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随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355,16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3.68%,计划自本公告披露3个交易日后披露相关提示性公告和权益变动报告,本次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拟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2,334,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1%。 ●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随阳先生出具的《关于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计划告知函》,拟将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协议转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刘随阳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随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49,355,16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3.68%。 3、过往减持情况:无。 二、主要内容 1、转让原因:个人资金需求,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公司股权结构。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4、转让数量和比例:本次拟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2,334,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1%。 5.转让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确认意见书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转让价格:交易价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与相关意向受让方协商确定,并严格遵守转让方就股份减持事项做出的承诺。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随阳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就股份减持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1、减持股份的计划 本人持股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人计划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本人承诺所持股份的减持计划如下: (1)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将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减持。 (2)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将不得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形的,则减持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3)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的 25%。 (4)公告减持计划 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将至少提前15个交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减持计划予以公告,本人通过其他方式减持股份时,将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减持计划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随阳先生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实施受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