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26-02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 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内剩余资金10,007.1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方正证券承销保荐出具了核查意见。2026年1月21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详见《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2、重大诉讼进展 (1)公司于2026年1月5日、2026年2月14日披露了成都农商行诉升达集团、江昌政、江山、陈德珍、广元升达、达州升达、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进展情况。公司不服四川高院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在最高院的主持下,与成都农商行达成公司向其支付5,000万元和解。最高院再审判决对双方的和解协议予以确认。本报告期,公司已经履行完毕。详见《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2026-021)。 (2)公司于2026年2月5日披露了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情况。公司涉及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371宗,涉及诉讼金额总计1.79亿元。其中诺安资管案公司胜诉;195宗已审结,并进入执行程序;耿会云等69宗案件,除撤诉的2宗外,其余67宗已进入二审程序;赵延学、赵毅明两案也进入二审程序;101人发回重审的案件中,和晓云等13人撤诉,秦京春等19人和解,其余刘德芬等69人已进入二审程序。详见《关于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2、2026-005)。 (3)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11日披露了子公司贵州中弘达诉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质押合同纠纷一案的进展情况。贵州中弘达不服福建省高院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最高院已驳回贵州中弘达的再审申请。详见《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2026-009)。 (4)公司于2026年1月6日披露了富嘉租赁诉公司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一案的进展情况。二审法院判决公司就升达集团、广元升达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的20%向富嘉租赁承担赔偿责任;目前,此案已进入执行程序。详见《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3、子公司重大事项 2026年8月,子公司榆林金源法定代表人由周科变更为安强。 以上部分案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文书、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了会计处理。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在积极准备部分案件的诉讼事项,相关会计处理结果及相关公司公告,不构成本公司在相关诉讼及执行案件中对不利于本公司的事实情况的确认,也不构成本公司在相关案件中放弃权利或产生任何减损本公司权利主张的效果,案件相对方无权以公司的会计处理结果为由对抗本公司在诉讼执行案件中所提出的权利主张。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26-030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8月24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赖旭日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7)、《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8)。 (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9)。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26-029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38号)《关于核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通过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9,008,267股,每股发行价为6.99元/股,募集资金合计761,967,786.33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6,636,353.2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5,331,433.0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16日到位,并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川华信验(2016)2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26年上半年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说明: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其中5,011.74 万元用于履行债务和解。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6年6月3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与本公司、方正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彭山县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三方监管协议与主管部门下发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均得到严格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募集资金共计10,007.1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的拓展需求。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因公司涉及诉讼等相关问题,募集资金账户已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