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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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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42,307,91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其他重大事项可参考信息披露索引,具体内容详见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告文件。
  ■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6-53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
  2.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下午15: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参见2026年8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8,259,883.05元,其中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0,781,326.71元;母公司净利润 254,213,029.1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06,064,851.53元,减去2026年已实施的2025年度分配利润83,946,604.43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676,331,276.29元。
  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实际经营及现金流等情况,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542,307,9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6元(含税),拟分配利润为163,484,638.78元;公司2026年上半年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2026年度中期(半年度或三季度)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因此,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2026年8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6年8月2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新增借款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6年8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新增借款额度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预算管理工作,结合经营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参见2026年8月2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修订稿)》。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提高财务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财会工作在企业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参见2026年8月2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稿)》。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健全公司投资决策体系,提高投资管理规范化水平,同时考虑到公司已完成收购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码头集团)70%股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及成员企业的投资行为纳入统一管理,符合相关规定与要求,提高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具体内容参见2026年8月2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修订稿)》。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2026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古雷港发投资建设专业化输煤设施的议案》
  为进一步满足古雷石化基地能源保障需求,服务华能福建公司古雷2×660MW 热电联产项目,并提升古雷港区北1#、2#泊位煤炭货种的专业化作业能力与运营效率,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市古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拟在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北1#泊位后方投资建设专业化输煤设施项目,计划总投资规模6,089万元。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2026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控股企业嵩屿码头6台桥吊远控及电控改造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码头设备性能、提升作业效率、升级服务品质,同时积极响应国家智慧港口建设政策号召,满足嵩屿港区一体化运营及高质量发展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码头集团之控股子公司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拟对其拥有的6台桥吊进行远控及电控改造,计划总投资规模4,920万元。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2026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6年8月2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公司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提交公司股东会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参见2026年8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6-58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5:00召开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份登记日:2026年9月8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6年9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5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提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即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同意方可获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61013(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9月14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5:30一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费用情况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92-5826220
  传 真:0592-5826223
  电子邮箱:wangwx@xmgw.com.cn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股东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股东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5”,投票简称为:“港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现场股东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6-55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况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本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2,590.4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 融资、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公司2026上半年因坏账准备计提及转回事项,合并层面共减少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54.25万元,减少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15.82万元,增加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0.08万元,减少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0.04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存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试,2026上半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583.25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的规定,公司对截 至2026年 6 月30 日的合同资产及其他流动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6年上半年合并层面增加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21万元,转回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123.95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计将减少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590.48万元,并相应减少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本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以《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依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6-5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事宜已获得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8,259,883.05元,其中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0,781,326.71元;2026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4,213,029.1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06,064,851.53元,减去2026年已实施的2025年度分配利润83,946,604.43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676,331,276.29元。
