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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许君奇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54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29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37元,共计募集资金58,999.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3,660.3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5,339.4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071.5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3,267.9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40号)。 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09 号),本公司由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0,091,63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46元,共计募集资金699,999,999.4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660,694.3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89,339,305.15元,已由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 年4 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证券登记等其他发行费用872,157.01元(不含税)和已预付的保荐费用1,886,792.45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6,580,355.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2-1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银行583379088507(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中国银行595083278730(红官窑日用陶瓷智能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和中国银行587283825959(深圳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已按照计划投入完毕,节余募集资金38.8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销户。 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 备注:差异为自有资金代付其他发行费用17.1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国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新开设2个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新开设2个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新开设1个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募集资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全资子公司湖南华联溢百利瓷业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湖南华联溢百利瓷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新开设一个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红官窑日用陶瓷智能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全资子公司湖南醴陵红官窑瓷业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湖南醴陵红官窑瓷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5年9月11日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原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7,148.37万元(含利息)变更用于深圳研发设计中心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华耀陶瓷科技有限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深圳华耀陶瓷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2026年4月21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存放账户及用途未发生变化。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 境外项目(越南东盟陶瓷谷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措施 为确保公司投资于境外越南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及使用规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已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 公司在境内商业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规划进行投入,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设置多层级审核的专户对外支付流程并严格执行; 3.建立专项的募集资金使用的明细台账以进行监督和管理; 4.保荐机构采取抽查募集资金支出的相关原始凭证、查阅银行对账单、视频访谈等方式对公司境外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鉴证报告。 6.越南项目公司因跨境支付、境外设备采购等客观原因以自筹资金先行垫付的款项,在6个月窗口期内按月归集、与保荐机构核对无误后,从境内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确保募集资金全程可追溯。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1)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中五厂技改项目尚未完工,暂无法准确核算该子项目效益; (2)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系公司提升研发硬实力,完善研发体系,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和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一酒瓶厂技改项目生产线位于溢百利厂区同一车间,且生产同类日用陶瓷产品,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故将同一车间的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生产线产能、承诺效益及实现效益合并纳入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酒瓶厂技改项目核算; (4)红官窑日用陶瓷智能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属于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5)深圳研发设计中心项目主要系公司为拓展研发设计能力,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6)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拟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如下: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6月30日。 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上述募投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二)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三(三)2、3、4、5、6之说明。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54,203.07万元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53,267.91万元差异金额935.16万元,其中:914.26万元系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8月16日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20.90万元系陶瓷新材料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8月18日利息收入 注2:玉祥一厂技改项目、酒瓶厂(溢百利二厂)技改项目及华联瓷业酒器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已投产,2026年上半年实现效益共计2601.17万元。 附件2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3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6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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