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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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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97号)《关于核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89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47元。截至2017年10月1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89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7,788,3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实际募集资金340,288,3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8,755,281.1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39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以下简称“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表及下文中各项目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如有不同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55号)《关于同意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准,由公司向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朱蜀秦、UBS AG、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财鑫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魏巍、杭虹、郭伟松、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27,596股,每股发行价格44.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6.44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0,170,308.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9,829,677.5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110Z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以下简称“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7年10月12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丰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9年12月5日,公司聘请拟发行可转债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20年1月8日,公司及兴业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搬运机器人和智能物料传输仓储系统”项目和“光伏电池片生产自动化系统”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到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该新开立账户仅用于2019年12月变更后新项目“年产40台(套)隧穿氧化硅钝化接触高效太阳电池用平板式PECVD设备”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与此同时,公司及兴业证券与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丰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12月11日,公司聘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21年3月8日,公司与国金证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3月11日,公司与国金证券及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丰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南通金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金诺”)作为“年产40台(套)隧穿氧化硅钝化接触高效太阳电池用平板式PECVD设备项目”的实施主体。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3年4月10日,公司与南通金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指定下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苏锡通园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4年1月31日,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金辰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辰”)、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金辰智能制造华东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年2月延期至2027年2月,并将“高效电池片PVD设备产业化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由31,000.00万元调整至16,000.00万元,调减15,000.00万元投入新项目“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202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2025年9月29日,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JINCHEN SG PTE.LTD.(金辰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辰新加坡”)、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孙公司JINCHEN MALAYSIA SDN.BHD.(金辰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辰马来西亚”)、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金辰马来西亚于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为多币种账户,报告期末余额为账户内各币种实际余额按照2026年6月30日汇率中间价折算成本位币林吉特后,再按2026年6月30日林吉特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的余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万元。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224.23万元。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026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6年1月29日,工作人员因操作失误使得苏州金辰以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支出,累计金额1.29万元,基于公司内部控制相关规定,公司财务部门每日开展银行账户日常核查工作,已于当日自查发现并立即启动整改工作,截至2026年6月30日,前述资金已退还至苏州金辰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19年12月2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经审慎论证,公司将“搬运机器人和智能物料传输仓储系统”和“光伏电池片生产自动化系统”两个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至新募投项目“年产40台(套)隧穿氧化硅钝化接触高效太阳电池用平板式PECVD设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表3。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基于国内外市场的环境变化、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更高的投资效益,公司将“高效电池片PVD设备产业化项目”中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于“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高效电池片PVD设备产业化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16,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表1: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营业收入金额。
  附表2: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注1]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基于国内外市场的环境变化、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更高的投资效益,公司将“高效电池片PVD设备产业化项目”中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于“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高效电池片PVD设备产业化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16,000.00万元。根据项目投资计划,“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18,931.1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为15,000.00万元。
  [注2]鉴于光伏行业整体利润水平大幅下跌,HJT与TOPCon技术路线的竞争趋于激烈,下游厂商对新技术扩产愈发谨慎,大部分拟建HJT产能在短期内无法落地,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效率,公司正在进行审慎的技术研判和市场发展趋势论证,并适当放缓了该项目的投资进度。
  [注3]“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为本年度实际付款金额按照付款日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的金额。报告期内,金辰马来西亚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不动产,根据当地不动产交易规则,金辰马来西亚需预付523.80万林吉特不动产相关税金,该部分税金经当地税务部门最终审核计税后多退少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经当地税务部门最终审核计税后确定购房相关税金341.77万林吉特,多支付的182.03万林吉特已退还至金辰马来西亚募集资金账户。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附表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1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辰光微电半导体设备(南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注册名为准,以下简称“辰光微电”);半导体装备研发及制造项目。
  ● 投资金额:辰光微电注册资本拟定人民币1,000万元,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比例为100%;项目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和自筹资金。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了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遇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项目无法如期或全部建设完成。
  2、本次投资尚需取得项目所需工业用地,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各项前置审批工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签订的协议涉及的投资金额、投资强度、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仅是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市场情况的预估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如未来公司业务或战略规划发生调整,该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
