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8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6-049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在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周水良、吴敏及独立董事谢石松、冯科、蒋海通讯参加。会议由董事长李锋主持,董事会秘书林颖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实际情况,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拟由7名非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共计12名董事组成。
  经提名委员会预审,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李锋先生、吴勇高先生、曾志钊先生、潘勇强先生、王章军先生、朱爱强先生、吴敏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其选举之日起三年。
  公司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对上述候选人个人履历等情况进行了核查,确认其均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本公告附件1。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预审,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刘中华先生、冯科先生、蒋海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审议同意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交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名的梁丹妮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其选举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津贴按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万元人民币/年/人(含税)的标准,按月发放。
  公司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对上述候选人个人履历等情况进行了核查,确认其均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1.3独立董事管理》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禁止任职情形或影响其独立履职的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预计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本公告附件2。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0)。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件1: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李锋先生简历
  李锋,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资本经营部总经理、客户资源管理与协同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资本运营官,越秀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等。现任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越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创兴银行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越秀证券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越秀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越秀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越秀保险(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香港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等职务。
  李锋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控股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此外,李锋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吴勇高先生简历
  吴勇高,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会计师,中注协非执业会员。曾任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吴勇高先生持有越秀资本股份1,390,5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77%。吴勇高先生是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候选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此外,吴勇高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曾志钊先生简历
  曾志钊,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中级经济师。曾任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经营部总经理,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现任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越秀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香港越秀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越秀保险(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州越秀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智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曾志钊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此外,曾志钊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潘勇强先生简历
  潘勇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任英迈(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区域销售经理、发展部资深业务发展经理,越秀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总经理、战略发展与投资部总经理,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越秀(中国)交通基建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等。现任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经营部总经理,广州越秀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临时党总支委员、书记、董事长,广州越秀产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越秀保险(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越秀(中国)交通基建投资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潘勇强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此外,潘勇强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章军先生简历
  王章军,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任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云埔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黄埔文化(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州恒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书记、董事长,广州开发区人才教育工作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书记、董事长,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书记、董事长。
  王章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此外,王章军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朱爱强先生简历
  朱爱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现任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战略发展与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兼任广州产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广州产业投资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产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朱爱强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处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此外,朱爱强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吴敏先生简历
  吴敏,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盾构处助理工程师、企管总部经理、法律合约部总经理、战略投资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轨道交通产业联盟秘书长。
  吴敏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处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此外,吴敏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刘中华先生简历
  刘中华,中共党员,硕士学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对外经贸会计学会副会长,广东省管理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广州会计师公会副会长;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中华先生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此外,刘中华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冯科先生简历
  冯科,中共党员,博士学位,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副教授、经济学院副教授,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公司、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冯科先生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此外,冯科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蒋海先生简历
  蒋海,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广东省教学名师,教育部金融学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金融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博弈论与实验经济学研究会副理事长,广东省金融学专业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兼任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茂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蒋海先生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此外,蒋海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梁丹妮女士简历
  梁丹妮,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等,兼任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上科技(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安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梁丹妮女士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此外,梁丹妮女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6-050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9月11日下午16:0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4日。
  (七)出席对象
  1、于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秘书;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附件。
  特别事项说明:
  1、议案2中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2、本次股东会不设置总议案,以上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议案1应选非独立董事7人,议案2应选独立董事4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各项的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各项选举票数以各项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以上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作出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9月10日9:30-17:00。
  现场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二)其他方式登记
  除现场登记外,公司还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26年9月10日下午17时前将出席股东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见附件2)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颖、王欢欢
  联系电话:020-88835130或020-88835125
  联系传真:020-88835128
  电子邮箱:yxjk@yuexiu-finance.com
  邮政编码:510623
  (二)预计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
  2、出席股东会的确认回执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件1
  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会通知所列议案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应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请在各议案对应栏目填报投给各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本授权委托书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为公司或机构,则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或机构印章。本授权委托书的更改,需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会的,应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通知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4、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出席股东会的确认回执
  致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单位)为在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的股东,兹确认,本人(单位)计划(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单位)信息如下:
  姓名/名称: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此回执填妥后须于2026年9月10日17时之前邮寄或传真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越秀资本董事会办公室,并来电确认登记状态。现场登记无须填写本回执。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987;投票简称:“越秀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附: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指引
  ■
  股东可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累积投票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