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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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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下称“本次发行上市”)。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已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材料,相关事宜正推进中。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详见《2026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6-065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8月22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及书面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陈有海以书面方式出席会议,董事、董事会秘书杨健锋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出席董事符合法定人数。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宇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为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助力社会公益事业,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对外捐赠,预计2026年度捐赠现金、实物(实物类以成本折算,含税费)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且任意连续12个月累计捐赠总额不超过前述金额。在上述额度内,对外捐赠可用于各类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等领域。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如适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6-067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63号文核准《关于核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800,53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8.37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95,187.1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980.5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206.57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验字(2021)第5-1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1,099.5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6,838.93万元。
  (2)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5,418.41万元,其中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4,318.84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2,839.81万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320.13万元(其中现金管理收益314.01万元,活期存款利息收入6.12万元),支付手续费0.41万元。
  单位:万元
  ■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明细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差异的情况,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位数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21年6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12月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对《管理办法》的修订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和公司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保荐”)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南昌分行、广发银行深圳香蜜湖支行(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10月30日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坪山支行(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等审议通过)、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西乡支行(2022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3年12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3年12月28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
  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信立泰(成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信立泰”)和保荐机构国联民生保荐与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经2023年12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3年12月28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原实施主体减资的议案》,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公司及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0年,公司和保荐机构国联民生保荐与招商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2025年1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4月21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的明细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5,418.41万元,其中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4,318.84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SAL0951恩那司他中国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1)公司2023年12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12月28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心脑血管及相关领域创新药研发项目一一SAL0951恩那司他中国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增加新的适应症临床研究(包括治疗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CKD患者的贫血等),并对SAL0951项目的完成时间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24年8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4月21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本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增加新的适应症临床研究(包括各种原因造成的贫血等),并对SAL0951项目的完成时间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原因
  SAL0951项目研发产品为公司从日本引进的创新药恩那度司他,是国内上市的新一代缺氧诱导因子脯氨酰羟化酶抑制剂(HIF-PHI)药物,拟开发的适应症为肾性贫血。2023年6月,恩那度司他治疗非透析的成人慢性肾脏病(CKD)患者的贫血适应症已获批上市。2025年9月,恩那度司他治疗透析(包括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CKD患者的贫血适应症获批上市。
  随着对HIF-PHI相关作用机制研究的深入,根据临床研究实际进展,公司计划继续开展SAL0951其他适应症的临床研究,包括各种原因造成的贫血等,如治疗非髓系恶性肿瘤患者化疗引起的贫血(CIA)等,以期拓宽SAL0951的使用范围,满足更多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使更多患者获益。该调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要求,有助于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3)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并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有关公告文件详见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9日、2024年8月27日、2025年4月22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核查意见》等。
