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全体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陈杰先生、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共计11人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告知及承诺函》。 前述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于2026年8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19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26年8月25日收盘后数据,下同)的0.0230%,增持总金额1,195.6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下同),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 本次增持系前述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自主实施,事先未披露过增持计划。前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 注:董事长陈杰先生在本次增持前持有280股股份,系其在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行购入。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不存在内幕交易,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在窗口期、敏感期买卖股票的相关禁止性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改变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四)本次增持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配合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增持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暂无后续增持计划,如有后续增持,将配合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本次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告知及承诺函》。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