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8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6-072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践行高质量发展和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能源”或“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围绕公司发展战略,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现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落实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活力持续释放,绿色转型稳步推进
  电投能源2026年上半年,资产总额893.9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28.4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39.23亿元,同比增长19.96%;实现利润总额85.93亿元。每股收益1.79元。2025年10月,公司再次获得中国证券报第二十七届“金牛最具投资价值奖”。
  绿色转型加快推进,截至2026年6月30日,电投能源新能源装机规模738.37万千瓦(不含储能),其中风电装机551.04万千瓦(含自备装机191.29万千瓦),光伏装机187.33万千瓦(含自备装机39.42万千瓦)。2026年上半年实际生产原煤3,110.55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6.51%,实际销售原煤3,104.27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9.62%;火电方面实际发电量576,326.56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加0.93%,实际售电量529,253.78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加0.72%;铝产业方面,实际生产电解铝70.93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7.06%,实际销售电解铝71.13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8.13%;新能源产业方面,实际发电量432,049.05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加1.77%,实际售电量430,773.25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加2.61%。
  二、数智赋能见实效,产业协同再升级
  2026年上半年,深耕数智工程,产业协同调度指挥平台20个场景实现可视化应用,煤炭板块无人矿卡、纯电矿卡编组运行,南露天煤矿综管平台实现智能调度,自动装卸判定成功率99.5%,进一步提升智能化水平。公司所属巴音新能源公司智慧化风电场管理系统获评金砖国家工业创新大赛风电装备赛道铜奖(全球1428个项目参赛)。
  三、强化制度修订,严把信披质量关
  按照“少、全、畅”原则常态化开展制度立改废,细化各决策主体权责边界,进一步完善适配多元产业、权责清晰、精简高效的制度体系,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规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把关信息披露事项,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2026年上半年在指定媒体和网站共披露信息120份,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披露文件的情况。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四、坚守回报初心,构建常态化价值共享机制
  投资者是公司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石,也是驱动公司持续完善治理、提升经营质效的源头活水。公司始终将股东利益置于战略高度,秉持稳健务实的利润分配理念,通过稳定、可预期的现金分红方案,与广大投资者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切实保障各方对公司的长期信任与支持。
  公司进一步加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等多元化分红模式,中期分红精准契合广大投资者节日期间的资金配置需求。2026年2月,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2,241,573,493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672,472,047.90元。2026年5月,公司以总股本2,241,573,493.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向股东派发现金分红总额2,241,573,493.00元(含税)。公司两次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914,045,540.90元。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面向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把投资者回报作为经营决策的核心考量之一。在持续筑牢盈利根基、优化资产质量的同时,公司将坚持审慎稳健的财务策略,不断夯实资本实力,保持分红政策的连续性与可预期性,以更优的业绩和更实在的现金分红回馈股东信任,推动形成公司发展与投资者获益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8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公司收购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音华煤电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取得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5〕528号)。2026年4月27日,该项目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70号)。
  2026年5月12日,白音华煤电公司100%股权已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白音华煤电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白音华煤电公司正式纳入电投能源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双方均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本次股权收购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依据相关准则要求,电投能源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2026年资产负债表期初数,2025年半年度、第三季度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数据,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此次股权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上述报表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三、追溯调整事项对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一)对2026年期初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二)对2025年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1.对2025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2025年第三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三)对2025年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1.对2025年半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2025年第三季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单位:元
  ■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7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547号)的规定,将公司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70号)批复,公司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3,076,92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0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499,999,946.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2,974,600.3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57,025,345.64元。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6月25日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100Z010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2026年6月,公司、中信证券、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及分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林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林河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52395038755。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共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45,499.99万元,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6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电投能源”或“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8月20日和8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分别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和补充通知。
  (二)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以现场与视频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呼和浩特市。
  (三)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12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董事6人,视频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5人,委托出席会议董事1人),缺席会议董事0人。
  1.现场出席会议董事6人:为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李明、陶杨董事。
  2.视频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5人:分别为马轲、胡春艳、应宇翔、李宏飞、张启平董事。
  3.陈天翔董事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陶杨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党委书记 王伟光。
  列席人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议案负责人。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风险评估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XYZH/2026BJAEB0469)。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马轲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67)。
  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关于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专项说明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8)。
