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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703 公司简称:三安光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林科闯先生因被留置,无法正常履职)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林科闯先生委托林志东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6-080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真实反映本公司截至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半年度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应收账款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23,221.66万元。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6年半年度公司按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631.84万元。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账面余额31,925.98万元。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6年半年度公司按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13.19万元。 3、应收票据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余额246,223.41万元。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6年半年度公司按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公司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10.94万元。 4、存货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745,710.09万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6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856.47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3,264.18万元,导致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33,264.18万元,相应减少2026年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合理充分,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具有合理性。同意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6-079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4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9,677,41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5.50元,共计募集人民币7,899,999,994.5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0,410,793.5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9,589,200.99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1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 0110084号《验资报告》。 2、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2022年10月,本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5200109000000000017);2022年12月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分别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账号:3910000010120100062862)、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2010011200002260150)、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账号:3520010900000000002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账号:12992010010051433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352000681013001100573)、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10008150879000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12791315441060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账号:63773533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账号:4305011049850999888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账号:1805880104000399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37510180800272636)、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010811600002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号:1552188888883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账号:181102382920021944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未来科技城支行(账号:127913154410403)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注:鉴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本公司于2025年8月注销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账号:35200109000000000017),所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3、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2022年12月,本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2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未来科技城支行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前的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128,064.34万元自筹资金进行置换。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2年12月6日出具了众环专字(2022)0112316号《关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1月6日,公司已完成上述置换。 (2)以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置换情况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使用资金。 2026年1-6月,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为88,305.35万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及时归还相关资金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40,00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产品(包括定期存款等)。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前一次授权期限届满之次日(2025年1月24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产品(包括定期存款等)。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前一次授权期限届满之次日(2026年1月24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83,000.00万元,均为银行定期存款。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主要从事Mini/Micro芯片的生产和销售。2025年下半年以来,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下游客户需求及自身运营发展需要,需要对产品进行升级,前期购买的部分设备无法满足当下高精度、高自动化的生产需求,但符合公司其他产品的生产要求。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设备使用效率,2025年底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将该批设备按照资产账面净值转售给公司其他全资子公司,该批设备转售款及利息合计19,204,771.60元已于2025年12月转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1-6月 编制单位: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为97,070.85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111.93万元资金来源主要系利息收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6-078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上午9点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林科闯先生因被留置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林志东先生代为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林志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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