  (4)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系SAL0951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不涉及该项目基本情况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SAL007重组人神经调节蛋白1-抗HER3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中国I/I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1)公司2023年12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12月28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原实施主体减资的议案》,同意变更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心脑血管及相关领域创新药研发项目一一SAL007重组人神经调节蛋白1-抗HER3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中国I/I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并对原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成都信立泰减资。
  变更后实施主体由成都信立泰变更为公司,实施方式由公司向成都信立泰增资并由其在国内开展临床试验,变更为由公司负责实施,参与由美国子公司Salubris Biotherapeutics, Inc.牵头、委托国际CRO机构开展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MRCT)。
  同时,公司对成都信立泰减资,将本项目的募集资金26,380万元及其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回公司。
  2024年,公司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新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成都信立泰完成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变更原因
  SAL007项目的研发产品为重组人神经调节蛋白1-抗HER3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适应症包括HFrEF(射血分数降低的心衰)和HFpEF(射血分数保留的心衰),是公司第一个中美双报的创新生物药。
  MRCT(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可以增加在研项目临床样本的多样性,更好地评估药物在不同人群中的试验数据,同时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临床试验,提高药物研发效率,缩短区域或国家间药品上市延迟。因此,本次变更后SAL007项目将采取MRCT的方式来实施。
  然而,MRCT相较一般的临床试验更为复杂,通常需要企业投入大量资源,还需具备丰富的知识来进行专门管理。在MRCT的开展过程中,国际CRO机构具有更明显的优势,既能有效协调各临床中心的工作,优化资源分配,实现资源共享;又能更加有效地管理临床试验中的潜在风险,如患者招募难度、数据管理和伦理审查等。
  因此,公司参与由子公司美国Salubris Biotherapeutics, Inc.牵头、委托国际CRO机构开展本募投项目产品的MRCT。同时,考虑到公司作为母公司具有更好的协调及统筹能力,本次国内实施主体计划由子公司成都信立泰变更为公司,并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应承担的费用,如超过本项目募集资金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
  (3)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并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有关公告文件详见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9日、2024年3月27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原实施主体减资的公告》《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原实施主体减资的核查意见》《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等。
  (4)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变更,系公司基于项目研发实际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变更后,将有助于提高募投项目研发效率,降低项目风险,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
  本次变更不改变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1年6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2,970.64万元,截至2021年末已完成置换,详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同时,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197.08万元(不含税),截至2021年末已完成置换。详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25年3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26年3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含现金管理收益)320.13万元,其中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收益314.0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3、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余额68,5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SAL0107阿利沙坦酯氨氯地平复方制剂中国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SAL0108阿利沙坦酯吲达帕胺复方制剂中国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所涉及的产品阿利沙坦酯氨氯地平片(复立坦?)、阿利沙坦酯吲达帕胺缓释片(复立安?)目前均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
  为更有效管理利用资金,公司对前述项目予以结项,对应募投项目所需支付的少量尾款,后续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
  2、公司2025年1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4月21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心脑血管及相关领域创新药研发项目一一SAL0107阿利沙坦酯氨氯地平复方制剂中国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SAL0108阿利沙坦酯吲达帕胺复方制剂中国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2025年,前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余额(含存款利息等收入)全部转出。
  3、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
  (1)SAL0107、SAL0108相关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均根据实际研发情况向监管部门提交临床试验申请并开展临床试验研究。在保障试验能够充分反映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前提下,经监管部门批准,0107、0108项目的III期临床试验方案有所优化,相比2020年测算时,所需入组的患者数量减少或随访时间缩短,因而降低了实际临床研究支出。其次,近年受政策、行业及市场环境因素影响,临床试验成本较2020年测算时有一定程度下降,对临床研究的成本产生影响。再次,鉴于2020年测算时,临床试验的开展受诸多不可抗力影响较大,因此预估未来临床试验的患者招募工作难度高,入组进度较不可控,进而会增加临床研究的运营成本和管理成本。
  (2)在项目研发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有效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此外,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障项目开展的同时也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4、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并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有关公告文件详见2025年1月25日、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4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等。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在专户存储,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合理安排使用进度。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报告期内,“S086沙库巴曲阿利沙坦钙中国I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发生变更。
  (1)S086(沙库巴曲阿利沙坦钙片)为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分子新药信超妥,目前已开发高血压、心衰适应症。其中,高血压适应症于2025年5月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并于当年通过谈判进入医保目录;心衰适应症即将锁库,申报NDA。此外,公司还在评估推进S086与其他单药联合治疗高血压的临床研究。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将本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募集资金用于“部分高血压创新药I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下称“新项目”),新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30,100万元。
  此外,S086项目将继续实施,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2)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主要原因
