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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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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注:1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回购方案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46,60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784%,最高成交价为67.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296,903.87元(不含交易费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6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强化全球M2C直销品牌竞争力,把握全球消费级光伏储能市场需求增长机遇,实现营业收入22.06亿元,同比增长34.71%。报告期内,受地缘政治局势、出口贸易政策变化及国际外汇市场波动等多重外部因素叠加影响,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8.03万元,同比下降91.53%。毛利率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40.59%,同比下降1.16个百分点;但第二季度毛利率达40.49%,同比提升0.64个百分点,显现出改善趋势。后续随着海外产能布局稳步落地及全链条降本增效的持续深化,公司成本压力有望逐步缓解,长期稳健经营的基础将进一步夯实。
  (1)核心市场高增,深化“三位一体”全球渠道网络
  公司持续深化消费级全场景光伏储能解决方案品牌战略,以产品创新驱动全球市场快速增长。分区域来看,欧洲市场表现亮眼,实现营收同比增长123.15%;北美市场实现营收同比增长39.13%。在渠道端,公司不断完善官网独立站+第三方电商平台+线下零售的渠道生态布局,业务已覆盖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储能及光伏产品累计销量超700万台。线上方面,品牌官网独立站营收同比增长39.78%,占总营收比重达30.52%,稳居行业前列;线下方面,公司深化与Costco、Home Depot、Best Buy、Canon等全球知名零售商的合作,产品入驻超10,000家实体门店,线下零售渠道营收同比增长26.63%,全球品牌影响力与市场占有率持续稳步提升。
  (2)数字化运营提质增效,费用率水平持续改善
  依托丰富的产品矩阵与品牌影响力,公司全面深化数字化运营与渠道精细化管理。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引入AI工具优化广告投放结构与素材质量,精准匹配用户需求与使用场景,有效提升了品牌营销转化效率。2026年上半年,公司销售费用率同比下降1.98个百分点,管理费用率同比下降0.31个百分点,提质增效成果逐步显现,整体运营效率持续改善。
  (3)保持高研发投入,全场景产品矩阵驱动战略落地
  公司聚焦消费级全场景光伏储能技术创新,加速技术成果转化。2026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同比增长61.1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球累计布局专利2,915项(其中境内外已授权专利1,418项,含发明专利134项;在审专利1,497项),其中光伏领域专利累计达884项(已授权502项,在审382项)。在工业设计领域,公司累计荣获德国红点至尊奖、美国CES创新奖等149项国际大奖,并连续三年荣膺Seal Awards可持续发展产品奖。依托深厚的技术积累,公司持续拓宽家庭绿电解决方案的使用场景。上半年,公司陆续推出全新庭院阳台光储系统SolarVault 3系列、核心应急备电产品HomePower3600 Pro Max、冰箱备电产品FridgeGuard、三防户外电源1500 Ultra、光伏遮阳棚以及Jackery Ark AI HEMS智能家庭能源管理系统等多款新品。凭借产品矩阵的快速升级,上半年公司核心应急备电产品营收突破3.5亿元,SolarVault 3系列累计销量近2万台。消费级光伏储能全场景解决方案已成为拉动公司业务增长的核心驱动力,战略先发优势正逐步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3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541,66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7.50元,共计募集资金5,828,645,675.00元,扣除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202,814,100.00元(实际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为204,314,100.00元,前期已预付不含税保荐费1,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625,831,575.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托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735,170.5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94,596,40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9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注:结余差异系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43,848.3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授权,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有1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同时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的名称变更为“新能壹号大厦项目”。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4日、2026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安排,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在原审批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1月11日内有效。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述大额存单均系到期前可公允价格转让,满足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要求。
  注2: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中涉及使用的超募资金为162,048.32万元。
  (2)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2023年11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95.7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46,609股,成交总金额为50,296,903.8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2026年未发生使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3)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29,719.03万元用于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为契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并结合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华宝新能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
  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的名称变更为“新能壹号大厦项目”。
  (4)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5,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7.1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5,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1.18%)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7,5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1.69%)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6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2.20%)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2.20%)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25,164.34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中的“场地购买费用”及“场地装修费用”合计14,245.8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以自有资金租赁办公场所的方式继续实施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为10,918.54万元。
