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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除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已披露的重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要事项。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6-050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1号)核准,公司向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42,416,27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7.58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2,151.5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10.85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140.6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7日到达公司账户,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483号)。 (二)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已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运营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变更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原开立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也已完成注销,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安奈儿品牌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奈儿品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奈儿品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安奈儿品牌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鉴于“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安奈儿品牌,公司已将原开立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2,151.5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10.85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140.69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投入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2,602.67万元,取得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1,789.24万元。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22,327.26万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0元。 由于比照2020年论证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时,客观环境已经发生变化,公司考虑到市场环境、公司经营情况以及项目投入,认为现阶段建设“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面临着较大的经营压力。基于市场环境情况、行业发展形势与项目实际投入情况考虑,项目原有投入方案已不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经论证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并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6月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该项目终止后,对应的专项募集资金余额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受宏观经济波动、消费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等因素影响,“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建设完成。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安奈儿品牌,实施完成时间从2024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件: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注:本表募集资金总额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1,010.85万元后的金额;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公司终止的“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余额10,713.91万元。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6-048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上午10:00以现场(公司15楼会议室)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董事边四方先生、独立董事谢蓉蓉女士以电话会议方式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林乐水先生以书面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文涛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6年半年度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深圳市安奈儿研发设计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合理配置公司资源,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公司决定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安奈儿研发设计有限公司减资8,490万元,减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减少至1,51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其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原募投项目变更用途后的后续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剩余募集资金的划转并对原募投项目资金账户进行销户等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08元/股(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9.08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8,000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419.287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7%;按回购金额下限4,000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09.643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9%。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6-053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的后续投入,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和已终止的“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22,327.26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1号)核准,公司向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42,416,27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7.58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2,151.5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10.85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140.6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7日到达公司账户,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48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6年6月30日,“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和“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22,327.26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 “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安奈儿品牌运营有限公司,计划对全国范围内357家直营门店进行新零售智慧门店建设和形象升级改造。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3,004.27万元,其中主要为硬件设备购置、安装和场地升级改造,计划实施周期为36个月。 由于受消费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内部业务整合等因素影响,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安奈儿品牌运营有限公司,实施完成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02.67万元,投资进度为20.01%,剩余募集资金11,257.84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2、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深圳市建设公司电商运营中心。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0,136.42万元,其中主要为工程及设备投入,计划实施周期为36个月。 根据行业和市场环境的变化情况并结合公司的经营战略,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上述项目终止后,对应的专项募集资金余额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项目尚未实际投入,剩余募集资金11,069.42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1、市场环境发生变化 (1)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 随着我国童装市场规模的扩大,大量国内外成人休闲服装、运动服装品牌加快在童装领域布局,童装行业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在行业内企业各项竞争水平趋近的情况下,童装企业需顺应市场趋势,提高竞争力,才可能在市场中脱颖而出。 在网络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和数字化服务商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等因素的推动下,智慧零售成为零售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同时,童装主要线下销售渠道的运营方向不断向体验化、科技化发展,消费场景化、体验化成为“儿童经济”发展的主流趋势。基于上述背景,为顺应市场发展趋势,提高线下渠道竞争力,公司拟建设“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对部分门店开展新零售智慧门店建设和形象升级改造,通过引进门店智能化信息采集系统、智能化设备及体验设备,开展精准营销,为消费者提供更为贴心、舒适、便捷的消费体验,进一步提升公司线下直营渠道优势。 但近年来,受市场竞争加剧、消费观念变化等因素影响,家庭育儿消费决策更趋理性谨慎,消费者对童装产品的质价比要求显著提升;同时,数字化技术迭代加速,轻量、高效、低成本的数字化解决方案成为主流。因此,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技术的迭代发展都致使现在的市场环境相较于公司在规划“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时已发生变化。在此背景下,为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推动经营策略回归产品本质,将核心资源向产品端聚焦,打磨产品品质,深化供应商合作,以更具质价比的产品契合消费者的核心需求。 (2)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在电商平台快速发展、实体经济线上化经营不断展开、物流等基础设施日益完善、下沉市场消费潜力逐渐释放等因素的共同推动下,我国网络零售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互联网已成为我国服装行业最为重要的销售渠道之一。同时,电商行业商业模式不断创新,包括社交电商、直播电商在内的新兴业态呈现发展提速势头。基于上述背景,为顺应电商快速发展的趋势及把握新兴电商业态销售赛道切换的机遇,公司拟建设“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通过建设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集办公、展示、设计、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商运营中心,从而搭建起完善、独立的专业化线上业务运营体系,进一步增强公司线上渠道的运营能力及品牌推广力度。 但近年来,电商行业逐步发展成熟,呈现流量成本攀升、同质竞争加剧、盈利空间压缩等趋势。同时,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兴业态已成为行业标配,传统模式的资源投入带来的边际效应递减。电商行业已从公司在规划“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时的增量抢夺时代进入存量深耕阶段,市场竞争焦点已由扩大规模、提升速度、抢占市场份额,转变为保证利润、强化复购、注重供应链、选品、售后等环节的高效协同,市场环境已发生变化。在此背景下,为适应市场变化,公司通过精细化运营、降本增效等方式保证利润空间;聚焦核心品类,优化选品结构,以优质产品强化客户复购;探索与产业链上下游的合作模式,构建成本与速度优势。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目前市场环境已发生变化,若继续按照原计划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会加重公司费用负担,且短期内难以实现预期效益。因此,需要对募投项目进行战略性调整。 2、公司经营决策更趋审慎稳健 近几年,为适应消费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控制运营成本,强化费用管控,优化资源配置,审慎评估投入与产出效益。 在公司建设“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过程中,受消费者偏好变化、市场环境波动及公司经营压力等因素综合影响,且鉴于该项目主要投入集中于硬件设备购置安装、场地升级改造等环节,为更好匹配公司整体经营策略调整,公司对项目投入审慎管控,放缓了使用募集资金升级门店的节奏,并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优化门店硬件投入规模、调整场地升级实施方案。 “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在深圳市建设集办公、展示、设计、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商运营中心,预计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项目的主要支出为工程及设备费用。近年来,公司通过持续推进电商业务精细化运营、精简冗余运营环节、压缩非必要电商运营开支等措施,优化了现有电商运营中心功能配置,满足当前电商业务办公与运营需要,加之该项目以重资产投入为主,与现阶段的电商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经营策略不相适配,因此公司已于2024年终止了该募投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 在充分竞争的童装行业,市场已进入对企业综合实力的考验阶段,雄厚的资金实力、稳健的现金流,是企业在市场环境变化时能够抓住行业机遇的保障。