  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实际的经营及现金流情况,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542,307,9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6元(含税),拟分配利润为163,484,638.78元,占2026年半年度可供分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38%;公司2026年上半年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自本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1.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影响本公司偿债能力及日常生产经营。
  2.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3.该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本公司经营业绩、经营性净现金流情况,在保障本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健康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方案实施不会造成本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本公司已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港口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
  (一)股东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2026年度中期(半年度或三季度)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6-59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解释20号文》),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做了相关规定。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将按照《解释20号文》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20号文》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20号文》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20号文》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6-57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新增借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借款、统借统还借款方式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新增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4,651.61万元(含本数)的借款额度,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上述额度可在有效期限内循环使用。其中,自有资金借款利率由借贷双方参考商业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协商确定,统借统还借款利率按照公司从商业银行取得的贷款利率或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执行。
  2.本次新增借款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借款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企业及其相关成员企业,公司关联人本次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控制权和监督权,能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控股子公司履约能力良好,本次新增借款额度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新增借款额度的议案》,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借款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归还有息负债、日常经营周转、项目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同时发挥公司融资平台优势、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拟向8家控股子公司新增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4,651.61万元(含本数)的借款,借款形式为自有资金借款和统借统还借款,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借款额度可在有效期限内循环使用。各借款主体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分笔申请借款,每笔借款具体形式及期限由公司结合资金情况和市场行情统筹确定。其中,自有资金借款利率由借贷双方参考商业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协商确定,统借统还借款利率按照公司从商业银行取得的贷款利率或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执行。本次新增借款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可根据各借款主体的实际借款需求,在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及其各子公司之间调剂借款额度,借款总额不超过借款额度合计上限。
  截至2026年8月25日,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装箱码头)70%股权由公司持有,剩余30%股权由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港务)持有;集装箱码头持有厦门海新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国际)80%股权,海新国际分别持有厦门海新智慧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智慧)100%股权、持有厦门海新国际联运枢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国际联运)100%股权、持有厦门海新亚太物流枢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亚太)100%股权;集装箱码头分别持有厦门港务海顺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码头)100%股权、持有厦门海润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码头)100%股权、持有厦门港务海通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码头)100%股权;公司持有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湖山码头)65.08%股权,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石湖山码头34.92%股权,石湖山码头持有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隆码头)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集装箱码头成立于2013年12月13日,注册资本25亿元,主营集装箱码头装卸与堆存业务,旗下有海天码头、海润码头、嵩屿码头、国际货柜码头、新海达码头、海通码头、海翔码头等多个集装箱码头,共计32个集装箱专用泊位,岸线总长8,916米,年通过能力超过1,000万标箱,占厦门全港能力的3/4以上,是福建省的港口龙头企业。
  ■
  2025年,集装箱码头合并口径集装箱吞吐量为940万标准箱,作为福建港口群的“龙头港”,助力厦门港继续保持中国第7大集装箱港口的地位。
  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集装箱码头资产总额1,386,864.46万元,负债总额466,206.08万元,净资产920,658.38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281,515.94万元,归母净利润58,932.25万元(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集装箱码头资产总额1,427,422.17万元,负债总额471,524.41万元,净资产955,897.76万元;2026年1-6月营业收入137,632.76万元,归母净利润32,909.16万元(未经审计)。
  3.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国际港务持有集装箱码头30%股权;国际港务持有公司76.99%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国际港务为公司关联法人。
