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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221 公司简称:海航控股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未拟定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股票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编号:临2026-059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8月24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及其摘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向控股子公司北京新华顺航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顺航”)增资38.00亿元人民币,其中22.00亿元计入注册资本,16.00亿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公司直接持有新华顺航99.99%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华顺航0.0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61)。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21 、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 、海控B股 公告编号:2026-061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 7 号新海航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8日 至2026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8 月 24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临 2026-060)。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有效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股东 持股权有效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法人代表身 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须持股权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于 2026 年 9月 17日 17:00 前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7 号新海航大厦 6 楼西区进行登记,传真及信函登记需经我司确认后有效。 六、其他事项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6层西区 联系电话:0898-65801619 电子信箱:hhgfdshmsbgs@hnair.com 邮编:570203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21 、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 、海控B股 公告编号:2026-062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航空”)为保障自身经营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需求,与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务支行(以下简称“秦农银行”)签署《最高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商业汇票银行承兑业务协议书合同》(合称“主合同”),向秦农银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其中最高额流动资金借款2,000万元人民币,差额银行承兑汇票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就前述两份合同分别与秦农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长安航空履行主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长安航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共享金融机构授信资源,满足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2026年互保额度的议案》,批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2026年的新增互保额度为95.00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0.00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00亿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此次互保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授权期限内公司所有控股子公司之间(含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可按其资产负债率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调剂使用担保额度。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披露的《关于与控股子公司2026年互保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25-114)。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6年度担保授权额度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合同签署主体 保证人(甲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务支行 (二)担保事项 长安航空为保障自身经营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需求,与秦农银行签署《最高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商业汇票银行承兑业务协议书合同》(以下合称“主合同”),向秦农银行申请合计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其中最高额流动资金借款2,000万元人民币,差额银行承兑汇票3,000万元人民币。基于主合同连续发生多笔债权债务关系,保证人愿意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为上述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得到足额偿还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在自2026年8月21日至2029年8月20日期间内与主合同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为限(其中流动资金借款担保最高债权余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差额银行承兑汇票担保最高债权余额3,000万元人民币)。经双方书面协议,最高债权额可以进行调整。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日必须在债权确定期间内,每笔债务到期日可以超过债权确定期间的到期日,即不论主合同债务人单笔债务的到期日是否超过债权确定期间的到期日,保证人对被担保主债权都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范围 保证人担保的债权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主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包含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一上述费用,均以债权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处理地人民法院、仲裁机关及律师行业、评估拍卖行业等的公允市场价格计算,以债权人与上述中介机构所签合同或者代为垫付费用的凭证为准),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五)保证期间 按照债权人对主合同债务人每笔债务分别计算保证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导致具体债权合同提前到期或被解除,则为提前到期或解除之日起三年。如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就主债权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被担保企业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被担保人的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方面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且其已为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的反担保,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造成不良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2026年互保额度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手续。本次担保在公司2026年度担保授权额度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40,700.69万元,占上市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83.7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40,700.69万元,占上市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83.7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为0万元。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21 、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 、海控B股 公告编号:2026-060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北京新华顺航商贸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38.00亿元人民币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增资尚需股东会审议,增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为有序推进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资源梳理及协同整合,拟向子公司北京新华顺航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顺航”)增资。通过本次增资,充实新华顺航资本基础,使其能够承担相关资源归集、股权平台运营、往来处置等专项职能,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与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助力公司整体规划实施。公司本次拟向新华顺航增资38.00亿元人民币,其中22.00亿元计入注册资本,16.00亿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公司直接持有新华顺航99.99%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航空”)持有新华顺航0.01%股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上述增资为上市公司内部股权结构调整,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增资标的为新华顺航,成立于2010年7月13日,截至2026年7月底,新华顺航总资产16.72万元,净资产16.72万元。本次增资前新华航空持有新华顺航100%股权。 (二)增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上市公司自有资金。 三、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增资定价为协商定价,共计增资38.00亿元人民币,其中22.00亿元计入注册资本,16.00亿元计入资本公积。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增资主要依据新华顺航资产负债情况,在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进行的股权结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增资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资方(目标公司):北京新华顺航商贸有限公司 以上各方合称为“双方”,一方单称为“一方”。 (二)增资安排 1.本合同签订时,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2.各方同意,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由海航控股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38.00亿元(“增资款”)进行增资,其中22.00亿元计入注册资本,16.00亿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3.增资时间 增资方应在增资先决条件得以满足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增资款全额转入目标公司的入资账户。 4.增资先决条件 本次增资以以下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为前提: (1)目标公司已就本次增资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 (2)增资方已就本次增资及本协议获得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及授权并获得相关机构的批准。 5.工商变更登记及股东名册更新 (1)目标公司应于增资入账后15个工作日内,在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与本次增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修订备案等手续。 (2)目标公司应于增资入账后15个工作日内向增资方提供更新后的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 (三)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应于签署之日生效并持续有效,除非依第(四)项提前终止。 (四)终止条款 在本次增资交割前,经过双方的一致书面同意可终止本合同并放弃本合同拟议的交易。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系为公司有序推进体系内主体之间的资源梳理及协同整合工作奠定基础。公司股权穿透后全资持有新华顺航,本次增资对公司合并报表无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二)交易完成后,新华顺航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因为本次交易新增关联关系。 (三)本次交易不会产生新增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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