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6-40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玉清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42)以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6-42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践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精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结合发展战略和经营实际,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制定并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8)。其后,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中分别披露了报告期内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现将2026年以来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打造价值增长新引擎 公司持续把握高质量发展主线,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工作总基调,聚焦水务环保主业,多措并举不断创造价值增量。2026年以来,公司在抓好存量项目运营的同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三期项目实现稳定并网发电;成都市第六再生水厂二期、第八再生水厂二期、成都合作污水处理厂四期等项目投入运行;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三期至温江老城区供水输水管线工程实现通水,项目产能进一步释放。公司依托主业优势,积极拓展固废资源化利用业务,拓宽再生水应用场景,持续落地管道直饮水项目,有序开展瓶装饮用水生产销售,不断延伸产业链与价值链。公司着力优化业务结构与资源配置,推动业务转型,2026年上半年实施子公司股权架构调整,进一步集中力量做强水务环保核心主业,并提升管理质效;此外,公司积极拓展委托运营、专业技术支持/咨询、规划设计、管网安全综合服务、设备维修、节能改造等轻资产业务,2026年以来落地成都、湖州、雅安、宜宾、阿坝、南充等地的多个技术服务项目,持续输出专业经验,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技术创新方面,公司深入贯彻“科技强企”发展理念,加强创新能力培育和产学研合作,赋能传统业务提档升级,积蓄新兴产业发展势能,2026年上半年开展课题研究97项,新增自主专利16项,扎实推进创新成果向实际生产力转化。 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528.8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61%;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3.88亿元,同比增长4.67%;归母净利润10.21亿元,同比增长4.74%。公司经营业绩稳健,业务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行业影响力不断提升。 二、深耕精益管理,提升发展质效 公司以“五中心”建设为抓手,推动生产经营从“经验驱动”到“数智驱动”;通过标杆厂建设引领、厂级标准化建设、设备节能技改、智慧化手段应用、科研成果转化运用等举措纵深推进水务、固废项目生产运行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严控能耗、药耗等成本;通过优化供水调配、漏损控制等措施着力压降供水产销差,稳步提升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时,公司持续践行资源化、能源化和低碳化发展路径,积极开展啤酒废液碳源转化、清洁能源利用、能碳管理系统建设、打造“零碳”工厂、探索二氧化碳应用与消纳场景等工作,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与减污降碳协同发展。 三、坚持规范治理,筑牢风险防线 公司坚持依规守法,不断提升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党建引领、规范科学、协调运转的现代企业治理机制,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建立管控有力、授权合理、权责明晰的母子公司经营管理体系,理顺管理界面,确保企业规范高效运作。二是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三是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强化监督制衡,筑牢合规基石,保障企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公司本部及下属多家子公司已通过国际标准ISO37301及国标GB/T35770合规认证。 四、加强投资者交流,增进市场认同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连续10年获评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核最高等级A级。公司坚持信息披露内容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简明易懂,并不断加强自愿性披露的规范性、一致性;遵循“尊重投资者、敬畏市场”的监管要求,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积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并通过业绩说明会、调研访谈、实地参观、电话咨询、线上互动、网站和邮箱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互动交流,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让广大投资者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不断增进对公司的理解和认同。2026年上半年,公司举办了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以及其他投资者交流活动近10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近50条;公司披露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向市场积极传递企业可持续发展价值。2026年以来,公司荣获第十七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天马奖等多个奖项,万得(Wind)ESG评级获评A级。 五、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聚焦价值创造,加强主业布局,注重创新赋能,探索多元变革,优化资源配置,持续提升经营质量和盈利能力,以优秀的业绩表现带动价值成长。为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公司不断探索构建科学、稳定、可持续的利润分配机制。公司已于2026年7月实施完成2025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352元(含税),派发现金约7.02亿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35%。未来,公司将继续执行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着力提升分红水平,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将持续落实行动方案,积极履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不断推动公司发展质量及投资价值“双提升”,全力维护投资者权益,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之路上行稳致远,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振投资者信心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6-43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执行日期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解释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公司将按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