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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2026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6-055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5月25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820,393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变动后,公司股本总数由240,743,536股增加至241,563,929股,注册资本由240,743,536元变更为241,563,929元。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增资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对应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内容,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因此,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无须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6-053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但外汇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操作仍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下同)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海外业务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减轻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00万美元(含本数),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300万美元(含本数),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涉及外币币种仅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美元。 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交易对手仅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交易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有效期内交易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批日常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相关合约,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本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且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仍存在风险: 1、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一定的不可预见性,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及操作风险: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可能因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信息系统缺陷、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者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等原因造成一定的风险。 3、交易对手违约风险:交易对手可能出现违约、无法履行合约义务等情况,导致公司面临资金损失等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原则、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信息保密与内部风险控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 2、公司财务部将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交易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将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最大程度降低内部控制及操作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授权执行情况、交易头寸情况、风险评估结果、盈亏状况、止损规定执行情况等。 5、公司董事会指定审计委员会审查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评价与监督,及时识别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充分运用金融工具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以投机为目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会计处理。 ■ 特此公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6-056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2024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相关议案已于2024年11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6日,公司对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12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64)。 3、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70)。 4、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于2024年12月1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二次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及股票增值权第一个行权期归属/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8、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2026年4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6元(含税)。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6月17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和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拟按如下公式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按上述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13.45元/股(=13.72元/股-0.266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调整事由充分,调整程序合法,调整方法恰当,调整结果准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含预留部分)由13.72元/股调整为13.45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行权价格调整、第一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6-059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真实、公允地反映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现对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情况进行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情况 (一)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具体情况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对于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针对持有的非上市股权投资,公司根据被投资公司情况,依据近期融资价格及市场乘数法等估值方法计算公允价值。 公司于2026年1月投资参股翼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华科技”),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026年上半年,翼华科技发生多轮融资。鉴于2026年6月30日公司持有的翼华科技股份的估值结果与公司初始投资时存在差异,结合公司对参股公司翼华科技情况的了解及分析,并结合其报表情况,基于上述股份2026年6月30日的估值结果,公司对持有翼华科技股份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为6,208.01万元。 二、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将增加2026年上半年度利润总额6,208.01万元。 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6-051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维航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和《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52)。 (三)审议通过《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海外业务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减轻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影响,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3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已审议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IoT产品技术升级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8月调整至2026年12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6年5月25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820,393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变动后,公司股本总数由240,743,536股增加至241,563,929股,注册资本由240,743,536元变更为241,563,929元。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增资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对应条款。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 因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影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授予/行权价格(含预留授予)为13.45元/股(调整后授予/行权价格的计算为:13.72元/股-0.266元/股≈13.45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王维航、盛文军、MINGJIAN ZHENG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余董事参与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十)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废处理第一次预留授予因5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6,500股。 本次作废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49人变更为44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王维航、盛文军、MINGJIAN ZHENG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余董事参与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第一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为119,68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第一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王维航、盛文军、MINGJIAN ZHENG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余董事参与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特此公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6-054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IoT产品技术升级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8月调整至2026年12月。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88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4,069.6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810.3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2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054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 1: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总额的部分主要系利息所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 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IoT产品技术升级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8月调整至2026年12月。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当前物联网产业迎来爆发式增长,IoT多模芯片市场需求持续扩容。随着下游行业应用不断深化、AI端侧落地需求快速提升,市场对IoT多模芯片的综合性能要求持续升级,需适配智能家居、智能照明、无线音频、人机交互、游戏电竞、智能穿戴、边缘AI等多元化应用场景的产品迭代与创新需求。 公司在募投项目进行过程中注意到,IoT芯片在性能迭代升级的同时,功耗同步上升,需通过优化制程工艺、升级功耗管理架构等技术手段,兼顾高性能与低功耗核心指标,匹配下游市场的高标准应用需求。 自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持续积极推进本募投项目建设,但随着行业技术快速革新、终端市场需求持续升级影响,项目研发的技术创新性要求、整体研发难度显著提升,导致研发周期延长。为进一步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对在研IoT芯片产品加大技术升级,全面兼容蓝牙、星闪、Matter等主流最新无线通信协议标准,优化提升系统性能与芯片功能完整性,同时持续降低产品整体功耗与生产成本,精准匹配下游客户对多模IoT芯片的高端技术需求。 为严格保障研发质量、夯实产品市场竞争力,确保募投项目合规高效落地,公司结合项目实际研发进展、技术迭代情况及资金使用进度开展审慎评估,决定对本IoT芯片产品技术升级项目予以延期。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IoT产品技术升级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8月调整至2026年12月。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1oT产品技术升级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6-058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19,680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已履行的程序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首次授予351.20万股,预留授予87.80万股(第一次预留授予32.57万股、第二次预留授予55.23万股)。 (3)授予价格:13.45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94人,第一次预留授予49人,第二次预留授予19人。 (5)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表所示: ■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当期激励对象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行权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5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相关议案已于2024年11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6日,公司对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12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64)。 (3)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70)。 (4)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于2024年12月1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二次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及股票增值权第一个行权期归属/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8)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向9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51.2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8月18日向49名激励对象第一次预留授予32.57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2月11日向19名激励对象第二次预留授予55.23万股限制性股票。 ■ (三)本次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 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第一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为119,68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第一次预留授予4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次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授予日为2025年8月18日,因此第一次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8月18日至2027年8月17日。 2、第一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第一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为119,68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第一次预留授予4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第一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具体归属情况 1、授予日:2025年8月18日 2、归属数量:119,680股 3、归属人数:44人 4、授予价格:13.45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注:1、上述表格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中不包含离职而不能归属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44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4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第一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19,680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包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公司自查,除涉股权激励归属事项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行权价格调整、第一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6-057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2024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相关议案已于2024年11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6日,公司对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12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64)。 3、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70)。 4、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于2024年12月1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二次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及股票增值权第一个行权期归属/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8、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废处理第一次预留授予因5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6,500股。 本次作废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49人变更为44人。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行权价格调整、第一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6-052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88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4,069.6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810.3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2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054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052.68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其中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54,819.73万元,2026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232.95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4,028.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扣除承销商费用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8,279.0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高于募集资金净额2,468.67万元,主要为除承销商费用外的其他发行费用,已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2、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募集资金账户的活期余额,不包含现金管理产品余额。3、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按照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如下: ■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6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2026年4月,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开立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账户号:811020101280166952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科技支行(账户号:300542732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账户号:21651010010012922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账户号:574909051110008)的四个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及子公司办理了以上四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WiFi以及多模产品研发以及技术升级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8月调整至2027年8月。保荐机构国投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等额置换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一般户及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基本户、一般户及承兑汇票支付以募集资金投入的募投项目的人员及材料费用,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26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金额为2,494.32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截至本报告披露时止,无线音频产品技术升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公司已对无线音频产品技术升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结项。后续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继续投入项目建设。 公司代码:688591 公司简称:泰凌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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