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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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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85 证券简称:吉祥航空 公告编号:2026-073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暨
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航空”或“公司”)于2026年8月2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瑶集团)的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均金先生与王瀚先生于2026年8月23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协议》续签的背景情况
  2010年8月24日,基于对相关公司经营稳定和持续发展的考虑,王均金先生、王瀚先生及王均豪先生共同签署了《股权委托管理协议》。《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为:王瀚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均瑶集团、温州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均瑶”)、上海均瑶航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瑶投资”)的所有股权委托王均金先生管理,王均豪先生对王均金先生行使委托管理权利提出建议并进行监督;委托管理的标的和范围包括:王瀚先生对委托管理标的所拥有的除股权权益和处置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管理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6年8月24日止,在协议期满后,各方以受托管理股权公司的稳定运营、持续发展为目标,确定后续事项。
  上述协议到期后,各方又签署了新的《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将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8月24日。
  2021年8月24日,《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期限届满。以均瑶集团以及下属企业未来持续、稳定的战略发展目标考量,确保均瑶集团以及下属企业运营管理的平稳开展,王均金先生与王瀚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为:自签署之日起,王瀚先生在均瑶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运营管理、法人治理所有重要事项上,为王均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决策意见与王均金先生保持一致。双方在相关治理机构会议召开前、提出提案前、推举董监高人员前需先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再推进后续表决、提案、推举等事项;若充分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均以王均金先生意见为准。协议有效期五年,期满后双方将以企业战略发展、稳定运营为目标,在本协议基础上选择可稳定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后续方案。
  由于《一致行动协议》即将届满,以均瑶集团以及下属企业未来持续、稳定的战略发展目标考量,确保均瑶集团以及下属企业运营管理的平稳开展,王均金先生与王瀚先生于2026年8月23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均瑶集团持有吉祥航空44.05%股权,均瑶投资持有吉祥航空1.66%股权。王均金先生系均瑶集团和均瑶投资实际控制人,通过均瑶集团和均瑶投资间接控制吉祥航空45.71%表决权。均瑶集团为吉祥航空控股股东,王均金先生为吉祥航空实际控制人。(注: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致行动协议》的协议签署方为王均金先生(协议甲方)、王瀚先生(协议乙方),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在均瑶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运营管理和公司法人治理中的所有重要事项方面,乙方为甲方的一致行动人,决策意见与甲方保持一致。
  第二条 在均瑶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董事会、股东会(或其他合法有效的内部法人治理机构会议)召开前,本协议双方将先行就该次会议所审议事项进行协商,待达成一致意见后再予以投票表决。若本协议双方经充分协商,仍然无法就董事会、股东会所审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应以甲方的意见为准。
  第三条 在向均瑶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董事会、股东会(或其他合法有效的内部法人治理机构会议)提出提案前,本协议双方将先行协商沟通,待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提出提案。若本协议双方经充分协商,仍然无法就提案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应以甲方的意见为准。
  第四条 在向均瑶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董事会、股东会(或其他合法有效的内部法人治理机构会议)提出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前,本协议双方将先行协商沟通,并将在所有候选人投票选举中采取一致意见。若本协议双方经充分协商,仍然无法就候选人人选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应以甲方的意见为准。
  第五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协议双方共同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五年。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将继续以有利于均瑶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战略发展规划为利益出发点,以均瑶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稳定运营、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本协议为基础选择能够继续稳定均瑶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具体措施与后续方案。
  第六条 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的,守约方均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后,王均金先生仍为均瑶集团和均瑶投资实际控制人,通过均瑶集团和均瑶投资间接控制吉祥航空45.71%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均瑶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王均金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者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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