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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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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6-36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证券代码:524824 证券简称:26建能K1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00号)同意,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投能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31,141,279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1,954,162.28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181,488.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7,772,673.4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8月20日划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6年8月20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1561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及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6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办理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河北建投西柏坡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水上公园支行各开立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近日,公司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建投西柏坡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水上公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公司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河北建投西柏坡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华支行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水上公园支行;丙方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2、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的调查和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祖业、田文明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以孰低为原则),甲方及乙方应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乙方如发现甲方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告知丙方,并配合丙方进行调查和核实。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向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自动继受享有。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 12、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6-35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证券代码:524824 证券简称:26建能K1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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