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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98,495,71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控制权变更 2025年12月16日,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包香港与逐越鸿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中包香港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逐越鸿智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79,255,72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及本次表决权放弃后,逐越鸿智持有上市公司279,255,722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5.42%)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中包香港变更为逐越鸿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陈民、厉翠玲变更为俞浩。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事项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6年3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逐越鸿智,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俞浩先生。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逐越鸿智出具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截至2026年5月29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逐越鸿智已按照要约收购报告书的约定,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最终收购股份数量为215,206,172股,本次要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逐越鸿智持有公司494,461,8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01%,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提前换届 鉴于公司控制权已完成转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实现控制权平稳过渡,2026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6年7月24日,公司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并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选举工作,确定了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并聘任了名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 三、可转债赎回及摘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1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750,000,000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868号”文同意,公司7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9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嘉美转债”,债券代码“127042”。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1月15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嘉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5.92元/股),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嘉美转债”的议案》。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2月5日)收市,“嘉美转债”累计转股164,574,575股,短期内对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摊薄。自2026年2月24日起,公司发行的“嘉美转债”(债券代码:127042)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6-100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蒋明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10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保证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1,098,495,7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1,098,495,710股为基数,公司本次合计拟分配现金红利43,939,828.40(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长成果而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起的“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倡议,公司结合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司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致力于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10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6-103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2026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12,714,667.89元,具体明细如下: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主要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按单个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总额12,714,667.89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执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6年半年度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6-102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为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375,891.1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2,531,178.84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19,678,299.14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83,178,631.66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利润分配比例,因此2026年半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19,678,299.14元。 3、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保证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1,098,495,7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1,098,495,710股为基数,公司本次合计拟分配现金红利43,939,828.40(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 (二)股份发生变动时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原则实施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长成果而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6-106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而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及变更的日期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20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该解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新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20号》,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6-105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9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9月0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芜湖东路18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9月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 2、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芜湖东路189号。信函上请注明“嘉美包装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邮戳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30分钟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本次股东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井盼盼,徐艳玲 (2)电话:0550-6821910 (3)传真:0550-6821930 (4)电子邮件:jiamei@chinafoodpack.com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会期为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敬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69”,投票简称为“嘉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9月1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9月10日召开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6-104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起的“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倡议,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司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致力于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具体方案如下: 一、聚焦主业发展, 探索多元化产业布局 公司秉持“打造全产业链的中国饮料服务平台”的发展理念,主营业务为食品饮料包装容器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以及饮料灌装服务,主要产品涵盖三片罐、二片罐及无菌纸包装。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领先的金属包装制造企业,能够为客户提供集包装容器设计、印刷、生产、配送、灌装及配套服务于一体的综合解决方案。 在主营业务发展方面,公司将深耕现有核心业务,巩固三片罐业务在蛋白饮料领域的市场地位,并持续推进二片罐业务的差异化布局。同时,公司“全产业链的中国饮料服务平台”战略稳步推进,灌装代工业务规模逐步扩大。 在此基础上,公司将以价值创造为核心导向,在充分进行市场研究与风险评估的前提下,审慎关注对外并购整合机会,系统研究具备增长潜力的新业务方向。公司将在充分论证产业逻辑与可行性的基础上,探索与公司资源能力相匹配的业务拓展路径,力求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和完善的治理结构。2026年,随着控制权变更完成,公司董事会完成提前换届,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涵盖财务、投资、科技企管等领域资深人士,独立董事亦在审计、法律和管理科学领域具备深厚专业背景。经营管理团队保持总体稳定,平稳有序过渡。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业务骨干长期深耕金属包装行业,拥有深厚的行业沉淀与丰富的管理经验。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人才梯队建设,持续推进“年轻化、知识化、国际化”人才战略,积极引入具备专业背景、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坚持积极回报股东的理念,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长成果。2026年半年度,公司拟计划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4,393.98万元。 公司已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明确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与上限。公司将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盈利水平等因素,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持续以实际行动回馈股东。 公司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致力于提升股东回报水平,持续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聚焦主业、稳健经营,持续完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与信息披露水平,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推动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四、高质量信息披露,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长期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与内部规章,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公司始终将投资者关系管理放在企业治理的重要位置,制定《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平台、投资者调研、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等多种渠道,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及时、准确、完整地传递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引导资本市场对公司价值形成合理判断,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价值提升。同时,公司积极探索采用多元化表达方式,增强信息披露的直观性与可读性,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公司价值。 未来,公司将致力于打造“规范、透明、有温度”的资本市场形象,实现与投资者的长期共赢。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完善投资者沟通机制,丰富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和形式,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与透明度,向资本市场深层次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全面增强市场认同与价值实现,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五、其他说明 本行动方案内容系公司基于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制定的规划性安排,其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方向及战略目标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方案的实施可能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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