  本次调整主要基于对S086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综合评估,旨在更合理、高效地运用募集资金。本次调整后,S086项目将继续实施,S086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以剩余募集资金并结合自有资金继续稳步推进S086项目的实施。
  计划投入的新项目“部分高血压创新药I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包括SAL0120(高血压)、SAL0140(高血压)、SAL0132、SAL0194四个创新药研发子项目。SAL0120(内皮素受体拮抗剂)、SAL0140(醛固酮合酶抑制剂)主要针对未受控及难治性高血压的治疗;SAL0132是针对AGT靶点的siRNA创新产品,主要针对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的临床治疗;SAL0194为新型高血压复方制剂,主要针对单药无法有效控制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目前研发进展顺利,产品机制明确,预估成药性较高。
  高血压是临床上最常见的心血管慢性病之一,长期高血压可导致脑卒中、冠心病、心力衰竭、肾脏疾病等多种高致残、致死性心脑血管并发症。然而,我国高血压的知晓率、治疗率和控制率仍不理想。这既与患者未完全遵循指南推荐进行规范管理有关,也与现有药物难以满足部分患者的个体化需求、治疗依从性不佳等因素相关,导致整体血压控制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针对当前高血压治疗领域存在的未满足临床需求,公司旨在通过丰富创新研发管线,布局多样化的解决方案。
  本次变更部分系公司根据项目临床研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调整有利于更高效、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一步丰富公司在高血压领域的创新产品布局,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2026年1月2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年2月6日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前述项目对应的节余募集资金转入新项目。
  (4)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并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有关公告文件详见2026年1月22日、2026年2月7日、2026年3月14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等。
  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表1: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 202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S086沙库巴曲阿利沙坦钙中国I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22,229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3,027.81万元,投入进度103.59%。累计投入金额超出调整后投资总额798.81万元,超出部分使用的资金为本项目募集资金利息。
  附表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6-068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信立泰”)为贯彻落实“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现就报告期内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既定目标,集中资源、深耕主业,在经营质效、创新转化、公司治理及股东回报等方面持续发力,形成经营质量提升与市场价值传递的良性循环,不断夯实投资者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和价值认同感。
  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79亿元,同比增长16.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1亿元,同比增长15.64%。创新药收入占比稳步攀升,对营收增长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公司以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创新研发,研发投入6.20亿元,同比增长14.38%,占营收比重25.01%,以CKM为核心,多层次的创新研发管线布局持续丰富。上半年,公司提交5个药品的IND申请,获得3个药品的临床试验默示许可(临床试验通知书),沙库巴曲阿利沙坦氨氯地平片(SAL0130)申报上市申请,欣复泰Plus?获批上市;2个在研器械项目开展临床研究,4个在研器械项目申请注册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研管线涵盖89个创新药项目,18个医疗器械在研项目。知识产权布局方面,上半年,公司29项专利获得授权,其中发明专利22项(含其他国家或地区9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新申请专利144项,其中发明专利141项(含22项PCT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2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截至报告期末,累计获得有效专利授权412项,其中境外授权(含港澳台地区)90项;正在申请641项,其中境外申请250项,PCT国际申请57项。
  持续规范公司治理,提升合规运作水平。公司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关键少数”主体的履职责任。报告期内,公司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体系,通过事前防范、过程管控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和监督,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重视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连续多年以现金形式向股东分红。报告期内,经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公司以股份总数1,114,816,5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5.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6.13亿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94.11%。
  基于对自身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的信心,2026年5月,公司推出股份回购方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资金总额拟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7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最高成交价为31.9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2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365.4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坚持以奋斗者为本,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正稳步推进。该持股计划覆盖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通过员工与公司利益的深度绑定,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从而持续为股东带来更加高效的回报。
  报告期内,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自愿延长本期持股计划的第二个锁定期,延期12个月,即第二个锁定期由原届满日2026年7月12日顺延至2027年7月12日。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公司严格遵守监管规则要求,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此外,公司依托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投资者热线等多元化沟通载体,积极、主动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经营状况、战略规划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关键信息,充分倾听投资者意见诉求,针对市场重点关切予以及时反馈,保持与投资者的密切沟通。
  未来,公司将持续贯彻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锚定CKM慢病领域,深化创新驱动,夯实治理根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股东创造可持续的长期价值,为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6-069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1)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本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6年6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中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5、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资产、净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盈亏性质改变,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该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公告编号:2026-066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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