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8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6-050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B股股票(股票简称:虹美菱B;证券代码:200521)连续2个交易日(8月21日、8月2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偏离21.1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截至目前,经自查和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根据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首次增持情况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的一致行动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长虹”)计划自首次实施增持之日(2026年8月20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B股股份,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350万股、不超过2,700万股。目前增持计划正在实施中,2026年8月20日,香港长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首次增持公司B股股份1,17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除上述增持情形外,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及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的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日,前述公告不存在需更正、补充的情况。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1.36亿元,同比下降10.71%;实现归母净利润5,798.26万元,同比下降86.10%。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已于2026年8月21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首次增持情况的公告》,目前增持计划正在实施中。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在实施过程中如出现相关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B股股份计划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股份回购计划等其他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长虹美菱股价异动征询函的复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