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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文明街西段288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1日 至2026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特别提醒,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9月7日(上午9:30-下午17:30)。 (二)登记地点: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文明街西段288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登记方式:登记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通过电子邮件办理登记的相关资料均须在2026年9月7日下午17:30点前送达公司,以电子邮件登记的,需在邮件“主题栏”注明“股东会登记”,邮件正文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所列的证明材料(电子档),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文明街西段288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7888068 联系邮箱:jiachizqb@cdjc.com.cn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佳驰科技”)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现将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08元,共计募集资金1,083,470,8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0,706,407.8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2,764,392.1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1月29日到位,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文号为中汇会验[2024]10641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1月22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成都佳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8月21日更名为成都佳骋创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5年12月29日,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并注销由全资子公司成都佳骋创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原《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9,235.1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10899号)。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均含开立及背书转让)等方式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并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公司将“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8,483.31万元全部变更用于“电磁测控系统生产制造及测试基地建设项目”。同时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佳骋创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变更为成都市郫都区(具体地点以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为准)。 2026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表1: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6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佳驰科技”)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均含开立及背书转让)等方式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8,347.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070.6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0,276.44万元(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11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10641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未达到《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采取债务融资等方式予以解决,调整后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并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同意将“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8,483.31万元全部变更用于“电磁测控系统生产制造及测试基地建设项目”。同时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佳骋创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佳驰科技,实施地点由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变更为成都市郫都区(具体地点以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为准)。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及金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三、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日常经营活动中,使用承兑汇票支付为公司对外付款的重要结算方式之一,公司按照商业惯例使用承兑汇票向供应商支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改善公司现金流,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更好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在实施募投项目期间,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均含开立及背书转让)等方式支付前述募投项目所涉及款项(包括基地项目建设工程款及设备采购款等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四、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涉及款项,并按月统计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用款需求(包括建设工程款及设备采购款等款项),由经办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财务部制作付款单并注明结算方式,履行相关付款审批程序后,通过承兑汇票方式(含开立和背书转让)支付,由财务部汇总并保留相关支付单据。 2.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用款情况,财务部定期填写《募投项目承兑汇票支付置换申请单》,由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审批。 3.财务部按月编制《募投项目承兑汇票支付置换情况明细表》,并连同相关业务合同、承兑汇票等资料,于次月10日前(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邮件发送给保荐代表人、董事会办公室。经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财务部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交置换申请,监管银行将本月通过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到公司的自有资金账户。 4.上述已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承兑汇票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资金,不再动用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 5.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管,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均含开立及背书转让)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均含开立及背书转让)等方式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优化了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相关决策和程序合法、合规。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上述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400,010,000股增加至400,477,600股,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400,01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400,477,600元。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基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拟对《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前述《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会在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相关工作人员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关事项所涉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制定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同步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详见下表: ■ 上述修订、制定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部分治理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公司代码:688708 公司简称:佳驰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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