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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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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13,240,000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79,268,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86%。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方案尚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6-031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通过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2号楼18楼1810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4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裕才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周淳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和《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2)。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现金流状态及未来发展等情况下,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13,240,000.00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79,268,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86%。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公司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符合行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等要求,公司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状况进行了持续评估,并出具了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谌志华先生、黄刚先生、张凤楠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至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为9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进展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研究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6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编制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进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进展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131.85元/股调整为130.8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8月2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35.56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4.7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加强对公司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与子公司间的管理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明确了公司“十五五”时期的战略方向、重点任务与实施路径,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布局。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建立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的议案》
  为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从而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企业年金的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建立企业年金。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公司拟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股东会的具体事宜以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会通知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0)。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6-032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9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6.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224.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54.9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569.05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6月6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天运〔2024〕验字第90007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60,608.7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及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于2024年5月29日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5月29日,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达梦数据库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9月25日,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达梦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9月25日,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武汉达梦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9月25日,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达梦数据技术(江苏)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不存在其他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支出,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累计金额为人民币55,829.99万元,报告期内已支付的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6,621.00万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符合操作流程,遵守了募集资金监管的相关规定。
  2026年3月,“达梦中国数据库产业基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6年4月,公司组织对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效果、竣工决算、募集资金节余情况进行验收;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67,505.65万元,进度完成97.41%,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金额为514.8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309.31万元,包含未到期的工程款质保金及与项目相关的其他合同尾款1,790.66万元,及节余资金518.65万元。2026年7月,公司通过内部管理审议程序完成该募投项目结项,经营管理办公会决定将该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分批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相关待支付款项完成支付后,该募集资金专户如仍有节余(含理财及利息收入),将直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5.3.10条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公司未明确划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节点,截至2026年6月30日承诺投入金额为承诺投资总额。
  注2: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前后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详见上表。
  注3:上表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的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6-033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梦数据”)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公司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6年1-6月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023,536.5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6,383,394.85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801,477,354.48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791,556,165.22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现状,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13,240,000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79,268,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86%。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公司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警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6-034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20号解释”),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20号解释,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20号解释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请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6-035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为了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结合合同情况、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情况以及公司历史信用损失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将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按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由原延续账龄分析法下的固定比例,变更为每年末基于当年及历史年度的账龄迁徙率计算历史违约损失率、考虑前瞻性调整后的动态比例,后续各期末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变动,不再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另外,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信用损失风险极低,本次变更应收票据(出票人为除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以及业务规模较大的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外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式:未到期的票据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到期未能兑付的票据,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率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具体内容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应当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来计量预期信用损失。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综合评估了当前应收款项的账龄结构及风险性,基于谨慎性考虑,结合回款情况、历史损失率以及前瞻性因素,拟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按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1)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
  (2)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
  变更前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按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采用固定比例,计提比例具体如下:
  ■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1)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
  (2)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变更后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按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如下: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后续各期末实际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变动,不再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的影响
  本次运用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后,确定本期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
  注:以上预期信用损失率是综合考虑公司最近连续三个年度内各账龄段迁徙率并考虑前瞻性系数1.05的计算结果。
  预计公司2026年1-6月利润总额将增加19.08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对2026年度利润总额的实际影响情况取决于2026年年末应收款项余额和账龄分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以审计报告为准。)
  2、会计估计变更对前三年的影响
  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前三年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为客观、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和数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财务报告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6-036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责任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保额10,00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金额为准);