  4、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完善公司产能布局,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公司拟与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公司拟在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投资设立“半导体装备研发及制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和自筹资金。公司拟在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设立全资子公司辰光微电作为项目公司,负责实施该项目。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了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投资的实施,并根据项目进度及市场环境,在本次审议通过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调整、确定最终的投资方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实施。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与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公司拟在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投资设立“半导体装备研发及制造项目”,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辰光微电作为项目公司实施本项目,负责参与项目所需工业用地的竞拍、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生产运营。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投资标的
  (1)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辰光微电作为项目公司实施本项目,负责参与项目所需工业用地的竞拍、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生产运营。辰光微电注册资本拟定人民币1,000万元,本次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持股比例为100%;辰光微电注册地址为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主要经营范围为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等。项目公司具体信息以工商登记为准。
  (2)投资人/股东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
  2、投资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
  (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公司拟投资设立项目公司辰光微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不涉及其他投资方。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本项目当前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项目公司尚未注册成立,相关人员安排未确定。具体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①项目市场定位
  本项目立足国内集成电路产业链自主可控的宏观背景,把握国内TGV设备正处于从实验室走向产线验证的行业窗口,顺应半导体装备国产替代的行业大势,推动以TGV玻璃基封装为代表的半导体设备生产试验线的建设。
  项目定位于超快激光诱导改质设备、种子层沉积PVD磁控溅射设备、ALD、高温退火炉、PVD镀膜设备以及TGV通孔工艺流程AOI(自动光学检测与缺陷识别)设备等半导体专用设备的研发突破与制造验证,构建“装备研发+工艺验证+整机迭代”的综合竞争能力,助力公司实现从光伏设备向半导体高端装备的业务跨越。
  ②可行性分析
  1)政策与战略契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2026?2030年)》明确提出:“聚焦战略必争领域和产业链供应链薄弱环节,采取超常规措施,全链条推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仪器、基础软件、先进材料、生物制造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决定性突破”。半导体装备是实现集成电路产业链自主可控的核心环节,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具备良好的政策外部环境。
  2)技术与工艺成熟
  公司长期深耕高效光伏电池和组件装备,在真空系统、精密激光加工、机器视觉检测、自动化系统集成等方向积累了扎实的底层技术沉淀。本项目拟新建现代化厂房和高标准洁净室,配套建设半导体装备应用工程实验室,并引进国内外高端核心工业母机及先进的实验检测仪器;并结合下游半导体制造、先进封装客户的实际产线工况持续迭代优化设备性能,保障输出装备高效、稳定、可靠,整体研发与产业化落地路径清晰,具备项目实施的技术基础。
  3)产业与市场前景可观
  当前本土半导体装备处于加速导入验证阶段,依托本项目形成的装备?工艺协同验证能力,公司能够深度对接下游各类半导体客户的工艺诉求,把握国内半导体产业持续扩张、产能建设提速的市场机遇,对企业业务转型升级以及区域半导体装备产业培育产生正向价值。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和自筹资金,不属于募集资金。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投资计划
  乙方拟在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计划总投资约100,000万元,设立“半导体装备研发及制造项目”,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64,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中设备投资约36,000万元。乙方为本项目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项目公司设立之后3个月内乙方应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6,000万元,乙方应在项目公司设立之日起3个月内实缴项目公司全部注册资本(16,000万元)。
  自甲方启动供地程序之日起(以甲方函告时间为准起)3个月内完成含效果图在内的总平方案设计,并通过审批部门组织的评审,同时提交符合要求的土地挂牌材料;自土地挂牌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待土地成交后3日内组织开展主体工程全面施工;整体项目须在开工后2年内建成并投产。
  (三)项目用地
  乙方项目地块面积约为143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50年。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责任义务:甲方为乙方投资提供“一站式服务”,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以下(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证照:
  (1)公司设立/变更方面:工商营业执照等。
  (2)项目审批方面: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安全生产评价报告等。
  (3)规划建设方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审核、备案及验收,施工许可证等。
  以上证照的办理完毕时间应与乙方项目实施进度相一致,不因此影响乙方项目实施和乙方的生产经营。但乙方及项目公司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为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要的相关文件数据。
  2、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必须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条件完成设立项目公司、增资、实缴注册资本、开工及竣工投产等义务。
  (2)乙方承诺按协议确定的项目投资产出等目标实施到位。
  (3)乙方投资的项目须符合园区的总体规划、产业定位和环保要求。
  (4)乙方享受的年度奖励总额不得超出其为园区创造的综合效益。
  (5)如项目公司迁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乙方及项目公司应当在向迁入地登记部门申请迁入之前30个工作日将迁出事宜书面告知甲方。
  (五)其他约定
  1、乙方如果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条件完成项目公司注册登记,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项目公司注册时间。在乙方于园区投资设立之项目公司成立后,即由该项目公司享有和承担本合同中应由项目公司享有和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出资等属于乙方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方的义务,仍由乙方履行),甲方有权要求项目公司在本协议上对此予以盖章确认。如项目公司未能盖章确认的,乙方对于本协议(包括附件、补充协议)项下约定由项目公司履行的义务共同承担履行义务。
  2、如本协议的约定与现行的相关规定或政策相抵触,则按照现行的相关规定或政策执行;如相关规定或政策经过调整,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或政策继续执行;如果相关规定或政策不再有效,则按照相关规定或政策的上位法执行。
  3、甲乙双方以及项目公司对本协议(包括附件、补充协议)及各方在协商、签订、履行协议过程中知晓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严格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本协议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指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互不负违约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特快专递信件、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5、本协议各方(包括项目公司)发出的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及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发出的任何法律文书、司法文件、通知、函件等往来均应以本协议首页所载的地址为准(如本协议未载明地址的,则以届时工商登记资料载明的地址为准)。
  直接送交的,以对方签收视为送达,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收;采取特快专递、邮寄方式送达的,同城以特快专递回执上所载投递日的第二日视为送达,异地以特快专递回执上所载投递日的第三日视为送达。如果送达日为非工作日,任何通知应视为在下一个工作日生效。一方联系地址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化的,应在变更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原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仍为有效送达送达地址。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投资项目将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项目的实施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遇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项目无法如期或全部建设完成。
  2、本次投资尚需取得项目所需工业用地,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各项前置审批工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签订的协议涉及的投资金额、投资强度、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仅是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市场情况的预估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如未来公司业务或战略规划发生调整,该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
  4、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项目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次2026年上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事项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下同)24,869,224.82元(未经审计)。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28,690.06元、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1,203,540.45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38,994.61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经测试,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5,216,126.54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3,277,619.31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1,894,861.81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4,869,224.82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4,869,224.82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信息,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3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在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义升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公司代码:603396 公司简称:金辰股份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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