  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的名称变更为“新能壹号大厦项目”。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表1: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承诺投资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8,574.60万元永久补流形成。
  附表2:
  2026年半年度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子公司对2026年半年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6年半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70.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说明:上表存在加计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导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截至2026年6月30日,经测试,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70.2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上半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70.28万元,同时将减少2026年上半年利润总额1,770.28万元。
  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副董事长温美婵女士、董事白炜先生、董事楚婷女士、独立董事李小祎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6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本次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所需资金,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延长建设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中,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陈自强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5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款项10,743,406.10元,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541,66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28,645,67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4,049,270.5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94,596,40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3日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第3-90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所有支出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主要原因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因此,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对涉及的人员薪酬等款项,由公司存放自有资金的基本户及一般户进行支付,公司每月对募投项目发生的上述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款项的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董事会前6个月内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款项21,417,506.9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实施置换的相关规定,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董事会前4个月内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款项10,743,406.10元。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募投项目实施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人员安排,向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事先报备项目人员名单;项目人员每月薪酬等款项在对应募投项目中列支,由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统一支付;
  (二)财务中心按月统计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需由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统一支付的人员薪酬等款项的具体金额情况,并建立明细台账;
  (三)财务中心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将需由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统一支付的人员薪酬等款项的对应金额,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并定期汇总报送保荐机构;
  (四)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人员费用支付的合规性,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6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延长建设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541,66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28,645,67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4,049,270.5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94,596,40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3日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第3-90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14,245.80万元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2,661.20万元,合计66,907.00万元投资建设“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公司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25,164.34万元,变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中的“场地购买费用”及“场地装修费用”合计14,245.8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以自有资金租赁办公场所的方式继续实施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为10,918.54万元。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投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募集资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专户余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1日、2025年9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募集资金项目“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的专户余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1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4年10月31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46,609股,成交总金额为50,296,903.8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29,719.03万元用于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14,245.80万元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2,661.20万元,合计66,907.00万元投资建设“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公司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25,164.34万元,变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中的“场地购买费用”及“场地装修费用”合计14,245.8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以自有资金租赁办公场所的方式继续实施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为10,918.54万元。
