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宸展光电”)于2026年7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2003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形成说明和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近日,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