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请公司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 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员和骨干人员,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整体凝聚力和竞争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关联董事刘洪兵、谭素清、刘欣、朱疆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制定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刘洪兵、谭素清、刘欣、朱疆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及其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股计划或协议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及本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限;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分配完毕之日内有效。 关联董事刘洪兵、谭素清、刘欣、朱疆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6)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6-036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14日 11 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洪通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4日 至2026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公告及上述议案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5、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洪兵、谭素清、刘长江、谭秀连、霍尔果斯洪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巴州洪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参会登记方式 1、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9月11日上午:10:30-14:00 下午:15:30-19:00 2、登记地点: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洪通工业园办公楼3楼证券法务部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洪通工业园办公楼3楼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841000 联系电话:0996-2959582 传真:0996-2692898 邮箱:htgf@xjhtrq.com 联系人:周斌 (二)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6-032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第十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6年8月26日,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第十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的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民主管理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资金自筹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关联职工代表3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职工代表3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