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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0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2026年7月2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本次共为97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股份221.2354万股,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7月6日上市流通。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42,253,858股变更为1,044,466,21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42,253,858元变更为人民币1,044,466,212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鉴于前述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的变化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在创业板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公司董事会同时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9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2026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2026年度向关联方COBCO S.A.(以下简称“COBCO”)采购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不含税);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2026年度向关联方湖南中伟金能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伟金能”)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人民币26,500万元。关联董事邓伟明先生、陶吴先生、邓竞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表格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COBCO S.A. 1.基本情况 ■ 说明:CNGR Morocco New Energy Technology由新加坡中伟中矿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持股100%,新加坡中伟中矿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由新加坡中伟新能源科技私人有限公司持股100%,新加坡中伟新能源科技私人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邓竞先生过去12个月内曾在COBCO担任董事一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COBCO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二)湖南中伟金能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中伟金能为公司董事邓竞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采购商品以及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等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双方之间的合作可以发挥各自在技术、市场及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二)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预计金额,待每次实际交易发生时,由交易双方根据具体交易内容签署相关合同,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具体合同约定执行,在本次审议通过的预计金额范围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影响 公司此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交易价格依据行业标准、市场价格等公平、合理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增加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基于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需要,依据公平、合理原则,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8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2,895,789.7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21,779,317.45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6,551,707,995.86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312,805,644.27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数据孰低原则,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312,805,644.27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提出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数(以下简称“总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以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1,014,633,340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85,560,669.20元(含税)。自本公告披露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前述总股数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情形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现金分红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现金分红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其中A股股息以人民币支付,H股股息以港元支付,汇率以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分红方案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对人民币平均中间价折算。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中期分红方案。 四、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7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26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6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十人,实到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邓伟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等公告。 (二)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公告。 (三)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数(以下简称“总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以本次中期分红方案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1,014,633,340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85,560,669.2元(含税)。自本次中期分红方案披露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前述总股数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情形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现金分红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现金分红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其中A股股息以人民币支付,H股股息以港元支付,汇率以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分红方案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对人民币平均中间价折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等公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邓伟明先生、董事陶吴先生、董事邓竞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2026年度向关联方COBCO S.A.采购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不含税);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2026年度向关联方湖南中伟金能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人民币26,50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等公告。 (五)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发公司A股或H股股份新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潜在战略布局或项目投资需求、优化公司股东结构及补充日常运营资金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予发行公司股份的新一般性授权以取代现有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即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包括A股及H股,不包括库存股份)20%的A股及/或H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可认购公司A股及/或H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新一般性授权”)。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规的规定,即使获得新一般性授权,若发行A股股份仍需获得股东会批准。具体授权如下: 1.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A股及/或H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可认购公司A股及/或H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类似权利”),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或类似权利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1)拟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 (2)新股的定价方式及/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3)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 (4)向现有股东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及/或 (5)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利的售股建议、协议、购股选择权、转股权或其他相关权利。 