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翔智能 920178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良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嘉俊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股 ■ 1.6公司联系方式 ■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及变化情况简介 1.主营业务情况 锐翔智能是一家专业从事智能制造装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深耕智能制造装备领域近二十年,选择FPC产业链的智能制造装备领域作为发展赛道,经过多年经营积累,公司在该领域形成了精密冲切、贴装组装、精密压合三大核心工艺生产装备产品系列,同时具备物流自动化、撕离、折弯、分拣、包装等相关配套工艺的智能制造装备的开发能力,是行业内少有的能为FPC制造领域的客户同时提供多个核心制程工艺的智能制造装备以及整线自动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凭借持续的技术创新与稳定的产品品质,公司已成功进入苹果、华为、特斯拉、宁德时代等全球头部企业的供应链体系,稳居细分赛道龙头地位。 公司在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经过反复打磨、迭代与持续创新,在精密机械结构设计、材料应力变化控制、高速高精度运动控制、高精度视觉定位、深度学习缺陷视觉检查等五大领域积累形成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公司利用这些核心技术为客户开发并提供高精度、高品质的智能制造装备及整线自动化解决方案,助力客户实现产线的智能化升级和生产效率的提升。多年以来持续的研发投入,创新成果显著,公司获得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广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广东省机器人培育企业”“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多项认定。公司研发的柔性电路板折弯定型设备获得了中国专利优秀奖,多项设备产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截至 2026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已获授权专利197项,其中发明专利77项;软件著作权98项。 公司依托前述核心技术的积累及持续的研发创新能力,不断推出契合客户需求的智能制造装备及整线自动化解决方案,并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和高效优质的配套服务能力,积累了丰富的优质客户资源,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已成为国内外所属行业知名企业的优选合作伙伴。凭借高品质的产品性能、稳定的交付能力以及快速响应的技术服务,公司赢得了下游知名企业的广泛认可,已成为东山精密、Mektec集团、住友电工、华通电脑、景旺电子、立讯精密、安捷利、鹏鼎控股等知名企业的合格供应商。公司产品间接服务于苹果、华为等全球消费电子龙头,以及特斯拉、比亚迪、宁德时代等新能源汽车领域领军企业。 基于在FPC领域近二十年的技术积淀,公司已完成从专业设备制造商向整线解决方案提供商的关键转型,并持续深化赋能客户信息化、智能化升级的战略路径。在产品创新上,公司以“横向拓展、纵向延伸”双轮驱动战略加速突破:横向研发新品类设备提升产线覆盖度,纵向依托贴装技术优势切入3C模组组装及光通信业务领域,成功进入头部企业供应链。在技术创新方面,公司持续提升产品精度,并通过搭建软件/硬件模块化平台,对内实现代码复用与脚本快速配置,缩短复杂功能开发周期;对外支持多工艺需求灵活切换,提升设备通用性与产线柔性化水平。 2.主要产品和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智能制造装备、设备配件及技术服务,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光通信等行业的智能制造领域。作为行业内少有的能为FPC制造领域的客户同时提供多个核心制程工艺的智能制造装备以及整线自动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公司产品覆盖精密冲切、贴装组装、精密压合等三大核心工艺以及物流自动化、撕离、折弯、分拣、包装等相关生产工艺,并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开发工序关联的辅助设备。主要收入构成为智能制造装备销售、配件销售、智能制造装备租赁、技术服务和其他业务。 3.主要经营模式 1、商业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专注于从事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通过向下游客户销售及租赁智能制造装备、销售设备配件及提供技术服务实现收入及盈利。 (2)采购模式 1)供应商管理 对于供应商管理,公司制定了《外部供方控制程序》,针对供应商的选择、导入、考核、管理等方面确定了严格的控制程序。 在供应商选择方面,公司制定了多项原则,确保在供应商筛选时能从行业实力、产品成熟度、性价比、供货周期等多项因素进行全面考察。在供应商导入方面,公司详细规定了供应商导入前所需的资料提交、现场考核、样品检测等环节,在全部符合要求后方可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在供应商考核与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并规定将依据考核情况、原材料质量、交货期限等要素对供应商进行具体评判,不合格的供应商将被移除出合格供应商名单。 2)采购流程 公司原材料采购包括标准件、定制加工件、基础材料等大类,对于标准件产品,公司直接向供应商采购。对于定制加工件产品,公司会提供设计图纸和工艺要求,由供应商根据需求加工完成后进行采购。 公司设立了集团采购中心,负责供应商选择、请购审批、价格谈判等职责。集采中心一般年初与供应商确定全年采购的基准价格,除后续重大调整外,一般以此价格为采购对价。