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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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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6-05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广州地铁集团持有的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
  2026年2月,标的资产已就股东变更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本次交易项下的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2月12日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
  2026年3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人民币127,774,990.00元,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3月30日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
  2、修订《公司章程》事宜
  2026年6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3、股权激励事宜
  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355名激励对象授予831.6898万股限制性股票、356.4386万股股票期权。其中:6位激励对象因公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7位激励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2026年3月,公司完成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权益的回购注销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6年6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公司为相关激励对象办理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以及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2026年6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全部达成,解除限售条件和行权条件未成就,1位激励对象因公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2026年7月,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6-056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董事长王迪军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55)。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57)。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6-057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202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25号),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126,785股,发行价格1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27,774,99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736,255.1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038,734.84元。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3月14日对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司农验字[2026]2500121014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505.53万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制定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和监督制度,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26年3月,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营业部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前述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地履行。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失效。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8月24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6-058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6-059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6年1-6月累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92,105,063.14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因同控下企业合并已追溯调整,未经审计)比例为18.36%。明细如下表:
  ■
  注:上表中负数表示冲回。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92,105,063.14元,减少公司2026年1-6月合并利润总额人民币92,105,063.14元,已计入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173,836,817.5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071,484.67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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