2.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前述第一段所述新一般性授权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A股股份及/或H股股份的数量(不包括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于本议案获股东会通过时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包括A股及H股,不包括库存股份)的20%。 3.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本议案第五段所述授权有效期内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A股及/或H股或类似权利,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配发、发行及处理等工作。 4.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取得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适用),行使新一般性授权。 5.新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日起至下列两者中较早的日期止: (1)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或 (2)公司股东于股东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议案所授予董事会的新一般性授权之日。 6.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新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发行及处理任何新股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7.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新股配发时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做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42,253,858元变更为1,044,466,212元,公司的股本总数由1,042,253,858股变更为1,044,466,212股;同意就前述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同时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等公告。 (七)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2026年半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22,866.98万元,减少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总额22,866.98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等公告。 (八)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等公告。 (九)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参股公司SSP提供财务资助,加快推进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强化煤质检测与源头质量管控。本次公司向SSP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680万美元,各股东对其均为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等公告。 (十)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H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H股招股章程所载的公司业务实质概无重大变动,建议变更H股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用途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更有效地运用其财务资源,以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及经营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将持续评估未动用H股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的使用计划,并在必要时修订或修改该计划,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并努力提高本集团的业务表现。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H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等公告。 (十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等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1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2026年半年度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为22,866.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对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按两者的差异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和直接用于出售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税金后确定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销售费用和税金后确定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预付款项减值 公司定期或每年年度终了时,对预付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预付款项减值准备。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定期或每年年度终了时,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半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22,866.98万元,减少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总额22,866.98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和原因合理、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3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按34%的持股比例向PT Sinerai Setia Pratiwi(以下简称“SSP”)提供不超过68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10%,借款额度在协议有效期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各股东对其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且被资助对象履约能力良好,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为保障参股公司SSP的正常生产经营,强化煤质检测与源头质量管控,各股东拟按出资比例向SSP提供资金支持。公司(或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下同)拟按34%的持股比例向SSP提供不超过68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不超过10%,上述借款额度在协议有效期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以上被资助对象未提供担保,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且被资助对象履约能力良好。 (二)审议情况及其他说明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PT Sinerai Setia Pratiwi (1)基本情况 ■ 说明:香港创途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PT Sinerai Setia Pratiwi成立于2026年6月11日。截至2026年7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427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92万元;营业收入为零,净利润为人民币4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SSP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4)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对SSP提供财务资助为零,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况。 (5)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 经查询,SSP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按34%的持股比例向SSP提供不超过68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10%,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借款额度在协议有效期范围内均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与SSP尚未签订相关借款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SSP为公司参股公司,对其投资属于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重要举措,为满足参股公司资金周转及经营资金需求,强化煤质检测与源头质量管控,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公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加强对SSP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且本次财务资助其他股东均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的标准收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参股公司SSP提供财务资助,加快推进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强化煤质检测与源头质量管控。本次公司向SSP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680万美元,各股东对其均为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经审议,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向参股公司SSP提供财务资助,可以加快推进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强化煤质检测与源头质量管控;同时,公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加强对SSP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且本次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均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39,591万美元。