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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1018 公司简称:宁波港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1元(含税)。按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9,454,388,399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人民币603,086千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朱苗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编号:临2026-042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43,494千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067,669千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206,767千元,提取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60,902千元。 依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统筹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和投资者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将2026年半年度可分配利润1,860,902千元的32%,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按照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9,454,388,399股计算,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 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603,086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8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2026年中分红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因此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均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公告编号:临2026-043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浙江海港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由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金15亿元。财务公司由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6月24日批准开业,7月8日注册成立,2010年7月28日正式对外营业。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金国蕊,经营地址是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24-1)一(24-7)。 财务公司经营以下业务: 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9、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规定,同时借鉴同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和做法,构建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分权制衡、规范运作。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向董事会负责的监察审计部,加强对运营风险的控制。财务公司由总经理及其管理团队对公司行使经营权,依据业务范围及人员规模设置了信贷审查委员会、投资审查委员会和7个职能部门。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基础。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 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财务公司组织结构:决策系统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设的战略发展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执行系统包括高级管理层及其下属信贷审查委员会、投资审查委员会和各业务职能部门,监督反馈系统包括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及向董事会负责的监察审计部。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息系统风险等,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业务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监察审计部负责监督检查。 (三)内部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与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规定》《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等资金管控相关制度,将资金管理与流动性风险管理相结合,确保公司资金管理工作合规有效开展。 (1)资金计划管理方面 财务公司与存款前20家成员单位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及时掌握其资金动态,做到月度有安排、每日有跟踪,及时监测流动性比例和流动性需求变化,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资金集中管理方面 财务公司持续推进资金集中管理工作,经过多次走访,解决成员单位因集中结算、资金管理提出的各种问题和顾虑,针对合联营企业因企施策,加强合联营企业的新开户归集工作。 2、结算与会计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结算账户、结算业务、会计核算等管理办法与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结算业务方面 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通过登入财务公司网上结算平台提交指令实现资金结算,财务公司网上结算平台设定了严格的访问权限控制措施,通过信息系统控制和健全的制度控制保障了成员单位的资金安全和结算的便利。 (2)会计控制方面 财务公司结算、会计岗位设置实行职责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严禁一人兼任非相容的岗位或独自完成结算、会计全过程的业务操作。财务公司定期将会计账簿与实物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账实、账据、账账及账表相符。财务公司按照专人管理、相互牵制的原则,加强对票据、印章、密钥等的管理,印章、票据分人保管使用,重要空白凭证及票据有出入库控制以及领用登记控制等专门措施。 3、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信贷业务审批制度》,并根据各类信贷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贷款业务、贴现业务、承兑汇票业务、委托贷款业务等各类具体信贷业务的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2026年上半年,财务公司修订完善了《征信管理办法》《信贷审查委员会工作规程》等2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信贷管理工作,提升信贷服务质量。 4、同业与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各业务品种的不同特点制定了相关业务具体的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2026年上半年,财务公司修订完善了《同业活期存款业务管理办法》《同业授信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同业和投资业务管理。财务公司同业与投资业务均实施授信管理,对交易对手核定承担其信用风险综合额度的风险控制限额,其项下各类业务余额不得高于授信限额。 5、结售汇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于2021年12月取得即期结售汇业务资质,2022年2月起办理代客即期结售汇。该业务主要由资金部、结算部负责,资金部主要负责结售汇业务的总体协调、提供结售汇汇价、开展外汇市场交易和头寸计划管理等;结算部负责结售汇业务的业务受理、单据审核(向合作银行发起单据审核委托)、清算等。外汇业务单据资料齐全,能严格按照授权管理操作规程报有权人审批后开展业务,遵守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限内将结售汇综合头寸保持在核定限额以内。2026年上半年,财务公司修订《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结售汇业务流程。 6、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服务器部署于局域网内,在服务器所在网络部署独立防火墙,并安装杀毒软件,筑牢信息安全基础防线。核心业务系统由信息部专人专职管理,按业务模块分属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经授权后在管辖业务范围内行使操作权限。该系统灾备模式为同城双活与异地灾备,数据中心分别位于宁波环球航运广场中心机房、宁波港大厦中心机房与杭钢云数据中心。财务公司通过Zabbix平台对核心业务系统应用服务器、网络、存储等关键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并通过N20监控平台对核心业务系统前后台运行状态进行持续监控,系统状态、事件、问题、容量等关键内容均已纳入监控体系。 为优化业务连续性管理,财务公司2026年上半年修订《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完善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开展业务影响分析,识别公司关键业务、关键流程及关键系统,明确业务中断后的影响程度、可容忍中断时长、可容忍数据丢失量;更新业务连续性计划,编制总体应急预案,提升应急能力,保障业务持续开展。2026年上半年,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业务连续性管理指标均满足监管要求,系统可用率高于99.9%,重要业务中断时长均控制在监管要求内,未发生重大运营中断事件。 7、合规风险控制 财务公司建立了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到合规管理部门的合规管理体系。2026年上半年,财务公司修订完善26项制度,主要涉及信贷、同业及投资等业务以及公司管理、绩效考核管理等。截至2026年6月末,财务公司执行有效的制度共计227项,基本能覆盖业务经营管理领域。 8、内部审计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监察审计部针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和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2026年上半年,财务公司严格锚定年初既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规划,有序推进各项审计监督工作落地落实。期间顺利完成2项专项审计工作,分别为结算业务专项审计、全面风险专项审计;结合财务公司人员调动及岗位轮岗工作安排,完成1项离任审计。 上半年各项审计工作累计排查发现问题7项(其中已完成整改6项),针对性提出审计整改建议3项,推动财务公司修订完善制度1项,有效补齐经营管理短板、堵塞流程管控漏洞。同时,财务公司持续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建立审计问题“清单式管理、销号式整改”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对各类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实现100%抽样全覆盖检查,切实发挥内部审计“监督服务、查错纠弊、提质增效、赋能管理”的职能作用,取得良好审计监督成效。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情况 财务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执行有效,能够覆盖其业务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公司运作规范,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良好,截至2026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53.34亿元,负债总额228.26亿元,净资产25.08亿元,资产负债率90.10%;实现营业收入2.12亿元,净利润1.43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一贯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公司通过对财务公司开展风险评估及内控评价,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发现与财务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结算、信贷、投资、信息管理、审计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6年6月30日,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存款业务余额为129.95亿元,贷款业务余额111.61亿元。 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及时取得并全面审阅财务公司经营信息、内部治理情况、重大事项、风险管控资料和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评估,并出具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六、风险评估意见 综上,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不存在违反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编号:临2026-04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8月26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宁波环球航运广场4603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此次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会议应到董事16名,实到董事11名,公司董事长朱苗、董事金星、丁送平、任小波、洪其虎、李文波、于永生、赵永清、肖汉斌、肖英杰、刘杰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陈志昂由于工作原因请假,书面委托公司董事金星代为出席;公司董事柳长满由于工作原因请假,书面委托公司董事任小波代为出席;公司董事胡绍德、刘士霞由于工作原因请假,均书面委托公司董事李文波代为出席;公司独立董事潘士远由于工作原因请假,书面委托公司独立董事于永生代为出席。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法定董事人数。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苗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43,494千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067,669千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206,767千元,提取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60,902千元。 依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统筹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和投资者利益,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将2026年半年度可分配利润1,860,902千元的32%,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 2、按照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9,454,388,399股计算,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 3、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603,086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4、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6-042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6-043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同意对《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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