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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03 证券简称:真兰仪表 公告编号:2026-04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08,8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301303 证券简称:真兰仪表 公告编号:2026-047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1日和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分红条件为公司在2026年当期盈利及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在满足前述分红条件下,分红金额不低于2026年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不超过2026年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和8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036,934.1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639,471.61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172,862,990.87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573,625,547.68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6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3,625,547.68元。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6年半年度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863,947.16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3.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当前公司总股本408,8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9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6,792,000.00元(含税),占2026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1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利润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股利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且本次利润分配金额不低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符合《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所确定的中期分红安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为前提,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和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需求,与公司实际及未来规划相匹配。公司本次拟实施的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日常运营和长期发展,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特此公告。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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