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云信 公告编号:临2026-030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近日,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创云信”)收到通知,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金控”)通过大宗交易收购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集团”)等贵州省属国有企业持有的华创云信5%的股份,并与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流集团”)、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股份”)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 本次权益变动后,贵州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0,258,2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1%,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凯 注册资本:4,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MA6DPB9703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行政中心岐山临时安置点;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南垭路67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金融投资与咨询服务;产业投资;资本运营;受托资产管理;企业总部管理;金融信息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贵州金控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贵州省财政厅。贵州金控的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物流集团 企业名称: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仁 注册资本:354,572.261483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2144346642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崇义北路3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商贸冷链仓储配送;物流供应链服务;物流设施建设与物流装备制造;现代物流商贸园区开发运营;物流信息数据服务;资本运营;资本融通;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贸易;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农产品(含水果)的集批配分拣加工;冷链物流配送和生产及生活资料贸易;汽车回收报废处理;再生资源市场建设经营;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建筑材料、二、三类机电产品的销售;工程机械维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运仓储(除危险化学品)和代理;进出口贸易;房屋租赁;会展广告及进出口代理业务;跨境电商。) 物流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贵州省国资委。物流集团的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 注:物流集团为贵州省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出资企业。 2、盘江股份 企业名称: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纪绍思 注册资本:214,662.4894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143027723 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干沟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原煤开采、煤炭洗选加工、煤的特殊加工、煤炭及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煤炭产品及焦炭的销售。(二)出口:本企业自产的煤炭产品、焦炭、煤的特殊加工产品等商品及其相关技术。(三)进口:煤炭产品,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其相关技术。(四)电力的生产与销售。(五)矿山机电设备制造、修理、租赁及生产服务;矿山机电设备及配件、材料销售。(六)化工产品销售(凭许可证经营)。(七)铁合金冶炼。(八)汽车运输(普通货物运输)及汽车零配件销售。(九)物业管理(凭许可证经营);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十)贸易及代理业务、仓储配送服务、代理记账、财务咨询、会计服务、税务代理。) 盘江股份的控股股东为贵州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为贵州省国资委。盘江股份的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6年8月25日,贵州金控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收购茅台集团等贵州省属国有企业持有的华创云信110,677,12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 贵州金控与物流集团、盘江股份于2026年8月25日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为稳定公司治理结构,统一各方在公司重大事项中的决策立场,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贵州金控作为牵头方与物流集团、盘江股份共同建立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物流集团和盘江股份持股情况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华创云信13.11%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四)收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根据贵州金控同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用于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资金均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与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否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本次权益变动,贵州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华创云信13.11%的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1)本次权益变动,公司第一大股东贵州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3.11%,第二大股东(含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2.18%,股权比例差距较小。 (2)目前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贵州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提名董事。 综合上述情况,根据公司股权结构、董事会实际构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或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的投资者,不存在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投资者,公司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六)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2026年8月25日,贵州金控(甲方)与物流集团(乙方)、盘江股份(丙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一致行动适用范围 1.1乙方、丙方在行使上市公司股东权利时与甲方保持一致意见,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1.1向上市公司股东会行使提案权、临时提案权; 1.1.2提名上市公司董事候选人; 1.1.3在上市公司股东会各项议案行使表决权; 1.1.4提议召开上市公司临时股东会; 1.1.5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股东行使决策权的其他事项。 1.2各方依据其股份独立享有的收益权、所有权、处置权、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新股优先认购权、分红权等财产性权利,由各方独立享有,不受本协议影响。除本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义务外,各方作为上市公司所享有的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仍正常行使,但该等权利的行使不得与本协议项下的一致行动约定相冲突。 第二条 一致行动运作机制 2.1就本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表决事项,在上市公司的股东会召开前,甲方将涉及议案的表决意见书面通知乙方、丙方,乙方和丙方按照甲方的意见进行表决。 2.2甲方拟向上市公司提出股东提案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应书面通知乙方和丙方,乙方和丙方拟向上市公司提出股东提案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事前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2.3乙方和丙方应确保其在上市公司提名的董事(如有)在审议上市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议案时,与甲方提名董事(如有)保持意见一致,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第三条 一致行动期限 本协议一致行动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和丙方均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且所提名董事(如有)不再在上市公司任职之日止。”