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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6-022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244,062,0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韩方如 202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6-025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铁塔”)董事会已于2026年8月13日以口头通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8月24日上午10时在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邱锡柱先生、许娅南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韩方如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3)、《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2),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2026年6月30日总股本1,244,062,083股计算,预计拟派送现金股利124,406,208.30元,具体分红金额以未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6-024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2026-012)。 根据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股东会授权的中期分红条件,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6年1-6月,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6,039,815.97元,累计未分配利润3,910,243,116.15元;母公司2026年1-6月实现净利润35,696,524.7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569,652.48元,加上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908,967,900.04元,减去本年派发现金红利373,218,624.90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67,876,147.44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67,876,147.44元。 3.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2026年6月30日总股本1,244,062,083股计算,预计拟派送现金股利124,406,208.30元,具体分红金额以未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权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化时,则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东所对应的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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