  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26.75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一)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6年8月2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注2: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
  (二)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项目数据分析模型和信息化系统的开发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加强了对各实施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调度资源配置,优化项目实施人员架构,进而有效降低了项目实施成本和费用。同时,软件及部分配套硬件的购置、人员薪酬以及项目所需咨询服务费的实际支出均小于计划支出,由此产生资金节余。
  2、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2026年8月21日,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54.4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届时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
  (一)延期、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目前的实施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在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将“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1年至2028年3月。
  同时,募投项目“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龙华区嘉安达大厦19层08室、鸿创科技中心厂房2栋1单元4层”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繁路东侧嘉安达科技工业园厂房五栋3-5层、六栋4层”。
  公司将在本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更好地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延期、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基于市场发展趋势及商业化落地考量,公司重构组建家庭储能开发团队,同时调整产品定位并开展系统性技术迭代,适度控制投入进度,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缓。经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市场需求变化和系统性技术迭代等因素,基于项目目前的进度,公司计划在不改变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8年3月,同时,公司优化办公布局,调整募投项目“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综合考虑实际使用情况,拟同步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更好地推进募投项目实施。
  (三)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
  (1)抢抓行业发展机遇,巩固并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当前全球能源转型持续向纵深推进,分布式清洁能源加速向居民用能场景渗透,家庭光储已成为各国保障能源安全、推进“双碳”目标落地的关键抓手。受全球电价上行、电网波动加剧、多国补贴政策密集落地等多重因素驱动,全球户用光储市场已进入快速扩容周期。根据《2026全球户用储能产业白皮书》,2025年全球户用储能新增装机约29GWh,同比增长14%;同期全球户用储能系统出货量达35GWh,同比增长近50%,累计装机突破187GWh;预计到2030年全球户用储能电池系统终端市场规模有望达到193亿~227亿美元,2025-2030年复合年增长率保持在12%~16%区间,家庭光储市场长期成长空间广阔。
  公司作为全球消费级光储行业领先企业,依托电力电子变换、电池管理、系统集成等核心技术及全球化渠道网络,产品及服务已覆盖全球50多个主流国家和地区,储能及光伏产品累计销量突破700万台。在产品布局方面,2026年公司推出全新庭院阳台光储系统SolarVault 3系列、核心应急备电产品HomePower3600 Pro max、冰箱备电产品FridgeGuard等系列新品,积极拓展家庭应用场景。然而,面对持续扩容的全球家庭光储市场,公司现有产品体系在满足多元化和高要求用户需求方面仍存在不足。一方面,行业技术迭代持续加速,产品正向一体化、智能化、全场景方向深度演进,用户对安装效率、能效水平、智能收益及安全防护的要求不断攀升;另一方面,全球各区域认证标准与需求结构差异显著,单一产品方案难以适配多区域市场。现有产品在场景覆盖完整性、系统集成深度及区域定制化适配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因此,公司需通过系统性研发投入,对产品矩阵进行升级换代。本项目将聚焦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系统研发,着力突破核心技术,并推出适配多区域的系列产品,从而补齐技术与产品短板,支撑公司充分承接行业增长红利。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抢抓行业广阔发展机遇的必然选择。通过本项目研发,公司可快速形成覆盖多场景、适配多区域的智能光储产品体系,精准承接全球各区域市场的增量需求,高效抢占市场增长份额,将行业发展红利转化为公司业绩增长的驱动力,进而巩固并提升公司在全球储能行业的头部地位。
  (2)完善全场景产品矩阵,践行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公司始终践行“让绿色能源无处不在”的企业使命,坚定推进全球绿色能源发展战略。自2016年切入锂离子便携储能赛道,2018年推出磁吸光伏板实现光储产品协同,到2024年相继发布庭院阳台光储、XBC美学曲面光伏瓦系统等全场景家庭绿电解决方案,公司持续推动家庭能源消费向清洁化、智能化升级,逐步完成从单一储能设备向家庭绿电综合方案提供商的战略进阶。未来公司将继续锚定消费级家庭绿电系统主营业务,聚焦技术创新与品牌效率两大核心竞争力,夯实M2C直销品牌模式,构建全链路绿色能源生态,巩固全球领先的市场地位,打造全球消费者最信赖的绿色能源品牌。
  为进一步深化战略落地、补齐全场景产品布局短板,公司拟通过本项目构建梯度化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产品矩阵,打造从轻量级阳台绿电到高耗能家庭应用的全方位储能需求,覆盖光伏瓦、阳台储能、家庭核心备电等大功率绿电系统,同步配套智能配电箱、家用充电桩及IoT云平台,形成“AI+光储+场景系统+配套硬件+数字服务”的立体化产品布局。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丰富产品系列、拓宽场景覆盖,强化技术创新与产品供给的核心优势,深化M2C模式下的全品类用户服务能力,加快构建全场景家庭绿电生态体系,有力支撑公司全球领先品牌地位的巩固与长期战略目标的落地。因此,本项目是完善全场景产品矩阵、践行公司发展战略的必要举措。
  (3)构筑核心技术自主壁垒,强化公司全球市场竞争力
  当前,家庭光储系统技术复杂度高、安全标准严苛,电池管理(BMS)与能量管理(EMS)作为系统核心,直接决定产品安全性与使用寿命,是构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同时,物联网与AI技术深度渗透,用户对智能调度、云端管控需求显著提升,但行业普遍存在光储与充电桩技术割裂、家庭配电智能化不足、信息传输实时性差等问题,系统协同能力偏弱。此外,阳台光伏等细分场景政策利好持续释放,而现有产品仍以传统工业组件为主,存在外观协调性差、运输安装成本高、单设备维护难度大等缺陷,多元化、轻量化、美学化产品存在市场缺口。为此,公司拟实施本项目,围绕电芯及BMS、EMS、智能配电箱、家庭充电桩、IoT设备及云平台开展一体化研发,打通光储充全链路智能联动,并针对阳台光伏等场景开发高强度轻量化光储充产品,形成适配多场景、高颜值、易安装的全屋一体化解决方案。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在BMS/EMS核心算法、系统安全控制、光储充协同、轻量化硬件等领域形成构筑核心技术专利壁垒,从根源破解安全痛点与智能化割裂问题,补齐细分场景的外观、安装与运维短板,形成差异化产品优势,全面构建全场景家庭绿电领域的核心技术竞争力,为公司在全球家庭光储赛道持续引领行业发展奠定坚实技术根基。
  2、可行性
