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58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26日(星期三)下午2:00时 2.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下午3: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一楼A1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强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 公司现任7名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其中董事熊勇、独立董事肖成伟以视频方式参会,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均已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魏涛、易明晓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59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21日以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强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唐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同期。 唐强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各委员会任职规定,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唐强、袁海朝、叶志超、熊勇、肖成伟,召集人:唐强; (二)审计委员会:肖继辉、李震东、肖成伟、徐惊群、袁梓赫,召集人:肖继辉; (三)提名委员会:唐强、袁海朝、李震东、肖继辉、肖成伟,召集人:李震东;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肖继辉、李震东、肖成伟,召集人:肖继辉; (五)预算管理委员会:袁海朝、叶志超、熊勇、徐惊群、肖继辉,召集人:袁海朝。 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唐强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袁海朝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同期。 袁海朝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总裁袁海朝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与审计委员会分别对被提名人、财务总监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水秀女士、陈广艺先生、向奕帆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张镜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同期。 何水秀女士、张镜和先生、陈广艺先生、向奕帆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财务总监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拟聘任人员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何水秀女士,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张镜和先生,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陈广艺先生,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向奕帆先生,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唐强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杜尔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同期,何水秀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杜尔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何水秀女士,1976年8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兼任广东省广新材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东方分公司负责人,东方包装膜分公司党总支书记,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何水秀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规定。 (二)张镜和先生,1982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兼任芜湖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会计学会副会长;曾任本公司财务资金中心总经理,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 张镜和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财务总监、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规定。 (三)陈广艺先生,1979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中级软件设计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兼任湖南省广新聚合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曾任本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佛山市富大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陈广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规定。 (四)向奕帆先生,1989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曾任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广集团)事业部策划副总监、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省广集团第二事业群总经理,省广集团副总经理。 向奕帆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规定。 (五)杜尔捷先生,1990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中级管理会计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兼任福建紫新锂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资本运营部副主管、主管,运营管理中心项目经理、运营管理部项目经理、高级经理。 杜尔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规定。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60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十二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唐强先生(董事长)、袁海朝先生、熊勇先生、徐惊群女士、袁梓赫先生 2.职工代表董事:叶志超先生 3.独立董事:李震东先生、肖继辉女士、肖成伟先生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3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均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届满。 上述董事个人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11日、2026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二)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唐强、袁海朝、叶志超、熊勇、肖成伟,召集人:唐强; 2.审计委员会:肖继辉、李震东、肖成伟、徐惊群、袁梓赫,召集人:肖继辉; 3.提名委员会:唐强、袁海朝、李震东、肖继辉、肖成伟,召集人:李震东;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肖继辉、李震东、肖成伟,召集人:肖继辉; 5.预算管理委员会:袁海朝、叶志超、熊勇、徐惊群、肖继辉,召集人:袁海朝。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肖继辉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同期。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总裁:袁海朝先生 (二)副总裁:何水秀女士、陈广艺先生、向奕帆先生 (三)财务总监:张镜和先生 (四)董事会秘书:杜尔捷先生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通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 电话:0757-83988189 传真:0757-83988186 电子邮箱:dmb@fspg.com.cn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同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