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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120 公司简称:肯特催化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含税)。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90,4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6,160,000.0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项飞勇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20 证券简称:肯特催化 公告编号:2026-037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根据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6年6月30日,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4,420,564.19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90,4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6,16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股东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的议案》。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及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即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下,董事会可以在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公司2026年上半年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限额内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前述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2、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利益、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120 证券简称:肯特催化 公告编号:2026-038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 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嘉兴附加值青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更名为:杭州附加值青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附加值青山”)持有公司股份3,383,3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其一致行动人嘉兴崇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崇山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666,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附加值青山、崇山投资系杭州附加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49,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8%。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股东附加值青山基于企业自身资金需要,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9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712,000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附加值青山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附加值青山于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8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2,712,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20 证券简称:肯特催化 公告编号:2026-035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8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7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项飞勇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90,4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616.00万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7.89%。 鉴于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证券事务管理组织架构,高质量做好证券事务管理工作,提升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聘任陈莎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陈莎莎女士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良好,具有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需的相关知识、能力和工作经验,不存在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等情形。陈莎莎女士的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二路617号12号楼9楼 联系电话:0571-83888881 传真:0571-83888881 电子邮箱:stock@chemptc.com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陈莎莎,女,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硕士学位,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职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事务部。 陈莎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120 证券简称:肯特催化 公告编号:2026-036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将2026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上表中,水溶液产品的产量和销量全部折百计算;产量含自用量,销量系对外销售量。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五、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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