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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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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ST威领 公告编号:2026-081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锑金”)。截至本公告日,山南锑金未持有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份。山南锑金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获取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山南锑金将凭借自身运营管理及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经验,提升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健全合规治理机制。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 本次要约收购系山南锑金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本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78,177,450股,要约收购价格为18.00元/股。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山南锑金将最多持有公司78,177,45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0.00%),公司将不会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407,194,100.00元,收购人已将703,597,050.00元(相当于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50%)存入中登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 截至2026年8月27日,*ST威领的收盘价高于要约收购价格,本次要约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中登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本次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为:在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一个交易日15:00时,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ST威领股票申报数量不低于13,029,575股(占*ST威领股份总数的5.00%)。 若要约期限届满时,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未达到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数量,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则,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所有预受的股份将不被收购人接受。 若要约期限届满时,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低于13,029,575股(占*ST威领股份总数的5.00%),且不高于78,177,450股(占*ST威领股份总数的30.00%),则收购人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若要约期限届满时,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78,177,450股(占*ST威领股份总数的30.00%),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78,177,450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收购人从每名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如涉及不足一股的余股,则将按照中登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即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29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3个交易日(2026年9月24日、2026年9月28日、2026年9月29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disclosure/deal/offer/index.html)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收到山南锑金本次要约收购事宜出具的《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要约收购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1、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收购人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2、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股权结构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收购人股权结构如下: ■ (2)收购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收购人股权如下图所示: ■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兴业银锡持有收购人100%股份,为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兴业银锡基本情况如下: ■ 兴业集团持有兴业银锡20.46%股份,为兴业银锡的控股股东;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祥云20号重整服务信托)持有兴业集团100.00%股权。2024年7月,吉兴业分别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祥云20号重整服务信托)、兴业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祥云20号重整服务信托)将其持有的兴业集团100%股权的相关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吉兴业行使,兴业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兴业银锡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吉兴业代为行使。吉兴业为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 吉兴业基本情况如下: ■ 3、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1)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收购人控制的企业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持股比例均为直接、间接合计持股比例。 (2)收购人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除收购人外,兴业银锡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本次披露的核心企业为收购人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以上持股比例均为直接、间接合计持股比例。 注2:ATLAS TIN、HAMADA MINERALS、SAHARA EXPLORATION、Titan Tin、SAMINE系Atlantic Tin Pty Ltd子公司,以上主体列示持股比例为Atlantic Tin Pty Ltd的持股比例。 (3)收购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吉兴业直接控股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 注:本次披露的核心企业为收购人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以上持股比例为直接持股比例。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除兴业银锡及其子公司外,吉兴业通过受托兴业集团表决权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 注:以上持股比例均为直接、间接合计持股比例。 4、收购人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本次要约收购前,收购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收购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说明 (1)收购人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收购人成立于2025年5月20日,主营业务为矿业投资。收购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由于所有者权益合计及净利润为负数,由此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数值无法反映真实盈利能力。上述资产负债率,系以当期期末负债合计直接除以资产总计的结果。 注2:山南锑金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收购人控股股东主要业务情况 兴业银锡的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及贵金属勘探、开采及选矿,主要产品包括银、锡、锌、铅、铁、铜、锑、金等有色金属、贵金属及黑色金属。 (3)收购人控股股东最近三年财务情况 兴业银锡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披露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上表中主要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上述资产负债率,系以当期期末负债合计直接除以资产总计的结果。 注2:兴业银锡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发表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6、收购人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收购人不设监事,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 7、收购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最近五年内,收购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且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8、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收购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收购人控股股东拥有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 注:兴业银锡全资子公司兴业黄金(香港)矿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Far East Gold Limited的34.57%股份和Tartana Minerals Limited 9.99%股份。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收购人实际控制人除通过受托表决权控制兴业银锡20.46%股份及通过兴业银锡控制Far East Gold Limited 34.57%股份和Tartana Minerals Limited 9.99%股份外,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9、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收购人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收购人控股股东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收购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1、要约收购的目的 收购人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取得*ST威领不超过30.00%股份,获取*ST威领控制权,稳定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收购人凭借自身运营管理及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经验,提升*ST威领经营管理水平、健全合规治理机制。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2、收购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在本次要约收购结束后,收购人拟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要约收购、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收购人暂无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计划。若收购人后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间 1、2026年8月18日,兴业银锡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要约收购事项。 2、2026年8月18日,收购人董事、股东作出决定,同意本次要约收购事项。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收购人已完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三)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ST威领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002667 4、收购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本次要约收购为收购人山南锑金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预定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78,177,4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00%)。具体情况如下: ■ 若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要约收购为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非限售流通股发出的部分要约。 