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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赎回情况为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状态。 子公司广州首云智算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首云智算”)于2025年6月2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龙口支行续签订《C+组合存款协议》,对超过签约账号留存金额三个月以上存款部分按照招行挂牌利率计息。该协议于2026年6月28日到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245.00 元,账户余额为499,069.52元。 首都在线于2025年7月1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续签订《招商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协议》,对结算账户内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该合同于2026年7月1日到期,并于7月3日续签。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14,545.69元,账户余额为15,328,645.44元。 子公司北京首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宽志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续签《招商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协议》,结算账户内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合同均于2026年7月2日到期,并于7月3日续签。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收益分别为1,194.59元、2,622.99元,账户余额分别为6,186,708.96元、71,998.89元。 首都在线于2025年7月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续签《招商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协议》,对签约账户项下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合同于2026年7月1日到期,并于7月2日续签。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5,853.82元,账户余额为22,834.13元。 首都在线于2025年4月3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长安街支行续签订《单位协定存款协议》对签约账户项下超出约定留存额度的资金部分,按照协定存款约定利率计息,该协议于2026年4月29日到期,并于5月7日续签。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1,337.23元,账户余额为276,838.63元。 首都在线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续签《招商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协议》,结算账户内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该合同于2026年7月1日到期,并于7月6日续签。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564.46元,账户余额为584,800.06元。 首都在线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续签《招商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协议》,结算账户内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该合同将于2026年8月11日到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5,003.71元,账户余额为654,435.26元。 首都在线和子公司中瑞云祥、乾云时代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于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2日续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对签约账户项下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存款按单位协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合同分别于2026年7月10日和2026年7月2日到期,其中首都在线于7月10日,中瑞云祥和乾云时代于7月3日分别续签。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收益分别为18,307.22元、9,310.86元、2,184.98元。账户余额分别为21,094,722.99元、4,083,216.83元、2,246,231.83元。 子公司乾云时代于2026年6月1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签订《招商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协议》,对签约账户项下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157.52元,账户余额为272,739.46元。 首都在线于2025年4月30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续签订《协定存款协议》对签约账户项下超出约定留存额度的资金部分,按照协定存款约定利率计息,该协议于2026年4月29日到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890.73元,账户余额为318,954.56元。 首都在线于2025年5月8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华夏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对签约账户项下超出留存额度的资金部分,按照协定存款约定利率计息。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5,916.28元,账户余额为76,856.29元。 中嘉和信于2025年5月23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续签《协定存款合同》,对签约账户项下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存款按单位协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该合同于2026年5月23日到期,并于5月23日续签。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60,690.59元。账户余额为1,714,805.03元。 中嘉和信于2025年4月25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续签《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普通协定存款协议》,对签约账户项下符合增值服务条件的资金,计入增值本金并计算增值利息,该协议于2026年4月24日到期,并于4月29日续签。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 52,995.47元。账户余额为 10,509,294.70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签约金融机构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子公司负责人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审计部进行监督管理。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上述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保持稳健的资金增值理念,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产品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通过现金管理可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收益回报。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一)现金管理产品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78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确认收悉。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赵永志先生、刘云淮先生、赵西卜先生、石静霞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曲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办理26.1765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关联董事姚巍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202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依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6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全部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11.7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1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达到100%归属比例,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383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董事会同意作废上述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4.0835万股。 关联董事姚巍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202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业绩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在进入归属期后按照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办理105.3050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关联董事姚巍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202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依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5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全部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17.7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2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达到100%归属比例,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5.09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董事会同意作废上述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2.7950万股。 关联董事姚巍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202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87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无偿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等担保事项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情况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担保人曲宁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曲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6,188,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曲宁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经核查,曲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项下,已发生的授信金额为19,000.00万元,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 2026年3-5月,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总计签署额度币种为人民币4,848.97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和人民币151.03万元的《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提供保证担保;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从2026年3月16日起至2027年3月16日,具体额度业务种类: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 2. 2026年6月8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署额度币种为人民币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合同》,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从2026年6月8日起至2029年6月7日,具体额度业务种类: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 3. 2026年6月12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协议》,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信期限:从2026年6月12日起至2027年2月3日,本合同约定的授信额度为循环额度,具体额度业务种类:信用证开证。 4. 2026年6月29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合同》,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信期限:从2026年6月29日起至2027年6月28日,本合同约定的授信额度为循环额度,具体额度业务种类:流动资金贷款。 截至2026年6月30日,除上述项下新发生金额外,以前年度存续授信金额为37,430.00万元。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项下,已发生的担保或反担保金额为23,000.00万元,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于2026年3月19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签署《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申请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内提供保证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 (2)保证人:曲宁先生 (3)债务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限额:8,000.00万元 (5)保证方式:保证担保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7)担保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于2026年6月8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的最高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按合同约定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2)保证人:曲宁先生 (3)债务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余额:10,00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系统内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伍仟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补偿金、损害赔偿金、担保物保管/维护/维修的费用、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亿元整。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7)担保期间: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于2026年6月12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的最高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按合同约定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保证人:曲宁先生 (3)债务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余额:4,40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担保期间: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担保合同项下的授信合同尚未发生借款,已发生的担保金额为0。 4.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于2026年6月29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的最高授信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按合同约定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保证人:曲宁先生 (3)债务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余额:5,00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本合同第1.2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7)担保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截至2026年6月30日,除上述项下新发生金额外,以前年度存续担保或反担保金额为38,430.0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对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或反担保,解决了公司融资面临的担保问题,有力地支持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此外,以上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 (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综合授信合同》; (四)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五)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综合授信协议》; (六)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综合授信合同》; (八)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83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数量:26.1765万股 2.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22人 3.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向预留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办理26.176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后分别于2025年8月21日、2025年9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7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6,682.2836万股的1.50%。其中首次授予56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6,682.2836万股的1.20%,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14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6,682.2836万股的0.3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7.80元。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1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6个月。 7.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8.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4-2026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①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考核年度及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 ②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5-2027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②上述“归母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当年度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额度×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6日,公司已通过官网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2023年12月16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2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12月22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12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12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21名激励对象56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4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36名激励对象14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述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7.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度-2027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以及对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同时将激励计划监督机构调整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修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应条款。2025年9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8.2026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9.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6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8.4833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7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5.3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7.1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2026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4.8001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另,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B,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100%归属比例,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5.34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6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1.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1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达到100%归属比例,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383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一致。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办理26.1765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二)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为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 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4月17日,因此,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8月17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相关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将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请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26-084)。 三、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4年4月17日 (二)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26.1765万股 (三)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22人 (四)预留授予价格:7.80元/股 (五)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及归属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22名激励对象办理26.1765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五、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82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募集资金2026年上半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91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639,31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50元。截至2024年2月2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53,212,797.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10,546,338.01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342,666,458.99元。 截止2024年2月2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4]001100009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初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最新修订稿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2024年1月,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陶然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大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实施项目子公司怀来智慧云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云港”)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碑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4年2月,公司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智慧云港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碑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6年5月,公司已办理完毕存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大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剩余资金转入公司一般账户,账户不再使用,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分行及保荐人共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6年6月,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相关募集资金监管终止协议,同时,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平安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怀来智慧云港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碑店支行及平安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保荐机构和上述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金额为30,000,000.00元。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其他被冻结、质押或担保等使用受限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并相应执行。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表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京北云计算软件研发中心项目-算力中心(一期)2026年6月30日投产,报告期内未产生经济效益,本期未核算其项目收益。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79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于2026年8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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