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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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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本次董事会通知之日(2026年8月14日)的总股本314,760,4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4,428,137.40元;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6-065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TOPCon电池设备项目”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3,649.53万元(截至2026年7月31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及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鉴于“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的软件项目实施周期较长,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充分考虑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判断,同意公司将“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0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特维”)向特定投资者葛志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0.4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8.7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52.8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47.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2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2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30号)。
  (二)2023 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转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23号”文《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8.6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291.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25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 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及《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调整后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为8,526.20万元,超出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二)2023 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转债
  根据公司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及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投入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TOPCon电池设备”,截至2026年7月31日,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投入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待支付的项目金额包含待置换的项目人员薪酬、尚未到账期的应付材料费等;可能因最终结算金额的变化而有所调整,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准;
  注2:利息收入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3: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
  注4:上述数据存在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TOPCon电池设备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募投项目推进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情况下,加强了对募投项目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并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有效降低了募投项目的实施成本。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2026年7月31日,“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TOPCon电池设备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649.53万元(其中包含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金额1,580.59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账户节余募集资金余额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资金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在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前述待支付款项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人、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根据自身主营业务发展做出的合理战略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普乐新能源(蚌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乐新能源”)以及无锡普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普乐”),通过奥特维向普乐新能源、无锡普乐提供募集资金借款以实施该募投项目,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并结项,鉴于该项目尚未产生经济利益,结合普乐新能源、无锡普乐的财务状况,公司拟将该资金借款期限延长36个月,未来由普乐新能源、无锡普乐以其自有资金偿还。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注:2025年4月21日,公司对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3月,详见《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2026年3月30日,公司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8月,详见《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25)。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目前,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的建筑建设已基本完工,主要配套设备已订购并陆续到场验收,并初步开展生产运营工作;截至2026年7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7,031.89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55.21%。上述已累计使用金额未包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款项,此部分款项后续将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完成支付。
  智慧工厂的主要产品是非标定制的产品,非标定制的产品具有强定制化、机电光软一体化程度高、设计变更频繁、试错成本集中在调试阶段等业务特点,这些特点对于软件的要求较高。公司内部多次讨论后,调整数字化建设思路,进一步强化全流程整体解决方案先行的实施模式,方案优化使得前期需求、方案论证及供应商技术沟通工作量增加,项目实施周期出现延后。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结合募投项目之配套软件建设周期及资金使用实际,经审慎研判,公司拟将“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7年12月。本次延期仅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募投项目建设主体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均不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目前的存放和在账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余额为49,795.21万元(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公司确保募集资金的存放安全,同时加强内部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高效性。
  (四)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除前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7年12月,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该募投项目的工厂建设、设备软件购置等,并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
  (六)保障募投项目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募投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积极协调公司内外部资源配置,保持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防范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推动募投项目如期完成。
  (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主要是结合当前公司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是依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做出的必要调整,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也未实施新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履行情况及保荐人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TOPCon电池设备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本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借款期限延长36个月;同意将募投项目“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7年12月。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6-066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真实、公允地反映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开展减值测试,并依据测试结果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
  二、2026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同时,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测算资产减值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当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时,按差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是指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2026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预计合计27,123.77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约27,123.77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6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 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6-067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特维”)2026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98,038,096.51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96,259,451.2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之日(2026年8月14日),公司总股本314,760,45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4,428,137.40元(含税),占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6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6-068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特维”)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0号”文《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葛志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0.4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8.7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52.8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47.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2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2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30号)。
  2、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3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08.6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291.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16日出具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2023]D-002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人民币元)
  ■
