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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材料 公告编号:2026-04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53,407,51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甘肃上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俞 锋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材料 公告编号:2026-048 甘肃上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劵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中期票据,并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及2025年7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科技创新债券注册情况 2025年10月11日,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958号),同意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注册有效期为2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二、本次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情况 2026年8月19日,公司成功发行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现将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 经核查确认,本公司未直接认购或者实际由本公司出资,但通过关联机构、资管产品等方式间接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认购资产支持票据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情况除外。 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认购,本公司不存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关联方通过资管产品等方式间接参与认购的情况。 公司本次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材料 公告编号:2026-045 甘肃上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8月21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0日以邮件和书面传递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26年8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摘要公告编号:2026-046)。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的财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能够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6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64,064,805.30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9,737,711,438.83元,公司母公司的单户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15,189,404.31元。 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持有股份15,987,940股,根据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规定,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故本次半年度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为953,407,510股。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资本支出计划的资金需求情况,拟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以本次半年度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953,407,51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9,684,979.07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利润(不含本期投资业务的浮动收益)的96.97%。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和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具体方案,故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26年8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上峰材料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材料 公告编号:2026-047 甘肃上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甘肃上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和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具体方案。 根据上述授权,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已提交公司于2026 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具体方案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6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64,064,805.30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9,737,711,438.83元,公司母公司的单户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15,189,404.31元。 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持有股份15,987,940股,根据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规定,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故本次半年度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为953,407,510股。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资本支出计划的资金需求情况,拟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以本次半年度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953,407,51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9,684,979.07元(含税)。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发生如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方案制定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现状及盈余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并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上峰材料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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