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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2026年上半年,受呼吸道疾病流行强度变化、体外诊断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导致公司202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下滑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072.54万元,同比下降49.0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11.59万元,同比下降75.12%。当前行业竞争格局仍较为严峻,国家医保局于2026年8月正式发布的《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预计将对行业发展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为积极应对行业挑战,公司将持续加大新产品、新业务的资源投入,积极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同时通过信息化建设、业务流程优化与再造等方式,持续推进降本增效,提升运营效率与盈利能力。综合上述因素,叠加公司对新业务领域前期投入增加,若未来行业不利因素进一步加剧,公司2026年度及后续期间经营业绩存在继续下滑乃至亏损的风险。 除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外,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其他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报告期末“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2,112,740股,持股比例为1.54%,根据规定回购专户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6-024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2.65元/股调整为12.21元/股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6.55元/股调整为16.11元/股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2.65元/股调整为12.21元/股;同意公司根据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6.55元/股调整为16.11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涉及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2023年8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孙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7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9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9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3.60元/股调整为13.20元/股,前述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前述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前述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九)2024年9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97,38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十)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3.20元/股调整为12.65元/股,前述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十二)2025年9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26,12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 (十三)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2.65元/股调整为12.21元/股,前述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7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9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5年9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6.55元/股调整为16.11元/股,前述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4431元/股。 鉴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结果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如下公式调整: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V=12.65-0.4431≈12.21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结果 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如下公式调整: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V=16.55-0.4431≈16.11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事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授予价格由12.65元/股调整为12.21元/股,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授予价格由16.55元/股调整为16.11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管理办法》《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管理办法》《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6-026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5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叶逢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的情况,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前次现金管理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2026年9月2日至2027年9月1日。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张秀杰、叶逢光、陈廷友、张晓刚、赵秀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鉴于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作出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12.65元/股调整为12.21元/股;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作出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16.55元/股调整为16.11元/股。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本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8月25日,授予价格为16.11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41.45万股限制性股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强化市场竞争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自身发展战略与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6年上半年,公司以行动方案为指引,积极推动并落实各项举措,并就上半年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编制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董事会秘书积极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修订)。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0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3日(星期四)至2026年9月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innovita.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7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9月10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0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张秀杰女士 独立董事:孙健先生 董事、财务总监:赵秀娟女士 董事会秘书:陈富康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何裕恒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9月10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3日(星期四)至2026年9月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innovita.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10-83682249-8029 邮箱:ir@innovita.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6-022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4月28日作出的《关于同意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0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7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2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656.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不含前期已支付且已计入损益的保荐费15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048.29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7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34-0000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022年6月,公司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英诺特(唐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英诺特”)同华泰联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11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唐山英诺特同华泰联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增加唐山英诺特为募集资金使用人。2024年6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唐山英诺特、分公司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分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补充杭州分公司为募集资金使用人。2024年11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唐山英诺特、杭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领上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上源”)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三)》,补充领上源为募集资金使用人。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6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各项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向保荐机构提供专户资金使用的相关资料。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注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家园支行的上级管理行,根据银行管理要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进行签署,但账户开户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家园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前次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2025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1日。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3,200.00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相关原因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募集资金总额系指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不含前期已支付且已计入损益的保荐费1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出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相关孳息。 注4: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原因系四舍五入的尾数差异所致。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6-023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前次现金管理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2026年9月2日至2027年9月1日。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4月28日作出的《关于同意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0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7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2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656.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不含前期已支付且已计入损益的保荐费15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048.29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7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34-00009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 注: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累计投入进度超过100%主要系该项目终止后发生相关必要小额开支;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进度超过100%主要系原存放资金相关孳息。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在确保不改变相关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最近12个月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前次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2025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1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最近12个月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注1:最近12个月指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注2: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指的是截止到2026年7月31日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 注3:“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金额; 注4:“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按照期间单日最高余额计算; 注5:“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注6:七天通知存款指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七天通知银行并约定金额的存款品种,兼具活期灵活性与较高收益特点。近12个月内,公司七天通知存款无实际投入及实际收回。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资金投向及发行主体状况,在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时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本次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6-025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8月25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41.4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时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本总额的0.3026%。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16.11元/股。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6年8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同意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6.1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授予41.45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7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9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9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6.55元/股调整为16.11元/股,前述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预留授予事项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6.55元/股调整为16.11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预留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6年8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同意以16.1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授予41.45万股限制性股票。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6年8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同意以16.1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授予41.45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6年8月25日 2、预留授予数量:41.45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25人 4、预留授予价格:16.11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注2: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以及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相符。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核心技术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以及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均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截至预留授予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日)》中的25名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作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6年8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向25名激励对象授予41.4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6.11元/股。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2026年8月25日用该模型对预留授予的41.4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预测算。 1、标的股价:54.50元/股(取预留授予日2026年8月2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预留授予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4.6793%、17.4919%(采用上证指数近1年、2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2026年8月25日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注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授予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日)》 (三)《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发布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2026年上半年,公司以行动方案为指引,积极推动并落实各项举措,现将上半年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报告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打造发展新动能 2026年上半年,在传染病检测领域,公司新取得偏肺病毒/副流感病毒抗原联合检测试剂盒(乳胶层析法)、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乳胶法)、肺炎支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等产品注册证。在神经系统疾病检测领域,公司在继成功获批数字化单分子免疫分析仪器后,于2026年上半年正式取得胶质纤维酸性蛋白(GFAP)测定试剂盒(单分子免疫荧光法)产品注册证,在神经系统检测领域实现重要进展。 在底层技术研发方面,公司持续开展快速检测技术的迭代升级工作,通过自主研发与外部合作等多元路径,对现有技术平台实施底层重构与优化,从技术原理层面提升产品的检测灵敏度与特异性。与此同时,公司着力构建以菌(毒)种资源库、质控品体系及国家标准物质为核心的差异化竞争优势,于2026年上半年进一步取得乙流病毒、腺病毒、偏肺病毒、副流感病毒相关的4项国家二级标准物质证书,截至2026年半年度末,公司已累计取得7项国家二级标准物质证书,相关配套能力将在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行业趋势下,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与临床认可度。 二、完善治理体系,强化规范运作能力 自2022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严格遵循新《公司法》配套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结合行业特性与经营实际,持续完善内控体系、规范公司治理、强化信披合规,加强投资者保护。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方面,公司密切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及时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在内部治理机制中细化落实相关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规范运作。投资者保护方面,公司严守信息披露合规底线,持续优化常态化分红机制,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和及时。 公司始终重视与广大投资者的交流互动,并致力于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2026年上半年,公司积极通过上市公司公告、股东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现场调研和线上沟通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投资者沟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同时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并作出针对性回应。其中,公司2026年上半年召开了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持续向投资者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四、持续强化股东回报,夯实企业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对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形式、利润分配条件、现金分红比例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等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稳定、可持续的现金分红。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已顺利实施,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0,692,209.20元(含税)。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累积现金分红212,936,086.42元,占期间公司平均净利润的比例为118.96%。 五、其他事宜 公司将持续评估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6-028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6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及转回相应的减值准备。 2026年半年度,公司共转回信用减值损失748.80万元,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7.76万元,合计净转回各项减值准备651.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2026年半年度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748.80万元,主要系2026年上半年收回2022年4月发生的应收账款14,675,792.00元,并计提对应减值损失为-7,337,896.00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同时,对于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和半成品,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按照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成品,按以下两者孰高者计提跌价准备:①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②按照距有效期时间计提的金额。 经测试,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97.76万元。 三、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合计651.05万元,相应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51.05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88253 公司简称:英诺特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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