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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股权激励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合计注销66名激励对象共计52.9668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2026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26年5月8日办理完成。 2、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7,754,442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于2026年5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共15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于2026年11月14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3、权益分派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19,574,4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9803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于2026年6月3日实施完成。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8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6年6月4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20号文》”)的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解释第20号文》,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和明确。《解释第20号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解释第20号文》施行日新增的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20号文》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5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23日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2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隽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定编制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56)。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公司就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57)。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003007 股票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7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6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754,44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28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661,885,597.76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将扣除本次尚未支付的不含税保荐承销费人民币8,575,631.66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653,309,966.10元于2026年4月17日汇入公司开立的账户中,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077,515.27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9,808,082.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4月1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520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6年6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会同现任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于2026年3月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谷大厦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协议中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有的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反协议跟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2026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685,588.12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0,389,361.71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296,226.41元。 对上述置换事项,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1267号)。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的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6年0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295,000,000.00元,相关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29,500.00万元,除此之外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不影响相关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 单位: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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