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能够让公司在市场机遇出现时快速调配资金、抓住发展契机,为公司后续业务拓展、战略落地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撑;同时,还将有助于降低财务费用和融资成本,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因此,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为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的后续投入,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和已终止的“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22,327.26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市场及行业变化,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目的是降低投资风险,优化资源配置,同时为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原募投项目变更用途后的后续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剩余募集资金的划转并对原募投项目资金账户进行销户等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市场及行业变化、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决策,不影响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 中信证券对安奈儿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6-051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深圳市安奈儿研发设计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合理配置公司资源,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公司决定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安奈儿研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奈儿研发设计”)减资8,490万元,减资完成后安奈儿研发设计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减少至1,51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对安奈儿研发设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且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减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深圳市安奈儿研发设计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ULKM7D (三)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四)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五)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1日 (六)法定代表人:曹璋 (七)经营范围:服装研发、设计服务;服装面料、产品、工艺的技术研发及推广。生产经营成衣及其辅料。 (八)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13楼 (九)与公司关系:安奈儿研发设计系公司100%控制的公司 (十)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安奈儿研发设计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次对安奈儿研发设计减资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角度作出的审慎决策,是对其未实缴的注册资本进行合理调减,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仍100%控制安奈儿研发设计,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6-054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08元/股(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9.08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8,000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419.287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7%;按回购金额下限4,000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09.643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9%。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其他人未明确回复。后续如有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存在未能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要求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部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6)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而面临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杨文涛先生提议,公司拟定了回购股份方案,该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08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 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回购股份总量的50%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50%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9.08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8,000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419.287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7%;按回购金额下限4,000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09.643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9%。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经管理层同意,回购方案提前结束,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会决议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9.08元/股,按照回购金额上限8,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19.2872万股,股份注销数量为209.6436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2、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9.08元/股,按照回购金额下限4,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9.6437万股,股份注销数量为104.8219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数量为准。 本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为25%以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8.8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99亿元,货币资金为4.59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若按本次回购金额上限8,000万元测算,回购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9.04%、13.36%。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其他人未明确回复。后续如有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其他人未明确回复。 后续如有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2026年8月14日,公司董事长杨文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董事长杨文涛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提议人杨文涛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同时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行为。 提议人杨文涛先生在回购期间若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回购完成后及时进行注销,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法》关于减资的相关决策、通知及公告程序,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将在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授予,法定期间未使用部分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约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及维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完成情况,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注销手续;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以反映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新的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存在未能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需按《公司法》要求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五)本次回购股份部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六)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而面临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6-052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2026年8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人员信息:截至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业务信息: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22,37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90,51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1家,审计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9,786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1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决定中汇2026年度审计服务项目收费145万元,其中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根据《2026年度审计机构选聘评价表》对中汇的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核查,认为中汇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力和资质,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且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请中汇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中汇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其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6-055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7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9:15至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10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10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025年6月9日,股东曹璋先生与深圳新创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根据《表决权放弃协议》的约定,曹璋先生自愿、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合法持有的全部剩余公司30,562,419股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35%)对应的表决权。弃权期间为自《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至不再持有任何剩余股份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以上表决权放弃并不影响其接受他人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15楼15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已经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及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3需逐项表决且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其中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至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法定假期除外)。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16楼。 (四)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盈盈 电话:0755-22914860 传真:0755-28896696 电子邮箱:dongmiban@annil.com (五)预计本次股东会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件1: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75”,投票简称为“安奈投票”。 (二)本次股东会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6年9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9:15至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2026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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