  注:①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为85,261,975.18元,超出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790,277.07元,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产生并支付。
  2、截至2026年6月30日,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人民币元)
  ■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中存在146,000,000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2年8月,公司聘请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担任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持续督导机构平安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2022年8月-11月,公司及子公司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方正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2月,公司聘请平安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原持续督导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方正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2023年3月,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平安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8月16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到位,2023年8月-9月,公司、平安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1月,奥特维、子公司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及平安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此外,为更好的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于2023年12月,与平安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5月,奥特维、子公司普乐新能源(蚌埠)有限公司、无锡普乐新能源有限公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4年7月,因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奥特维、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及平安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相关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相关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 元
  ■
  注:①2021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该次发行于2022年8月22日完成。
  2、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 元
  ■
  注:①2023年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该次发行于2023年8月10日完成。
  ②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46,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详见附件“附表一: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二: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 年 10 月 28 日,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 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6)。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东大道证券营业部等开立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截至 2026年 6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0.00 万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1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5-123)。
  截至 2026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46 亿元。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同意公司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990.87万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立信中联专审字[2022]D-0549号《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5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详见公司在2025年6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截至2026年6月30日,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以及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针对上述事项,分别以募集资金置换累计金额为7,688.46万元、989.03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6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6 年3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产线智能化水平与数据贯通能力,公司对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项目的原软件方案进行了优化迭代,同时工厂所配套的设备安装调试尚需一定周期。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充分考虑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判断,决定将“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2026 年 3 月延长至 2026 年 8 月。
  2、 2026 年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设备高分辨力智能光学系统与高性能检测算法的实现难度与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判断,公司决定将“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 2026 年 8 月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3、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的议案》
  (1)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募投项目之“光伏电池先进金属化工艺设备实验室”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通过本次募投项目之“光伏电池先进金属化工艺设备实验室” 建设覆盖光伏电池片后道工艺环节的实验线及测试设备,用于研发、验证公司光伏电池设备。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将完成太阳能电池金属化环节“高产能、高精度、高良率、低浆料耗量、低能源消耗” (即“两低三高” )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培养一批在电池金属化方面具备前瞻性的工艺及设备研发团队,在高端智能装备市场方面继续巩固领先地位,推动行业金属化进步。项目总投资为7,000.00万元,该募投项目中的设备与仪器部分是前期结合当时客户需求及技术发展方向预测制定,鉴于前期制定方案时间距离现在较长,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光伏电池技术发生了较快迭代,部分前期规划研发的技术路径已被淘汰需要更新完善,且新型电池的市场需求逐步提升,其金属化工艺和材料对电池及组件的测试等要求有所增加,项目原计划使用的设备与仪器已不满足当前实验室建设所需。对应上述变化,公司计划优化该项目的设备与仪器采购明细(涵盖向子公司采购的其自制设备以及对外采购的其他设备),包括增加对电池环境可靠性、电性能、材料表征等检测的设备,调整部分工艺设备的类型、数量及金额等。此外,结合目前项目的执行情况及管理安排,公司拟减少调研及出差费用。考虑项目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计划对该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变更如下:
  单位:万元
  ■
  (2)募投项目延期原因及具体情况
  鉴于光伏行业技术迭代速度较快,该项目此前规划的部分设备已不适用于最新的光伏技术,需结合技术发展趋势重新评估,故目前该项目的设备购置及实验进展低于预期。公司拟在原计划基础上探索新的技术路线及实验室功能,配置更适合未来光伏技术的设施。
  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当前实施进度情况,以及后续设备采购及调试、研发成果验证等事项尚需一定周期,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充分考虑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判断,决定将“光伏电池先进金属化工艺设备实验室”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2026年8月延长至2027年8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法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表一: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一: 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至2026年06月30日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附表二: 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至2026年06月30日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6-069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特维”)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保理公司”)展开合作,就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有追索权/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额度,公司将为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第十九次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相关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已于2026年8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保理公司展开合作,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有追索权/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额度。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内于12个月内办理具体保理业务,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此外,在上述保理额度及期限内,公司拟为子公司无锡奥特维旭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睿科技”)、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瓷机电”)、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芯技术”)、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装备)、无锡奥特维智远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远装备”)、无锡奥特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等控股子公司在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中产生的应履行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子公司在保理合同项下应向保理公司支付“回购款”、“保理融资款回款”、融资利息(如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和保理公司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署之日始至保理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以上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及具体担保金额以与保理公司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提供担保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事项。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标的
  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标的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三、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合作机构:商业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
  2、保理方式:保理公司受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公司提供有追索权/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服务。
  3、保理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应收账款保理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额度。
  4、保理期限: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具体保理业务,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5、保理费率:根据单笔保理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由双方协商确定。
  6、公司主要责任及说明:(1)针对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公司存在回购客户尚未支付的应收账款本金的风险。依据保理合同基本条款约定,在客户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保理公司支付保证金、回收款、手续费(如有)、融资利息(如有)等的情形下,保理公司有权要求公司全额回购尚未支付的融资款。(2)针对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保理公司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融资款,保理公司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
