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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正平 公告编号:2026-103 |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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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诉讼事项所处的阶段:法院已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本次诉讼请求金额暂合计110,476,765.00元,其中包括工程款60,851,483.60元、设计费1,840,000.00元,以及与工程价款支付相关的建设期利息、逾期付款损失等附随诉讼请求暂计47,785,281.40元;诉讼费、保全费等以人民法院最终确定的金额为准。上述金额均为公司在本案中提出的诉讼请求金额,尚未经人民法院审理确认,最终获得支持及实际执行回款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诉讼系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提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相关诉讼请求能否获得人民法院支持、最终判决结果及后续执行回款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最终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新增诉讼相关事项 原告: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颍上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事由:2018年11月,公司就颍上县高铁新区路网(颍铁一路、颍高三路)及站前广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与颍上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签订相关合同及补充协议,由公司承担涉案项目相关建设工作。因双方就涉案项目工程款、设计费及相关款项支付问题产生争议,公司依据现有合同、结算资料及其他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获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根据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起诉材料,本次诉讼请求主要如下: 1、请求判令被告向公司支付工程款60,851,483.60元; 2、请求判令被告向公司支付设计费1,840,000.00元; 3、请求判令被告向公司支付与工程价款支付相关的建设期利息及逾期付款损失等,暂计47,785,281.40元; 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 上述诉讼请求及金额系公司依据现有材料提出的诉讼主张,其中相关款项的支付条件、计算期间、计算标准及最终应付金额尚待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不代表公司对相关争议事实作出最终确认,亦不代表上述诉讼请求将全部获得人民法院支持。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 本次诉讼系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提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相关诉讼请求能否获得人民法院支持、最终判决结果及后续执行回款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最终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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