  公司收购集装箱码头70%股权前,截至2025年底国际港务向集装箱码头提供借款余额为人民币6.54亿元。截至2026年8月24日,国际港务向集装箱码头提供借款余额为人民币5.24亿元。因国际港务整体融资与资金管理的统筹安排,国际港务本次暂不向集装箱码头提供同股比借款。
  4.上一会计年度财务资助情况
  除本次公告的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向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借款的议案》,拟向集装箱码头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借款,借款形式为自有资金借款和统借统还借款,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借款额度可在有效期限内循环使用。
  5.被资助对象的信用情况
  集装箱码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二)厦门海新智慧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海新智慧成立于2025年3月10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主营货物仓储业务。
  ■
  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新智慧资产总额7,469.96万元,负债总额1,071.84万元,净资产6,398.12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0元,归母净利润-101.88万元(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海新智慧资产总额16,886.32万元,负债总额9,703.57万元,净资产7,182.75万元;2026年1-6月营业收入0元,归母净利润-15.37万元(未经审计)。
  3.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海新国际持有海新智慧100%股权。
  4.上一会计年度财务资助情况
  除本次公告的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对海新智慧未提供其他财务资助。
  5.被资助对象的信用情况
  海新智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三)厦门海新国际联运枢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海新国际联运成立于2025年3月10日,注册资本5,500万元,主营货物仓储业务。
  ■
  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新国际联运资产总额5,712.49万元,负债总额1,237.37万元,净资产4,475.12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0元,归母净利润-24.88万元(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海新国际联运资产总额8,322.32万元,负债总额3,850.44万元,净资产4,471.88万元;2026年1-6月营业收入0元,归母净利润-3.24万元(未经审计)。
  3.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海新国际持有海新国际联运100%股权。
  4.上一会计年度财务资助情况
  除本次公告的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对海新国际联运未提供其他财务资助。
  5.被资助对象的信用情况
  海新国际联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四)厦门海新亚太物流枢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海新亚太成立于2025年3月10日,注册资本4,000万元,主营货物仓储业务。
  ■
  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新亚太资产总额4,545.27万元,负债总额1,063.74万元,净资产3,481.53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0元,归母净利润-18.47万元(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海新亚太资产总额6,065.67万元,负债总额2,587.21万元,净资产3,478.45万元;2026年1-6月营业收入0元,归母净利润-3.07万元(未经审计)。
  3.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海新国际持有海新亚太100%股权。
  4.上一会计年度财务资助情况
  除本次公告的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对海新亚太未提供其他财务资助。
  5.被资助对象的信用情况
  海新亚太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五)厦门港务海顺码头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海顺码头成立于2015年8月25日,注册资本10亿元,主营集装箱装卸服务,持有厦门港务海恒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
  ■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顺码头资产总额85,098.53万元,负债总额33,677.49万元,净资产51,421.05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0元,归母净利润2.53万元(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海顺码头资产总额87,457.89万元,负债总额36,033.23万元,净资产51,424.66万元;2026年1-6月营业收入0元,归母净利润3.61万元(未经审计)。
  3.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集装箱码头持有海顺码头100%股权。
  4.上一会计年度财务资助情况
  除本次公告的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对海顺码头未提供其他财务资助。
  5.被资助对象的信用情况
  海顺码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六)厦门海润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海润码头成立于2016年04月3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集装箱装卸服务。
  ■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润码头资产总额156,960.37万元,负债总额35,476.17万元,净资产121,484.20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58,312.65万元,归母净利润11,835.05万元(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海润码头资产总额152,464.11万元,负债总额40,671.78万元,净资产111,792.33万元;2026年1-6月营业收入22,415.32万元,归母净利润2,014.88万元(未经审计)。
  3.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集装箱码头持有海润码头100%股权。
  4.上一会计年度财务资助情况
  除本次公告的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对海润码头未提供其他财务资助。
  5.被资助对象的信用情况
  海润码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七)厦门港务海通码头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海通码头成立于2010年10月11日,注册资本31,000万元,主营港口及配套设施及设备租赁服务。
  ■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通码头资产总额201,205.43万元,负债总额419.16万元,净资产200,786.27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7,701.00万元,归母净利润1,063.37万元(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海通码头资产总额201,844.56万元,负债总额277.12万元,净资产201,567.44万元;2026年1-6月营业收入3,851.81万元,归母净利润781.18万元(未经审计)。
  3.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集装箱码头持有海通码头100%股权。
  4.上一会计年度财务资助情况
  除本次公告的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对海通码头未提供其他财务资助。
  5.被资助对象的信用情况
  海通码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八)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海隆码头成立于2012年9月3日,注册资本9.12亿元,主营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储存、装卸),旗下运营国贸码头、海宇码头、海隆码头、海翔码头等多个散杂货码头,共计9个泊位,岸线总长约2440米,是厦门港从事散杂货港口装卸业务的重点企业,所经营的海隆码头是国家质检总局进境粮食指定口岸,同时也是厦门市唯一接卸散装进口粮食的重点企业。
  ■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隆码头资产总额238,142.26万元,负债总额43,568.48万元,净资产194,573.78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67,754.80万元,归母净利润7,599.75万元(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海隆码头资产总额242,538.17万元,负债总额43,924.42万元,净资产198,613.75万元;2026年1-6月营业收入32,854.16万元,归母净利润4,052.71万元(未经审计)。
  3.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石湖山码头持有海隆码头100%股权,港务控股持有石湖山码头34.92%股权;国际港务持有公司76.99%股份,厦门港务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投资)持有国际港务100%股权,港务控股持有港务投资100%股权,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港务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
