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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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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在上海、武汉、十堰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会议由董事长高守武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高守武、刘晓安、袁丹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主体权责清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安永华明2025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65.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62.84亿元,境内证券服务业务收入人民币16.93亿元,包含境内及境外证券服务相关业务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4亿元。2025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6.1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等。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傅奕女士,于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6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等。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皇甫俊先生,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在安永华明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晓祥先生,于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酬合计192万元(包含审计人员住宿、交通及餐费);2026年度财务审计报酬15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37.5万元(两项报酬均包含审计人员住宿、交通及餐费),合计190.50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0.78%。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适当性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程序合规,安永华明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风财务公司”)于1987年5月7日由东风汽车集团出资并经国家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设立,原名“东风汽车工业财务公司”,是国内成立的第一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最初登记注册的住所地在湖北省十堰市,初始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人民币。2002年7月,东风集团开创性地引入境外战略投资,“东风汽车工业财务公司”更名为“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成为全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经几次增资、股权结构调整,2006年12月,公司迁址至湖北省武汉市;2013年3月,由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2018年6月,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90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从业人数220人。
  公司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052H242010001。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000178766767H,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9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黄生贵,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二路东合中心南区办公楼H栋15-18层。
  2022年10月1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公布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自2022年11月13日起施行,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范围予以优化。按新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规范后的业务范围为“财务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可以向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申请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一)从事同业拆借;(二)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三)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四)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五)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六)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按照《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办公室转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鄂银保监办发〔2022〕260号)中关于“限期清理办法停办类业务,过渡期内业务规模不得新增”要求,东风财务公司有序推进业务清理规范、金融许可证变更等工作。经监管机构批复,当前公司业务范围为:
  (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6)从事同业拆借;
  (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消费信贷及融资租赁;
  (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10)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
  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管理环境
  东风财务公司建立了职责分明、分权制衡、简洁高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及实际运营需要,东风财务公司建立了由股东、董事会和经营层组成的高效运行机制,并对各自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组建了高效、精干的内设机构,机构职责及岗位设置充分体现了相互牵制、审慎独立、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截至2026年6月,东风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
  (二)内部控制的识别、评估与监测
  公司依据监管要求并结合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建立了内控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作为框架性制度,对内控管理的组织体系和职责、内部控制措施、内部控制保障、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等作出纲领性、原则性规定,为内部控制的识别、评估与监测提供制度依据。
  在内控识别方面,公司健全穿透式全流程监控机制,完善分级授权制度,明确董事会、经营层及各职能部门的权责边界。公司聚焦对公及零售业务等核心板块,系统开展业务全流程梳理,提炼风控要点,识别关键控制环节和风险点,将控制措施嵌入业务流程、岗位职责与系统管控,构建以流程标准化、管理数字化为支撑的全链条内控机制。
  在内控评估方面,公司围绕信息安全、开发测试、业务外包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专项排查与靶向整改,持续评估相关领域内控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及时发现内控缺陷并推动整改,实现内控缺陷的识别、认定、整改与提升的闭环管理。
  在内控监测方面,公司持续推进风控与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控措施嵌入各类业务信息系统,提高风险及内控管理与业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有机融合程度。公司依托信息化手段对主要业务和管理活动实施常态化、持续性监测,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与异常处置机制,强化数据治理与跨系统协同,及时识别、提示并处置内控运行中的偏差与异常,确保内控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目前,公司核心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各项业务风险可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总体有效。
  (三)控制活动
  1、结算及资金管理
  在结算及资金管理方面,东风财务公司根据各监管法规,制定了《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成员单位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成员单位账户管理操作细则》《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智能资金平台管理操作细则》《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成员单位收款付款业务操作细则》等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结算业务。成员单位填写《开户申请书》,东风财务公司根据成员单位申请,按内部分级授权规定审批通过后,为成员单位开设结算账户以及各类存款账户,用以存放各成员单位资金。成员单位可通过公司智能资金平台提交划款指令实现资金划转,东风财务公司智能资金平台设定了严格的访问权限控制措施,并提供了及时详尽的对账服务,通过信息系统控制和健全的制度控制保障了成员单位的资金安全和结算的便利。
  (2)成员单位存款业务。东风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成员单位办理存款业务,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流动性管理。东风财务公司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资产负债管理,保证了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4)资金融通。东风财务公司流动性充裕,无大额对外融资需求。
