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16 公司简称:洪都航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 2026-025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5月,经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都航空”或“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财务”)签订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 因业务发展需要,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双方拟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由航空工业财务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截至2026年8月21日,公司在航空工业财务的存款余额(含外币折算人民币)为65,695.89万元,贷款余额为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因业务发展需要,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航空工业财务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在原协议基础上,就部分条款进行调整。由航空工业财务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2026年8月21日,公司在航空工业财务的存款余额(含外币折算人民币)为65,695.89万元,贷款余额为0万元。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及经营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航空工业财务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的相关规定,航空工业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航空工业财务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航空工业财务是在原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原贵州航空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组基础上,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成员单位共12家共同出资组建,于2007年4月正式成立。后经四次增资及股权变更,现有注册资金395,138万元人民币,股东单位4家,其中,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262,93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6.54%;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111,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8.16%;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4,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64%;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6,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756T 法定代表人:王健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81H211000001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28号主楼15-20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关联方经营情况 航空工业财务经营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协商,就双方于2026年4月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中的第四条内容,进行了重新协商,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补充协议变更主要内容 原协议: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向乙方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柒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 补充协议: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所属各级子公司、分支机构存入乙方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叁亿元。 除上述变更外,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原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航空工业财务向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洪都航空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卫华先生、林东先生、刘卓先生、饶国辉先生、张峣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4名非关联交易董事对该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的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在事前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了解,认为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有利于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航空工业财务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与航空工业财务开展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管理能力,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的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我们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四)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与航空工业财务发生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是公司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此关联交易表示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且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该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 2026-024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都航空”或“公司”)于2026年8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以书面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参会的董事人数以及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洪都航空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洪都航空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和《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洪都航空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卫华先生、林东先生、刘卓先生、饶国辉先生、张峣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4名非关联交易董事对该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洪都航空购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均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洪都航空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7)。 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2026-027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09-11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洪都航空城会议中心(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航空城大道洪都集团南门)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1日 至2026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及议案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26年8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 以上人员请于2026年9月10日上午9:00一下午4: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二)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三)联系部门: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30095 联系电话:(0791)87669749 传真:(0791)87669999 联系人:严迅武、熊楚墨。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 2026-026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都航空”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6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20号》。《准则解释第20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规定。《准则解释第20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20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20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其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