本次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为:在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一个交易日15:00时,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ST威领股票申报数量不低于13,029,575股(占*ST威领股份总数的5.00%)。 若要约期限届满时,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未达到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数量,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则,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所有预受的股份将不被收购人接受。 若要约期限届满时,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低于13,029,575股(占*ST威领股份总数的5.00%)且不高于78,177,450股(占*ST威领股份总数的30.00%),则收购人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股东预受的股份。 若要约期限届满时,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78,177,450股(占*ST威领股份总数的30.00%),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78,177,450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收购人从每名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如涉及不足一股的余股,则将按照中登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四)本次要约收购价格及计算基础 1、要约收购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是18.00元/股。 2、计算基础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1)在本次要约收购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买入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未取得上市公司股票。 (2)在本次要约收购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为11.52元/股。 经综合考虑,收购人确定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18.00元/股。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不低于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要约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18.00元/股、拟收购数量78,177,450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1,407,194,100.00元,收购人以自有资金支付。收购人已将703,597,050.00元(相当于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50%)存入中登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收购人进行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为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的自有资金,收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本次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收购人用于收购*ST威领股份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ST威领及其关联方的资金用于本次收购的情形;不存在*ST威领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收购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收购人承诺具备履约能力。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按照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六)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即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29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3个交易日(2026年9月24日、2026年9月28日、2026年9月29日)。本次要约期限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disclosure/deal/offer/index.html)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二、其他说明 以上仅为要约收购报告书的部分内容,详情请查阅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已按照《收购管理办法》聘请了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要约收购出具了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并与本公告及要约收购报告书一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ST威领 公告编号:2026-082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990096。 ●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 要约收购价格:18.00元/股 ● 要约收购数量:部分要约,拟收购股份数量78,177,450股,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00%。 ● 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 ● 要约收购有效期: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29日 ● 收购人: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 ●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应当阅读本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深圳交易所网站(www.szse.com.cn)的《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收到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锑金”)发来的《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根据相关规定,依据上述《要约收购报告书》,就本次收购人要约收购的有关事项作出申报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要约收购的提示 《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30日内,本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om.cn)发布3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二)要约收购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ST威领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002667.SZ 4.收购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78,177,450股 6.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比例:30.00% 7.支付方式:现金 8.要约价格:18.00元/股 9.要约价格的计算基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1)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买入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未取得上市公司股票。 (2)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为11.52元/股。 经综合考虑,收购人确定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18.00元/股。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不低于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要约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10.要约有效期: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29日 11.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代码 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为990096。 2.申报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价格为18.00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上市公司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出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报预受要约 上市公司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申报代码。要约收购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5.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票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卖出,已申报卖出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预受要约,否则会造成相关卖出股份在其交收日卖空。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票不得进行转让、转托管或质押。 7.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上市公司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须重新申报。 8.竞争性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接受初始要约的预受股东拟将全部或部分预受股份售予竞争要约人的,在预受竞争要约前应当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初始要约。 9.司法冻结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应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要约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及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11.余股处理 收购人从每名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如涉及不足一股的余股,则将按照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12.要约收购的资金划转 收购人已将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5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金额足额存入其在中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3.要约收购的股份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深交所申请办理预受股份的转让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深交所完成对预受股份的转让手续后,收购人将凭深交所出具的预受股份过户的确认函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14.收购结果公告 在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后,收购人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向深交所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就收购结果作出公告。 (四)股东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撤回预受要约 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2.撤回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3.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三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4.竞争要约情形 出现竞争要约时,接受初始要约的预受股东拟将全部或部分预受股份售予竞争要约人的,在预受竞争要约前应当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初始要约。 5.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或设定相关权利限制前应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要约申报。 6.最后三个交易日撤回限制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二、要约收购期间的交易 公司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正常交易。 三、要约收购手续费 要约期满后,转受让双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项目及标准参照A股交易执行。 四、要约收购的清算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满后,本公司将另行发布要约收购结果公告、要约收购清算公告(如有股份接受要约),请投资者关注要约收购资金发放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412-5213058 邮箱:aszk@aszkjqc.com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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