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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698 公司简称:伟创电气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已就核心竞争力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行业风险、宏观环境风险及其他重大风险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与揭示,敬请查阅。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5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就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7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357,77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8,854.98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1,486.30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368.6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9月15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9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28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分别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银行账户为“30330188000227540”)、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巷支行(银行账户为“5132180000150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银行账户为“110226182900006062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银行账户为“0909240000001346”)、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银行账户为“30330188000330090”)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23年9月22日,公司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巷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分别签署了《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9月28日,本公司已按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对应的共计人民币185,818,444.67元(含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133,611.00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23年10月25日,依法注销开设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0909240000001346”),剩余销户利息13,454.35元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失效。 2025年5月28日,公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常州伟创电气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苏州伟创电气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此项账户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23年注销,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部分闲置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11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无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6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苏州技术研发中心(二期)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及智能化仓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3,792.3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4,812.2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4月15日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金额为2,714.52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累计金额为14,410.1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金额为14,275.54万元。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向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向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常州伟创电气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相应增加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向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效益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和长期发展规划。 3、关于募投项目结项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苏州技术研发中心(二期)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及智能化仓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募投项目“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3月。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截至2026年6月30日,“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35,988.80万元(含银行票据支付尚未置换金额、待付合同尾款及保证金合计10,096.20万元),实际投入进度92.16%。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注2、注3:截至2026年6月30日,“苏州技术研发中心(二期)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8,191.04万元(含银行票据支付尚未置换金额6,317.23万元),实际投入进度91.42%。“信息化建设及智能化仓储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8,949.77万元(含银行票据支付尚未置换金额、待付合同尾款合计1,386.85万元),实际投入进度82.96%。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6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创电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 ●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是执行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20号》,规定“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9号》《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7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各方正常的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相关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创电气)于2025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审议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更新版)》(公告编号:2025-083)。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本次关联交易规模可控,公司主营业务具备完整独立经营能力,不会因该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业务依赖,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胡智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表格内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且未经审计,实际发生额以审计报告为准。 注3:在上述预计的2026年度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伟达立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属于各方正常经营所需,公司将就相关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后续,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关联方履约能力,如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并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各方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相关方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各方均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各方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利于根据各方的资源优势合理配置资源,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相关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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