  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关于《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马轲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五)关于与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与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马轲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名非关联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六)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马轲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名非关联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七)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70)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6-071)。
  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八)关于白音华露天矿生产设备以电代油供电系统增容项目新增技改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白音华露天矿开展生产设备以电代油供电系统增容项目总投资2,412万元,资金全部为公司自筹。
  该议案经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十次会议决议、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9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电投能源拟与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财资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协议签署地点拟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截至本公告尚未签署。
  2.财资公司属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财资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6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该事项相关的议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马轲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香港湾仔港湾道18号中环广场51层5101室
  3.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4.成立日期:2017年8月
  5.执行总裁:李云峰
  6.注册资本:1.2亿美元
  7.主营业务:国家电投集团境外资金监管、资金归集、代收代付、融资、信用担保、汇款、投资、利率汇率风险管理、顾问咨询等香港特区政府《2016年税务(修订)(第 2 号)条例》所规定的财资中心业务范围。
  8.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2023-2025年实现利润总额分别为7.47亿元、8.25亿元、9.88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资公司总资产508.80亿元,货币资金22.79亿元,发放贷款277.79亿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6.31亿元,银行借款287.79亿元,应付债券21.14亿元,吸收存款19.54亿元;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78亿元(含投资收益),实现利润总额9.88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9.55亿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财资公司总资产548.75亿元,货币资金32.45亿元,发放贷款314.06亿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96.66亿元,银行借款328.62亿元,应付债券20.49亿元,吸收存款24.06亿元;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4亿元(含投资收益),实现利润总额5.33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5.15亿元。
  9.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资公司100%股份。
  10.履约能力:财资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健,财务状况良好、流动性充足、内控机制完备,能够履行本次《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存款、结算相关义务。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与财资公司分别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控制。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一)预计2026年在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不超1000万美元。
  (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存款余额74.64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24.65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存款余额371.9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553.1万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拟与财资公司(以下称为双方)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摘录:
  甲方: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资金存款服务
  甲方及旗下附属公司在乙方处存放的资金利率不低于同期甲方及旗下附属公司在当地其他主要商业银行获得的同类存款利率。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旗下附属公司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包含应计利息)原则上不高于壹仟万整等值美元。
  (二)结算服务
  乙方按照甲方指示,为甲方及旗下附属公司办理代收代付及结算业务,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针对结算服务另行书面约定。
  (三)融资服务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旗下附属公司不在乙方发生贷款服务。
  (四)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书面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的公章(如适用)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
  3.本协议任意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条款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4.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才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
  五、风险评估及风险防范情况
  (一)风险评估
  《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1.合规性方面:财资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公司注册证明书》《商业登记证》合法有效存续,严格按照《商业登记条例》规范经营,经营业绩良好。
  2.安全性方面:财资公司建立了完整且行之有效的内部风险管控制度,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财资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财资公司与本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业务风险可控。
  (二)风险防范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财资公司的金融服务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电投能源与财资公司办理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风险处置预案涵盖了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披露、风险识别与处置、后续事项处置等内容,内容全面、明确、可行。公司将按照该预案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
  六、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不涉及人员安置和土地租赁等情况。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资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该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年初至2026年6月30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存款余额371.9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553.1万元。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一)关于《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结合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通过对其基本情况、内部控制、经营管理、风险管理以及财务数据指标分析,认为:财资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公司注册证明书》《商业登记证》合法有效存续,严格按照《商业登记条例》规范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建立了完整且行之有效的内部风险管控制度,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与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关于与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电投能源子公司拟与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预计2026年在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不超1000万美元。对此公司制定了《电投能源与财资公司办理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办理存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该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三)关于审议《公司与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与关联方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间存款业务管理,切实防范、控制和化解资金安全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监管规定,结合香港境外财资机构经营监管特点及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制定了《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预案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核心目标,针对公司与关联方财资公司开展的存款关联业务,建立全流程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及事后复盘机制,整体内容合规、体系完整、权责清晰。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十、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及旗下附属公司拟与财资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十一、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三)《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四)《电投能源与财资公司办理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五)《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六)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十次会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