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创云信 股票代码:600155 信息披露义务人: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行政中心岐山临时安置点;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南垭路67号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南垭路67号 一致行动人: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崇义北路3号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崇义北路3号 一致行动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干沟桥 通讯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干沟桥 权益变动性质: 增加(因大宗交易和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导致权益变动)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 (二)一致行动人物流集团 ■ (三)一致行动人盘江股份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贵州金控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贵州省财政厅。贵州金控的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 (二)一致行动人物流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物流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贵州省国资委。物流集团的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 注:物流集团为贵州省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出资企业。 (三)一致行动人盘江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盘江股份的控股股东为贵州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为贵州省国资委。盘江股份的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贵州金控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贵州省财政厅;物流集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贵州省国资委;盘江股份的控股股东为贵州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为贵州省国资委。贵州省国资委和贵州省财政厅均是代表贵州省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2026年8月25日,贵州金控与物流集团和盘江股份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主营业务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持股比例为贵州金控及其控股企业的持股比例之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贵州省财政厅直接持有的其他主要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 注:上表企业摘自贵州省财政厅发布的《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履行出资人职责管理的国有企业名单的公告》。 (二)一致行动人物流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物流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持股比例为物流集团及其控股企业的持股比例之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物流集团外,物流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贵州省国资委控制的其他主要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 注:上述核心企业摘自贵州省国资委2026年3月6日公布的《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股权结构情况表》,上表持股比例为贵州省国资委及其控股企业持股比例之和。 (三)一致行动人盘江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盘江股份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持股比例为盘江股份及其控股企业的持股比例之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盘江股份外,盘江股份的控股股东贵州能源集团控制的其他主要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 注:1.上表中持股比例为贵州能源集团及其控股企业的持股比例之和。 2.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以2026年8月8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解除质押暨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的公告》数据为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盘江股份的实际控制人贵州省国资委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详见本节“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主营业务情况”之“(二)一致行动人物流集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贵州金控主营业务为金融投资与咨询服务、产业投资、资本运营、受托资产管理、企业总部管理、金融信息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及企业管理咨询。 贵州金控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注2: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二)一致行动人物流集团 物流集团主营业务为“物流设施投资”“物流综合服务”和“物流供应链集成服务”三大板块,聚力推进“运输高质化、设施标准化、仓配绿色化、物流要素数字化”为一体的数智化建设,助力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和规模化组织、一体化运行的物流集散网络,打造枢纽物流、铁路物流、公路物流、商贸物流、智慧物流、物流供应链集成服务等龙头主体,聚力发展多式联运,有效降低综合物流成本、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物流集团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注2: 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三)一致行动人盘江股份 盘江股份主营业务涵盖煤炭开采、洗选加工与销售,以及电力生产与销售。核心产品为煤炭和电力,其中煤炭产品广泛应用于钢铁、化工、电力、建材等下游重点行业。盘江股份凭借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人才技术优势、煤电一体化优势,在区域内构建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盘江股份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注2: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一致行动人盘江股份最近五年内作为原告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未作为一方当事人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 (二)一致行动人物流集团 ■ (三)一致行动人盘江股份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贵州金控不存在持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除华创云信外)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贵州金控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贵州省财政厅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除华创云信外)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 注:上述持股比例摘自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 (二)一致行动人物流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物流集团不存在持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除华创云信外)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物流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贵州省国资委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除华创云信外)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持股比例为贵州省国资委及其控股企业的持股比例之和。 (三)一致行动人盘江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盘江股份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除华创云信外)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盘江股份的控股股东贵州能源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除华创云信外)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盘江股份的实际控制人贵州省国资委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除华创云信外)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详见本节“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之“(二)一致行动人物流集团”。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贵州金控在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拥有权益超过5%的情况如下: ■ 注:持股比例为贵州金控及其控股企业的持股比例之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贵州金控持有的金融机构外,贵州金控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贵州省财政厅在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直接拥有权益超过5%的情况如下: ■ (二)一致行动人物流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物流集团在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拥有权益超过5%的情况如下: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物流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直接在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