  四、开展保理业务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应收账款回款、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
  五、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组织实施
  1、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保理业务机构、确定公司可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事项。
  2、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松瓷机电
  1、被担保公司名称: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7年3月16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1NKE357M
  4、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芙蓉四路195号
  5、注册资本:2,086.4918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周永秀
  7、经营范围:机电设备的研究、销售;新能源技术研究;光伏技术研究;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电子控制组件的研发、销售;半导体材料及微电子产品的研究、销售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为84.8086%,无锡松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3.1045%,华焱持股比例3.0482%,施大雄持股比例为3.0482%,无锡松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0.8%,其他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5.1905%。
  9、经营情况:松瓷机电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5年度/2025年末的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1-6月/6月末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11、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12、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松瓷机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旭睿科技
  1、被担保公司名称:无锡奥特维旭睿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1年8月2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26P0B61C
  4、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
  5、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葛志勇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软件开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为72.00%,无锡奥睿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12.00%,无锡璟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6.00%,无锡奥睿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10%。
  9、经营情况:旭睿科技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5年度/2025年末的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1-6月/6月末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11、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12、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旭睿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智能装备
  1、被担保公司名称: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6年4月27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1MK2302U
  4、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25号
  5、注册资本:3,641.95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葛志勇
  7、经营范围: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为82.3735%,无锡璟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4.7571%,其他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12.8694%。
  9、经营情况:智能装备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5年度/2025年末的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1-6月/6月末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11、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12、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智能装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科芯技术
  1、被担保公司名称: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2年1月11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7GTGT439
  4、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25号
  5、注册资本:3,250.74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陈进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为73.5866%,无锡奥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7.6906%,陈进持股比例为6.1524%,无锡璟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3.6915%,其他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8.8789%。
  9、经营情况:科芯技术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5年度/2025年末的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1-6月/6月末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11、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12、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科芯技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智远装备
  1、被担保公司名称:无锡奥特维智远装备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3年4月3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CDNGTB4U
  4、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综合技术楼9楼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殷哲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子产品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修理;橡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为70.00%,张学海持股比例为20.00%,无锡璟辉持股比例为5.00%,无锡智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5.00%。
  9、经营情况:智远装备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5年度/2025年末的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1-6月/6月末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11、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12、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智远装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供应链公司
  1、被担保公司名称:无锡奥特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7年1月24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1NC695X0
  4、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葛志勇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子产品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修理;橡胶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上市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9、经营情况:供应链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5年度/2025年末的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1-6月/6月末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11、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12、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供应链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子公司在保理合同项下应向保理公司支付“回购款”、“保理融资款回款”、融资利息(如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和保理公司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署之日始至保理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以上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及具体担保金额以与保理公司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八、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为各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公司均为控股子公司,除上市公司外,其余股东以自然人或公司员工及员工持股平台为主,其资产有限且难以为此事项提供担保;同时,公司能够对相关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进行有效控制,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因此其他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九、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1.45亿元,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包含银行授信担保和保理业务担保)。上述担保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及净资产的比例为16.03%、58.45%。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十、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8月 25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6-070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4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6-06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并将于2026年下半年继续积极推动落实行动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就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2026-06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用途、投向和投资总额,系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和市场需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6-06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考虑了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6-06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等因素,并广泛听取了股东的意愿,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6-06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6-071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10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行政楼 6 楼会议室 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0日
  至2026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9月8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6:00)
  登记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行政楼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登记方式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箱、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9月8日16:00时之前将登记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 3 号行政楼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4111
  电话:0510-82255998
  联系人:周永秀、李翠芬、陶敏燕
  邮箱:investor@wxautowell.com
  (二)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516 公司简称:奥特维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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