电 公告编号:临2026-041
  债券代码:240364 债券简称:23蒙电Y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
  (三)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四)董事12人,实到12人。
  (五)公司董事长高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公司《关于以聚达发电资产开展类REITs续发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聚达发电资产开展类REITs续发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2)。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公司《关于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报告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高原、长明、王志刚、张岩、张军、李文东、王晓戎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3)。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同意公司《关于签订公司经理层成员2026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张岩、王晓戎董事为经营业绩责任书的签约人,故回避表决。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同意《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6-044)。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同意《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报告及摘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公司代码:600863 公司简称:华能蒙电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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