集团内公司根据自身需求制作采购订单,经集采中心审核通过后对外进行原材料采购。 3)外协加工采购 公司基于生产效率、交货时效性以及加工成本等因素考虑,将生产环节中的零部件表面处理等非核心工序委托给部分外协厂商,该类外协金额整体相对较小。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存在暂时性组装、调试人手不足的情形,在此情形下,公司部分项目采购人力外协进行设备组装、调试等工作,公司与人力外协服务供应商根据工时及市场价格核算最终价款。人力外协涉及工序技术含量较低,不涉及关键工序或关键技术。 (3)生产模式 公司设备生产主要采用“以销定产”模式,即主要依据客户需求进行智能制造装备的定制化生产。 公司产品方案经双方确认无误后进入生产环节,首先由生管部进行生产排程,根据生产计划,装配人员进行原材料领用,对于仓库暂无库存的原材料,则由采购部进行请购外采,外采结束后再由装配人员进行原料领用。装配完成后,公司内部进行初步产品调试,调试通过后经由品质部进行品质检验。检验合格后,产品进行入库及后续发货处理。产品送至客户现场后,由公司派人进行安装调试,达到客户标准后进行验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生产流程,能够快速、有效处理客户订单,保证按时生产、发货。公司优先利用自身产能进行组装,若出现订单过于集中的情况,公司则通过人力外协补充部分产能,以满足客户交期需求。 (4)销售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大部分销售订单或合同均与产业链下游客户直接签订。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设计能力,通过持续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并不断跟进客户需求,与客户建立了长期而稳定的合作机制。公司通常在客户新产品的研发、设计阶段便已积极介入,深入研究客户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要求,并与客户沟通智能制造装备的具体设计方案并取得客户认同。智能制造装备样机完成后,由客户对样机进行验证,整个过程中保持与客户的沟通与协作,确保产品符合客户需求。 2)销售流程 依据销售产品是否需要定制化生产,公司销售流程可以分为两类: a)、需要定制化生产的: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进行调查研究,方案设计,与客户沟通商定方案细节后,商榷定价与样机开发,验证合格,定型生产制造,销售回款等; b)、无需定制化生产的(如设备的重复购买):按照生产制造企业常规业务模式进行接单、生产制造、销售回款等。 以上流程在实际销售实务中,视客户情况部分流程会有所不同。 3)定价与收款 公司产品销售一般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策略。公司根据客户需求,结合原材料、人工工时等基础信息计算产品成本,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技术难度、工艺水平、业务量、交付周期等事项进行产品报价,后续双方通过商务谈判最终确定产品价格。 公司综合考虑客户订单规模、合作历史、客户资质及信用等因素,与客户在合同或订单中约定结算条款,设备销售业务一般采用分阶段收款的结算模式。 (5)研发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模式主要为基于客户需求的研究开发。 基于客户需求的研究开发,是以客户需求为核心,根据客户对技术参数、产品功能、应用场景、数据要求、操作便利性等不同属性要求进行定制化的研究与设计,目的是解决客户直接痛点,贴近客户产品变化趋势,增强客户合作的黏性等。 2)研发流程 公司建立了研发相关管理制度和研发设计流程,从需求收集、项目评估、方案设计、方案评审、样机开发、功能验证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流程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无重大变化。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2.3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 2.4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 除此之外,前十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5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为锐翔产业,实际控制人为陈良华先生。 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锐翔产业直接持有公司28.00%的股份,通过横琴光州、横琴光城、锐轩投资、弦山控股间接持有公司4.28%的股份;实际控制人陈良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87%的股份,通过其一致行动人锐翔产业、弦山控股、锐轩投资、横琴光州、横琴光城、陈良柱间接控制公司49.00%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52.87%的股份。 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 2.7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存续至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9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3.1重要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2其他事项 ■ 3.2.1.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资产权利受限主要是公司开具银行承兑票据所致,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对公司生产经营没有造成任何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