  2、信贷管理
  东风财务公司建立了职责分工明确、审贷分离、前后台相互监督制约的信贷管理体制。为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明确岗位职责,提高授信业务审批效率和质量,东风财务公司设立授信审查委员会。授信审查委员会是按照公司确定的授权权限,对权限范围内各项授信业务方案进行审查的集体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授信业务、票据业务等项目的审查和审批。
  东风财务公司针对集团金融业务特点制定了有关客户授信业务、票据业务、委托贷款业务贷后管理、资产风险分类、不良资产处置等规章制度。
  东风财务公司的信贷业务对象的范围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根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等监管法规的要求,对信贷资金的用途、收息情况、展期贷款、逾期贷款等进行监控,对信贷资产安全性和可回收性进行贷后检查,并根据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相关规定按要求对信贷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按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东风财务公司信贷资产质量良好,拨备覆盖充足。
  3、信息系统控制
  东风财务公司成立了数字化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审议公司信息数字化转型策略规划相关事宜,监督数字化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公司制定了《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数字化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建设管理操作细则》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障公司运营的IT支撑。
  东风财务公司由风险管理部主导,参照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建设标准,构建了具有公司特色的信息化科技管理体系。公司亦设有数字科技部门,专职负责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截至目前,所有核心业务均已获得信息系统的支持,实现了业务流程的全面线上化控制。此外,公司通过自主开发的自助式分析平台,实现了风险监测的线上化、自动化、模块化管理以及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基本完成了全过程风险信息的采集、传递、分析系统的构建。
  4、合规风险控制
  东风财务公司制定了《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合规风险管理操作细则》《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合法合规性审查操作细则》等合规系列专项制度,建立了全面的合规管理体系。法律合规部不定期对公司各部门进行合规风险检查,管理层须根据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纠正措施,并督促各机构落实。有效防范风险,堵塞漏洞,防控业务风险,保障资产质量安全。
  5、审计监督
  东风财务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审计团队,明确了审计团队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稽核审计部对东风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不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稽核监督,并就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改进。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东风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有较为有效的风险管理技术措施,使整体风险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人民币
  ■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东风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东风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07,922.12万元,占东风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的2.23%;在东风财务公司的存款日均数为96,626.74万元,符合与东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关于上市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合计在东风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规定。在东风财务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3,033.57万元。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东风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后续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继续定期开展对东风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并定期在董事会上通报评估结果。
  六、风险评估意见
  东风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可较好地控制风险,能够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范经营。
  根据东风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情况,东风财务公司在资金、信贷、投资、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无重大缺陷,同时,亦未发现存在违反监管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各项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东风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在东风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七、其他说明
  无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0号),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1,067,21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6,934,582.2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842,893.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1,091,688.67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0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8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WHAS1B0346)。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为: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其他”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理财投资收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公司已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孙公司东风(十堰)有色铸件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孙公司东风(武汉)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2025年6月2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026年1-6月,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1,057.70万元,其中: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796.70万元,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61.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及《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新增募投项目“一体化压铸产业化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一体化压铸智能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东风科技武汉分公司”);同意将“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电驱动”)、东风(武汉)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变更为东风电驱动、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东风电驱动武汉分公司”)。同意公司为募投项目“一体化压铸产业化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一体化压铸智能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东风科技武汉分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意公司为募投项目“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东风电驱动武汉分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其他相关协议及文件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截至本报告期末,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不涉及。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不涉及。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涉及。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代码:600081 公司简称:东风科技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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