  5、保险期限:保险合同生效后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在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促进相关责任人合规履职,降低履行职责期间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项,基于审慎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6-037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已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2025年度,业务收入16.54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4.1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3亿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18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08.93亿元,收费总额2.77亿元。客户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余骞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并通过保密资格培训。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300541)、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491)、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603050),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汤萍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并通过保密资格培训。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707),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仁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并通过保密资格培训。200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240)、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000988)等20余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大信2025年度外部审计费用为90.0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0.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00万元(含税)。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本次聘请大信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为9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经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及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在担任公司2024年至2025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的服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9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均较上一期未变化,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大信在担任公司2024年至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为9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6-038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梦数据”)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131.85元/股调整为130.85元/股。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收到1名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1位激励对象提出问询,经公司核查后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已对该名员工的股权激励资格无异议。除此之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未收到其他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11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53)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54)。
  (三)2025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5年11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56)。
  (四)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五)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5月1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13,24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3,240,000元。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31.85-1.00=130.85元/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131.85元/股调整为130.85元/股,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和本次预留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的确定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6-039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8月25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35.565万股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梦数据”)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确定2026年8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24.7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5.565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收到1名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1位激励对象提出问询,经公司核查后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已对该名员工的股权激励资格无异议。除此之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未收到其他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11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53)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54)。
  3、2025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5年11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56)。
  4、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5、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授予业绩条件
  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实施授予:
  ①2024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不低于12%,且不低于当年度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②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且不低于当年度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③2024年度EVA不低于2亿元。
  注:1.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合并财务报告为准。2.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平均归母净资产;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利润总额+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财务利息净支出,其中: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来自于现金流量表附表列示数据,利润总额来源于利润表列示数据,财务利息净支出=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的利息支出-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的利息收入。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计算EOE时应剔除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债转股、会计政策变更等非业务经营事项对归母净资产的影响,该等新增加的归母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不列入考核计算范围。3.上述“净利润”系指经审计的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公告的净利润。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它情形,公司符合授予业绩条件,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8月2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35.56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4.74元/股。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6年8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24.7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5.565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6年8月25日。
  2、预留授予数量:35.565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80人。
  4、预留授予价格:124.74元/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最高者的50%:
  (1)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234.79元/股;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238.81元/股;
  (3)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246.99元/股;
  (4)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249.47元/股。
  注: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前1/20/60/120个交易日内,公司若因实施权益分派除权除息而发生股价调整的情形,将相应对除权除息日之前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按照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股票交易均价计算。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96个月。
  (2)归属日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3)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注:鉴于公司根据股价变动情况建立股权激励实际收益调控机制,若上述某一归属期内因公司股权激励实际收益调控机制出现公司需调低当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的情形,调低部分可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后续年份进行归属,不受上述归属期间的限制。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结束时,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动失效。
  公司将对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统一办理归属手续。在上述约定期间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20.00%。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6年8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24.7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5.565万股。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实质是公司赋予员工在满足可行权条件后以约定价格(授予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员工可获取行权日股票价格高于授予价格的上行收益,但不承担股价下行风险,为一项股票期权,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交易。对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该模型以2026年8月25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237.50元/股(预留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为:3.50年(预期期限=∑每批生效比例×该批预期行权时间)。
  3、历史波动率:31.4773%(采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最近3.50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2528%(采用中债国债最新3年期到期收益率)。
  5、股息率:0%(本次激励计划规定如公司发生股票现金分红除息情形,将调整授予价格,按规定取值为0%)。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比例进行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具体情况见下表:
  ■
  注:1、上述费用不代表最终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和本次预留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的确定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二)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三)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6-040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11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号楼18楼181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1日
  至2026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直接持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9月10日9:30-17:3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6年9月10日17:3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号楼18楼1810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应持下述登记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拟现场登记的股东请事先与公司前台取得联系,告知办理股东会现场登记事宜,可进入公司所在楼层办理登记。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电子邮件方式请于2026年9月10日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发送至邮箱dameng@dameng.com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6年9月10日17:3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会会期半天,请参会股东自理交通、食宿。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卜京红女士
  电话:027-87788779
  电子邮箱:dameng@dameng.com
  联系地址: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号楼20楼2012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6-041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4日(星期五)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4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AC1K2dVxE4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一、说明会类型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9月4日(星期五)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4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冯裕才先生
  董事、总经理:皮宇先生
  独立董事:李平女士
  高级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淳先生
  财务负责人:孙巍琳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卜京红女士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4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AC1K2dVxE4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4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7-87788779
  邮箱:dameng@dame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公司代码:688692 公司简称:达梦数据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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