  截至2026年8月24日,港务控股全资子公司港务投资之全资子公司国际港务向海隆码头提供借款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因港务控股整体融资与资金管理的统筹安排,港务控股本次未向海隆码头提供同股比借款。
  4.上一会计年度财务资助情况
  除本次公告的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对海隆码头未提供其他财务资助。
  5.被资助对象的信用情况
  海隆码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借款方式:自有资金借款、统借统还借款。
  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
  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4,651.61万元(含本数),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借款利率:自有资金借款利率由借贷双方参考商业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协商确定,统借统还借款利率按照公司从商业银行取得的贷款利率或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执行。
  借款协议签署情况:各借款主体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分笔申请借款,每笔借款具体形式及期限由公司结合资金情况和市场行情统筹确定。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各控股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按具体事项的开展签署协议。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借款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资信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借款旨在满足控股子公司在归还有息负债、日常经营周转、项目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借款资金将专项用于归还有息负债、日常经营周转、项目建设等合法合规用途。公司对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具有控制力,能够在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控制,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动态监管其借款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新增借款额度主要基于公司整体融资安排及资金管理需要,并同步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筹措使用。各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能够对控股子公司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控制,总体风险可控。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新增借款额度事项。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新增借款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信息披露程序合规,财务资助的发生系基于公司整体融资安排及资金管理的需要,借款资金将专项用于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新增借款额度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为384,651.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75.7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亦不存在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交易情况概述表;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新增借款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6-56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积极践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重要会议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工作部署,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港务)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了《厦门港务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现对报告期内关于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整合优质资产,做强核心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7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计划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35亿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办理完成标的资产的相关过户手续,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正式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重组显著提升公司的资产体量和利润规模。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主营的集装箱码头装卸与堆存业务与公司现有散杂货码头装卸与堆存、港口配套服务与综合供应链业务具有显著的协同效应。通过本次重组注入优质资产,公司形成“集装箱+散杂货”双轮驱动的业务局面,强化港口业务一体化发展,将公司打造为覆盖集装箱码头、散杂货码头、港口配套服务与综合供应链等多个细分业务领域的综合性现代港口物流服务公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及做强做优做大港口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建成服务海丝、引领两岸的全国领先港口综合物流供应链服务商,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提高分红比例,持续提升投资者回报
  公司牢固树立“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并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持续实施分红工作。2025年度,公司先后通过中期分红、三季度分红、年度分红形式,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1,599,038.70元,占公司当年归母净利润的60.64%,以实际行动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打造高分红的红利资产属性,为股东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三、创新驱动发展,构建港口新质生产力质态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与绿色转型双向发力,加快培育港口新质生产力,建设绿色智慧港口,科技赋能与低碳发展成效显著。报告期内,公司知识产权储备持续夯实,新增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8项,技术研发与数字化应用能力稳步提升;绿色港口创建取得标杆引领成果,海天码头顺利通过中国港口协会五星绿色港口现场评审,系东南沿海首家通过中国港口协会五星绿色港口评审的集装箱码头;海天码头、嵩屿码头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项目获评“2025年度厦门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标杆项目”,示范效应持续凸显;智慧低碳装备布局加速落地,海天码头新购2台智能化桥吊、8台智能化龙门吊投入试运行,港务船务4艘新能源拖轮正式投运,港务运输采购30部码头专用纯电动牵引设备投用,港口作业智能化、低碳化转型步伐持续加快。
  四、践行ESG理念,彰显国企担当与社会责任
  公司秉持“源于社会、回馈社会”理念,聚焦社会责任与社会价值,以负责任企业公民的角色积极投身社区服务、乡村振兴、军民共建、文明创建、志愿活动、慈善捐赠、海上救助、金秋助学、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节能减排等事业,以实际行动贡献港口力量,彰显国企担当。报告期内,公司共组织员工参加各类社区志愿活动1,132人次,向社会捐助合计22万元;港务船务作为海上应急抢险的重要保障力量,报告期内多次完成厦门港及其他驻点地区的海上应急、消防救援和医疗救助任务,参与应急抢险救助遇险大船9艘,出动拖轮11艘次,累计救助时长15.3小时,为厦门港及其他驻点港口的安全生产贡献了重要力量。
  公司持续践行ESG理念,以ESG赋能高质量发展,致力于成为负责任的企业公民和港口行业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推动者。公司于2026年3月连续第四年发布ESG报告,并连续第二年提供中英双语版本,通过海上搜救、精益管理、港口数智赋能、港口绿色建设与环境保护、员工权益、服务创新、社会责任担当等多维度视角,反映了公司在深耕主责主业、创新驱动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ESG理念与实践,成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同时,公司积极参与评级,打造ESG品牌,通过沟通反馈、对标先进等措施进一步明确ESG未来工作重点与改进方向。报告期内,公司ESG评级水平稳步提升,位列同行业上市公司前列,其中在2025年度ESG报告发布后的最新华证指数ESG评级中,公司荣获AA级(目前行业最高等级),在交通基础设施行业中排名3/51(A股上市公司第一名),获评华证指数2026年A股上市公司ESG优质企业福建省TOP20、西北政法大学ESG研究院和中华网主办的首届丝路企业可持续发展论坛丝路企业ESG领袖奖。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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