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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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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26年8月6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转债简称“曙26转债”,债券代码为“113708”;自2027年1月2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初始转股价格为108.89元/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1%、第二年0.3%、第三年0.6%、第四年0.8%、第五年1.5%、第六年2.0%。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6-064
  转债代码:113708 转债简称:曙26转债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36号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6日
  至2026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历军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9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现场登记方式: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登记时间内,前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36号楼证券法务部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邮箱登记方式: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通过指定邮箱(investor@sugon.com)在登记时间截止前提交上述登记文件彩色扫描件办理登记,届时持邮箱回复确认书参会。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36号楼证券法务部,邮政编码:100193。
  3、联系方式:电话:010-56308016;邮箱:investor@sugon.com。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6-062
  转债代码:113708 转债简称:曙26转债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种类:通知存款、大额存单。
  ● 现金管理金额: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 特别风险提示: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保息型的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类存款产品,风险可控。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募投项目目前尚处于建设初期,现阶段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和使用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金额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796,718.87万元,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4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存款和大额存单。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
  注: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占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比例。
  (四)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的产品进行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保息型存款产品,包括通知存款和大额存单,上述产品安全性强、流动性高,可根据公司资金需求随时取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可增加资金存储收益。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五)实施方式
  在决议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保息型的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类存款产品,现金管理风险可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保息型的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类存款产品。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存款产品计入“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科目,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该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6-054
  转债代码:113708 转债简称:曙26转债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历军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为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同时基于业务领域敏感性的考虑,同意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豁免披露公司客户及供应商名称等信息,采用替代披露或简化描述等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
  前置审议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曙光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科曙光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不符合解除限售标准的61,44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并根据分红实施方案,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后续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
  前置审议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曙光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3年回购股份方案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784,041股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后续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
  前置审议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曙光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及股本进行修订,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
  前置审议情况:本议案无需前置审议。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
  前置审议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曙光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48,932,713.16元。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
  前置审议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曙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
  前置审议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曙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相关支出,在定期对各募投项目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后,再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转至对应主体自有资金账户,以等额置换公司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
  前置审议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曙光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同意增加曙光信息产业(北京)有限公司、中科曙光信息产业成都有限公司、曙光信息产业江苏有限公司、青岛中科曙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曙光信息产业(河南)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
  前置审议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曙光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募集资金的审批流程,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作出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
  前置审议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关联交易补充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补充预计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豁免披露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本次预计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以购销活动为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的高度市场化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长历军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前置审议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曙光关于2026年度关联交易补充预计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6年上半年,公司围绕行动方案五项重点举措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在主营业务发展、科技创新、公司治理、股东回报及投资者关系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
  前置审议情况:本议案无需前置审议通过。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年9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发出召开股东会的会议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
  前置审议情况:本议案无需前置审议通过。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曙光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6-061
  转债代码:113708 转债简称:曙26转债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300,000万元,相关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 补流期限:自2026年8月2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拟投入募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对上述拟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6-058
  转债代码:113708 转债简称:曙26转债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3年回购股份方案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784,041股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后续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45.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3)。
  2024年1月3日,公司完成回购股份,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84,041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8.73元/股,最低价为37.27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6,466.6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进展暨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公司如未能在公告披露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鉴于三年期限即将届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3年回购股份方案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784,041股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后续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本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注:1.上述变动包含拟回购注销的61,440股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中科曙光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2.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议程序及后续安排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后续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6-056
  转债代码:113708 转债简称:曙26转债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6年天津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3日(周四)15: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路演(http://rs.p5w.net)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披露《中科曙光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公司将参加由天津证监局指导,天津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6年天津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就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3日(周四)15:00-17:00
  2、会议召开地点:全景路演(http://rs.p5w.net)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活动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财务相关人员等(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10-56308016
  联系邮箱:investor@sugo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6-057
  转债代码:113708 转债简称:曙26转债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拟回购注销61,440股限制性股票,并根据分红实施方案,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2021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30日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中科曙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科曙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2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同时披露了《中科曙光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同意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4.65元/股调整至14.51元/股。独立董事对上述价格调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2021年6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首次授予1,24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510人。
  7、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首次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离职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4.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8、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4月29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以13.6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137万股。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10日,公司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5月12日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10、2022年5月6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离职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4.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11、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授予价格由13.61元/股调整为13.45元/股;同意对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4.51元/股调整为14.35元/股。独立董事对上述价格调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2022年6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预留部分授予12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59人。
  13、2022年7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离职激励对象44.5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
  14、2023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离职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3.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15、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7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3,800,61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同意根据分红实施方案,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6、2023年7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离职激励对象43.5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
  17、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315,090股限制性股票。
  18、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符合解除限售标准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同意根据分红实施方案,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19、2024年7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激励对象315,09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