  (1)全球相关产业支持政策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光伏储能是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核心支撑,亦是优化能源结构、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关键技术路径。大力发展分布式家庭光储产业,能够有效提升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水平、增强配电网柔性调节能力、推动能源高效利用,对保障能源安全、助力全球“双碳”目标落地具备重大战略价值。近年来,全球主要经济体持续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全方位助推家庭光储产业规模化发展。欧洲持续放宽阳台光储设备参数约束、简化并网备案流程,叠加增值税减免、专项补贴等配套激励政策,持续激活户用光储市场需求;美国依托《通胀削减法案》(IRA)及各州配套退税机制,持续拉动户用光储产品装机增长;我国国家及各地方密集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居民配置分布式光伏储能,积极探索“隔墙售电”、虚拟电厂聚合等创新商业模式。与此同时,日本、澳大利亚、南非、韩国、英国、意大利等国家相继推出户用光储鼓励政策,持续打开行业发展空间。
  本项目旨在研发覆盖阳台、庭院等多元场景的智能家庭光储一体化解决方案,打造具备自主调度能力的家庭绿电管理系统,突破家庭光储在智能化协同、安全控制、多场景适配等关键技术瓶颈,项目研发方向高度契合全球能源转型与新型储能产业政策导向。全球持续完善的产业扶持政策体系,为本项目技术研发、产品落地与海内外市场拓展创造良好外部条件。
  (2)丰富的技术储备与行业经验为本项目奠定坚实基础
  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锂电池储能产品及配套光伏产品领域,致力于为全球用户提供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全场景家庭绿电解决方案。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围绕便携储能及家庭绿电领域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在便携储能、家庭储能及光伏等核心环节掌握了多项关键技术。截至2026年上半年,公司全球累计布局专利达2,915项,其中境内外已授权专利1,418项(含发明专利134项),在审专利1,497项;光伏技术领域,累计布局专利884项,包括境内外已授权专利502项、在审专利382项。同时,公司是国家便携储能行业标准及国家便携太阳能板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2023年参与编制便携式锂离子电池储能电源技术规范等行业标准;2024年发布光充户外电源技术规范;2025年牵头制定国内首个便携式光伏组件行业标准,首次系统规范了该领域的设计与技术要求,推动我国便携光伏产业迈入标准化发展阶段。2026年,再度参与制定我国首部移动电源专用强制性国家标准一一《移动电源安全技术规范》,从多维度全面提升移动电源安全水平,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树立新标杆。
  公司产品应用与技术服务已获得市场充分认可,先后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及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并建有广东省及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深圳市智能便携式储能工程研究中心。2025年,公司入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深圳企业专利创新实力百强榜》,获评深圳市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并成功登榜2025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行业标杆地位进一步稳固。公司已完成核心应急备电产品、庭院阳台光储系统、大功率安全快充户外电源等产品的落地推广;2026年CES展出的光储机器人、曲面光伏瓦屋顶光储方案,进一步打通了阳台、庭院、屋顶及户外等多形态能源载体的技术路径,可有效支撑轻量化家庭能源网络底层架构的研发落地。
  基于上述分析,公司多年来沉淀的技术储备和丰富的行业经验已逐步成为市场竞争的核心优势,为后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也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重要基础。公司继续实施“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投资金额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延长建设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投资金额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系根据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负责人离任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蒋燕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蒋燕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其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聘任新任财务负责人之日起,蒋燕萍女士正式离任财务负责人岗位,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蒋燕萍女士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其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予以作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燕萍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蒋燕萍女士在任职财务负责人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蒋燕萍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财务负责人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陈自强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查,陈自强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财务从业经验,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件:
  财务负责人简历
  陈自强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至2026年4月,任职于美的集团,历任中央空调事业部照明海外财务负责人、家用空调事业部财务经理、工业技术事业群财务经理、微波炉与烤箱事业部财经总监。2023年5月至2025年3月,担任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3年12月至2025年3月,担任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自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要求。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8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5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与白松路交汇处西北角华侨城北站壹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事项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资料原件提交公司。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9:00至17: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的,须在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与白松路交汇处华侨城北站壹号2栋39层公司董秘办(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18109;联系电话:0755-21013327)。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秋蓉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与白松路交汇处西北角华侨城北站壹号2栋39层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21013327
  传真:0755-29017110
  邮箱:irm@hello-tech.com
  邮政编码:518109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时间,与会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27”,投票简称为“华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如无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表决票填写说明:在各选票栏中,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打“√”为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9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起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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