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已于2021年完成发行工作,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作为该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派张韬、乔绪德担任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续督导期已满,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代表人仍将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022年4月29日,公司收到国新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珍宝岛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委派丁力先生接替张韬先生担任本项目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该次变更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为丁力先生和乔绪德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38号公告) 2022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国新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乔绪德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委派王晓宇先生接替乔绪德先生担任本项目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该次变更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为丁力先生和王晓宇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12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82号公告) 2024年1月24日,公司收到国新证券出具的《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保荐代表人丁力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相关持续督导工作有序开展,国新证券拟委派乔军文先生接替丁力先生担任本项目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晓宇先生和乔军文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2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4-003号公告) 2025年4月17日,公司收到国新证券出具的《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保荐代表人王晓宇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相关持续督导工作有序开展,国新证券拟委派谢金印先生接替王晓宇先生担任本项目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乔军文先生和谢金印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21号公告) 2026年8月25日,公司收到国新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保荐代表人乔军文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无法继续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相关持续督导工作有序开展,国新证券拟委派肖扬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接替乔军文先生担任本项目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肖扬女士和谢金印先生。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影响国新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董事会对乔军文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件:肖扬女士简历 肖扬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重庆建工、京北方IPO项目;重庆建工可转债、贵广网络可转债、通葡股份非公开、吉林化纤非公开、亚泰集团非公开等再融资项目;垦丰种业、环宇建科等新三板挂牌项目;欧亚集团公司债、华微电子公司债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