  20、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标准的60,1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1、2024年12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激励对象60,1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
  22、2025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标准的88,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3、2025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符合解除限售标准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同意根据分红实施方案,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24、2025年6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激励对象88,0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
  25、2026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符合解除限售标准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26、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标准的61,44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并根据分红实施方案,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等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依据公司制定的《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称“《考核办法》”),公司将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档,则考核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激励对象可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档,则考核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其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计划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离职,部分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达100%解除限售标准,公司决定对以上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标准的61,44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o-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o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鉴于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2022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4.51元/股调整为13.16元/股,预留部分授予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13.45元/股调整为12.26元/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股数为61,440股,占本次回购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0.004%。公司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支付价款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注:1.上述变动包含拟注销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784,041股,详见公司《中科曙光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2.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本变动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勤勉尽职,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五、相关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发表意见认为:(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约定;(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约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本次回购注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6-060
  转债代码:113708 转债简称:曙26转债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曙光信息产业(北京)有限公司、中科曙光信息产业成都有限公司、曙光信息产业江苏有限公司、青岛中科曙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曙光信息产业(河南)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8号)同意注册,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持续督导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30,000,000.00元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970,000,000.00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2,811,320.7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67,188,679.2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7月2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6〕第1-00085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情况,本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拟投入募集资金”为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
  三、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承担核心的高端计算机硬件系统开发、测试验证、整机系统生产和出厂检验工作,形成硬件产品技术积累和硬件研发能力持续提升。
  曙光信息产业(北京)有限公司、中科曙光信息产业成都有限公司、曙光信息产业江苏有限公司、青岛中科曙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曙光信息产业(河南)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在特定领域承担了重要的研发职能,其中:曙光信息产业(北京)有限公司具有大规模集群系统研发经验,多年来承担了多个国家级重大超算系统研制任务,在高速网络产品研发、分布式存储软件研发等方面有深厚积累;中科曙光信息产业成都有限公司在集中式存储软件研发、应用软件适配验证方面有多年积累和经验;曙光信息产业江苏有限公司在智能应用软件研发及适配方面有较好经验;青岛中科曙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集群管理软件研发方面有多年积累;曙光信息产业(河南)有限公司在科学智能软件、算力服务运营管理软件方面有深厚积累。
  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难以由单一主体独立完成,需要调集公司及子公司在内的所有研发资源,各自发挥自身技术优势或特定资源共同完成。增加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募投项目实际使用需要和公司客观实际。
  因此,公司决定新增全资子公司曙光信息产业(北京)有限公司、中科曙光信息产业成都有限公司、曙光信息产业江苏有限公司、青岛中科曙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和曙光信息产业(河南)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面向人工智能的先进算力集群系统项目”“下一代高性能AI训推一体机项目”和“国产化先进存储系统项目”的实施主体。
  ■
  除上述增加实施主体外,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均不存在变化,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未来,当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在履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置换申请流程的前提下,公司将以支付委托研发费的方式将相关款项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自有资金账户,故不再以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四、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应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实际需求,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人员工资、奖金等相关薪酬费用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2、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根据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公司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税费等费用的缴纳均通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3、为了提高经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部分项目采用集中采购、统一结算的策略,一次集中采购或支付费用过程中可能同时涉及到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需以自有资金先行统一支付。
  因此,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上述相关支出,在定期对各募投项目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后,再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转至对应主体自有资金账户,以等额置换公司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五、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操作流程
  1、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统计编制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表。
  2、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财务部发起募集资金置换申请流程,根据内部资金管理规定相应的审批权限人员通过后,将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自有资金账户。
  3、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财务部门建立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
  4、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司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曙光信息产业(北京)有限公司、中科曙光信息产业成都有限公司、曙光信息产业江苏有限公司、青岛中科曙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曙光信息产业(河南)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募投项目实际使用需要和公司客观实际;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符合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资金支付及运营管理效率;公司上述事项均已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无异议。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6-063
  转债代码:113708 转债简称:曙26转债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不符合解除限售标准的61,44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并根据分红实施方案,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意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784,041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基于上述事项,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将发生变动,需对公司章程如下内容作出修订:
  ■
  《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6-055
  转债代码:113708 转债简称:曙26转债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补充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补充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交易双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概述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全体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董事历军回避表决。同意公司补充预计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豁免披露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全体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董事历军回避表决。2026年5月6日,该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因关联方实际需求较年初预计情况有所增加,经公司财务部门统计、测算,公司需补充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以下关联方为法定关联方:
  ■
  以下关联方为财务关联方:
  ■
  注:
  1、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视为同一公司合并列示。
  2、根据公司《关联交易规则》,基于审慎的原则,公司增加了关联方的认定范围,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关联方(统称为法定关联方)基础上,新增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中认定的关联方(统称为财务关联方)。
  3、上表中“2026年预计补充金额”统计口径为有合作意向的合同金额总额,预计区间为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预计区间非自然年。
  4、上表中“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签订合同且已执行的交易金额”统计口径为2026年1月1日起至今已签订合同且已执行的确认收入金额和采购金额。
  5、上表中“2025年实际发生额”统计口径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确认收入金额和采购金额,统计区间为自然年,与“2026年预计金额”的统计区间不同。
  6、上表列示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关联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联营企业Z、Y、X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鉴于上述关联交易涉及内容属于公司商业秘密,披露交易信息可能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交易对方的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内部登记及审批程序,为维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进行了豁免披露。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将采用市场定价原则,并依据双方业务发展情况,签署具体执行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商品及服务主要为软件、服务器相关部件及技术服务等,销售的产品及服务主要为服务器、计算服务等。上述关联交易可以协助公司和关联方利用各自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本次预计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以购销活动为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的高度市场化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且占同类业务比例较低,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能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6-059
  转债代码:113708 转债简称:曙26转债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48,932,713.16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8号)同意注册,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持续督导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30,000,000.00元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970,000,000.00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2,811,320.7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67,188,679.2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7月2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6〕第1-00085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拟投入募集资金”为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拟投入募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下同。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2026年7月22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47,470,449.02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47,470,449.0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2,811,320.75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6年7月22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462,264.14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462,264.14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6年7月22日,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48,932,713.16元,本次置换金额合计148,932,713.16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1-04614号),对上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
  五、中介机构意见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上证发〔2026〕4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6年7月22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公司代码:603019 公司简称:中科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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