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连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远期外汇交易开展的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含本数),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因公司实施2025年权益分派方案,同意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13.5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潘连胜、袁欣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有1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2,2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潘连胜、袁欣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潘连胜、袁欣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305,7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74.9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943,396.2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056,578.7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110Z001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注:根据公司2026年1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6年2月10日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集成电路刻蚀设备用硅材料扩产项目”予以终止,公司已于2026年3月将节余募集资金13,223.57万元补充到公司银行存款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均已于2026年3月13日完成注销,因此截至报告期期末,募投项目已终止且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2023年9月,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锦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桥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该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账户均已于2026年3月13日完成注销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6年1-6月,本公司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6年1-6月,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6年1-6月,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以下变更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1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6年2月10日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集成电路刻蚀设备用硅材料扩产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3,223.5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公司决定实施“集成电路刻蚀设备用硅材料扩产项目”时公司综合考虑了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经过充分论证制定的项目投资计划。但随着半导体行业需求变化,外部环境较决策时已发生明显变化。全球和中国的市场环境较公司规划募投项目时已发生较大变化:一方面,由于全球半导体市场的结构性行情,导致市场整体景气度恢复的时间晚于公司最初预测,该业务的产能利用率未达预期;另一方面,中国本土存储芯片制造厂商发展迅猛,改变了既有的全球产业格局,公司大直径硅材料的直接下游产品硅零部件受到国产化需求带动,实现连续大幅增长,成为公司第二增长曲线,对公司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及人才梯队建设提出更高要求,需要资金投入。公司经综合考虑近年来市场的供需情况、行业竞争格局变化等因素,审慎决定不再继续投入原募投项目。“集成电路刻蚀设备用硅材料扩产项目” 终止有利于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投项目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表: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根据公司2026年1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6年2月10日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集成电路刻蚀设备用硅材料扩产项目”予以终止,公司已于2026年3月将节余募集资金13,223.57万元补充到公司银行存款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均已于2026年3月13日完成注销,截至2026年3月31日,募投项目己终止且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销户。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04,568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231,900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72,668股。 ● 归属股票来源: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公司”或“本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950,416股,约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7,030.5736万股的0.56%。其中首次授予803,800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7%;预留146,616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9%。 (3)授予价格:13.56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95人,预留授予54人。 (5)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在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根据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评分(X)确定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8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仁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8月17日至2024年8月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8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9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 注:上述数据口径均以授予当日为准。因公司实施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留授予价格由13.82元/股调整为13.745元/股。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完成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并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07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04,568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说明 1、进入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9月2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9月2日至2027年9月2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8月22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8月24日至2027年8月20日。 2、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的255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231,900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52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72,668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 合归属条件的307名激励对象归属304,568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1、首次授予日:2024年9月2日。 2、归属数量:231,900股。 3、归属人数:255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13.56元/股。 5、股票来源:回购专用账户里的股份。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注:上表中“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可归属数量”为剔除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1、预留授予日:2025年8月22日。 2、归属数量:72,668股。 3、归属人数:52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13.56元/股。 5、股票来源:回购专用账户里的股份。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注:上表中“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可归属数量”为剔除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合计307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根据《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因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或者股票期权行权导致证券数量变动的,不构成短线交易。基于上述规定,本激励计划中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不构成短线交易。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暨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等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事宜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6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年8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仁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4年8月17日至2024年8月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8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9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6月3日披露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以2025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不送红股。鉴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6月9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票面金额。 按照上述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P=13.745-0.185=13.56元/股。 因此,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由13.745元/股调整为13.56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有1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2,2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应作废失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2,200股。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问题的结论性法律意见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暨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已经成就,相关归属事宜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等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的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场所: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基于业务经营和套期保值的需要,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远期结售汇业务。 ● 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拟用于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不超过8,000万美元(含本数),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50%,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和境外销售业务,结算货币主要采用美元、日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防范外汇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稳定境外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公司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 三、业务期间和业务规模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含本数),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50%,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上述年度资金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履行日常审批程序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业务,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及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远期结售汇的风险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操作可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能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外汇远期结售汇仍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的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的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针对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2、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财务部应根据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远期外汇交易合同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3、当汇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部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董事长,由董事长判断后下达交易指令。 4、当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亏损或者潜亏金额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以上,或亏损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财务部应立即向董事长报告,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公司董事长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做出决策。 六、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旨在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远期外汇交易开展的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含本数),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88233 公司简称:神工股份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