本次若按680万美元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0,271万美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58%;不存在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4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H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H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及行业宏观环境,为提高H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变更原H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H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基本情况 有关H股募集资金所得款项净额的原定分配、所得款项净额的经修订分配、截至2026年6月30日已使用的所得款项金额及未使用所得款项金额的详情请见下表: 单位:港币百万元 ■ 附注: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变更H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原因 受全球动力电池行业结构性变化影响,动力电池市场呈现多元技术并存的增长格局。其中三元材料凭借优异的能量密度优势,稳固占据中高端乘用车动力电池核心市场,维持稳定的市场需求与发展空间;与此同时,磷系材料凭借成本、安全性、循环寿命的综合竞争优势,除动力电池领域持续渗透外,受益于全球储能产业的高速发展,市场增长潜力与想象空间大幅提升,行业结构变化使得公司磷系一体化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显著提升。 根据SNE Research发布的2026年上半年行业数据,全球动力电池装机总量整体保持稳步增长,市场增量呈现磷酸铁锂电池与三元电池互补增长态势,其中磷酸铁锂电池成为市场增量的核心贡献力量,行业多元化技术发展趋势明显。公司此前规划的韩国一期项目,主要服务韩系电池厂客户,终端市场聚焦欧美中高端车载领域。近年来全球动力电池产业格局加速重塑,全球电池企业竞争白热化,韩系电池厂商全球装车市场占比有所回落,终端客户增长弹性收窄,项目后续订单承接、市场拓展及规模化盈利的不确定性有所提升。同时,海外区域市场政策、贸易及产业竞争环境持续变动,导致韩国一期项目的投资回报效率、落地灵活性相对受限。基于审慎经营及价值最大化原则,为优化公司整体投资布局、聚焦高确定性、高增长赛道,公司决定暂不推进本次韩国三元前驱体新建项目。需要说明的是,本次项目调整仅为区域产能布局优化,并不影响公司三元材料业务的整体发展,公司凭借成熟的技术积累、稳定的全球客户资源,将持续稳固三元材料中高端市场份额,实现业务稳健经营增长。 当前磷酸铁锂材料在海内外市场的应用场景持续拓宽,除大众化动力电池场景外,全球储能行业景气度持续攀升,带动海外磷系材料需求高速增长。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显示,2026年上半年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出口增速大幅增长,海外市场渗透势头迅猛。行业普遍预期,至2030年全球磷酸铁锂材料对应动力及储能领域需求将持续放量。公司坚持多元化技术与产品布局路线,在稳固三元材料中高端市场优势、保障三元业务稳定增长的基础上,拟新增磷酸铁锂产能布局,可深度绑定中国、韩国等全球主流电池企业,快速切入高速增长的全球储能市场,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提升整体综合竞争力与盈利空间。 基于上述最新市场变化,本公司认为,韩国一期项目所对应的市场环境较制定原全球发售所得款项使用计划时已发生变化,因此决定现阶段暂不推进韩国一期项目。 公司始终坚持镍、钴、磷、钠四系新能源材料协同发展的战略布局,并持续推进不同材料体系的协同发展。在镍系、钴系前驱体保持全球领先市场地位的基础上,公司正积极拓展磷系、钠系等新能源材料业务。本次变更H股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用途并不改变本集团的长期发展战略及镍系材料业务的发展方向,而是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不同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后,对现阶段所得款项配置及资本投入优先次序作出的调整。 贵州地区拥有丰富的磷矿资源,将资金用于开阳磷矿开发及下游磷酸铁、磷酸铁锂项目,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从上游磷矿资源开发、磷化工至磷系新能源材料生产的一体化产业链,提升磷资源保障能力及产业链协同效应,并进一步增强磷系材料的成本竞争力。因此,本次变更H股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用途与公司「资源开发-材料智造-全球循环」的产业生态战略相契合。 磷系一体化产业三期项目为本集团现有磷系新能源材料产业链的进一步建设项目。根据目前规划,该项目包含三个位于贵州并处于建设阶段的并行推进项目,其中:(i)第一阶段主要建设采用「铁红法」生产工艺的磷酸铁锂生产设施,预计于2027年建成投产,届时将新增年产能约50,000吨;(ii)第二阶段主要建设采用「磷铁法」生产工艺的磷酸铁锂生产设施,预计于2028年建成投产,届时将新增年产能约150,000吨;及(iii)第三阶段主要建设磷酸铁生产设施,预计于2027年建成投产,届时将新增年产能约200,000吨。上述三阶段项目相互补充、协同推进,不仅能实现上游原材料(磷酸铁)与下游正极材料(磷酸铁锂)的内生配套,降低生产成本,亦可通过不同工艺路线的组合,丰富产品矩阵并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 2026年上半年,公司磷酸铁产品满产满销,总产出9.6万吨,根据ICC鑫椤信息统计,2026年上半年公司出货量扣除行业自供产量外,外销市场销量第一,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相较于海外三元项目较长的建设及爬坡周期,国内磷系一体化项目已具备一定产业基础,且相关市场需求及项目实施路径较为明确。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市场需求、项目建设进度及预期效益,公司认为,现阶段优先投入建设及利用位于中国贵州开阳的磷矿及磷系一体化产业项目具有较高的项目实施确定性,有利于加快项目建设及提升所得款项的使用效率。 基于上述因素,公司拟将H股全球发售所得款项优先配置至现阶段确定性更高、产业协同效应更强及资金效用更为显著的项目。公司认为,变更H股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用途有利于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及时优化资本配置,在保持镍、钴、磷、钠四系材料长期战略布局不变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及效益,实现募集资金价值最大化。 三、变更H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对本公司的影响 招股章程所披露H股发售所得款项的计划用途乃基于本集团于招股章程的最后可行日期对当时及未来的市场状况作出的最佳估计而制定。为此,董事会不时对全球及本地经济状况的发展趋势进行评估,以厘定所得款项净额最为有效的用途。本次变更H股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用途是根据公司项目投入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能够有效优化公司经营及盈利结构,高效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H股招股章程所载的公司业务实质概无重大变动,建议变更H股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用途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更有效地运用其财务资源,以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及经营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将持续评估未动用H股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的使用计划,并在必要时修订或修改该计划,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并努力提高本集团的业务表现。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变更H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变更H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5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 公司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9:15-15:00; 公司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A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公司H股股东可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形式参与本次股东会(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H股相关公告)。 6.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10日 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股东会相关通知;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运达中央广场B座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2.特别提示 公司对上述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和信函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或邮件须在2026年9月15日14:30之前送达公司。(来信请寄: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567号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B座11楼,邮编:410000;电子邮件请发送至:cngrir@cngrgf.com.cn)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6年9月15日12:00-14:30。 3. 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运达中央广场B座11楼会议室。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股东会开始前两个小时到达召开会议的现场登记。 5. 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56-3238558 传真:0856-3238558 邮箱:cngrir@cngrgf.com.cn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567号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B座11楼 6. 会务费用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H股股东 公司H股股东有关安排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H股相关公告。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919”,投票简称为“中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附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2.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法人股东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2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6 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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