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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截至2026年6月30日,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2,224,79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8%。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52 证券简称:可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2人)。 会议由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朱春华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2026年8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8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首席执行官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凡梦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52 证券简称:可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周博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周博女士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周博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周博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在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经理)朱春华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监聘任工作。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凡梦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周博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周博女士将按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博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周博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笃行,在公司的资本运作、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期间所做的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关于董事长、首席执行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事项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在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经理)朱春华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监聘任工作。 四、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首席执行官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凡梦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凡梦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凡梦莹女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 1、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与信息披露相关的工作经验,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3、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1、提名委员会审核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凡梦莹女士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认为凡梦莹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首席执行官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凡梦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凡梦莹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完成测试,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通过。 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炎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证明,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57688197 传真号码:0512-36603738 电子邮箱:ir@sz-hiragawa.com 联系地址: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1号5号房 邮政编码:215300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附件: 凡梦莹女士,198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书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7年9月至2023年1月担任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2月起就职于公司证券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凡梦莹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 张炎女士,199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2023年5月起就职于公司证券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张炎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3052 证券简称:可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充分评估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6年半年度冲回以前年度已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55.07万元。 2、对存货按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账面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2026年半年度存货计提跌价损失407.60万元。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46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半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直接计入2026年半年度当期损益,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53.99万元,上述计提减值准备系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未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已在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反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52 证券简称:可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可川科技”)董事会编制了本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7,2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4.68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9,649.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796.00万元。前述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2022年9月29日汇入公司在中信银行昆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331001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2026年半年度内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1,072.77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45,028.9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77.46万元,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全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将结余资金9,335.5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2026年6月30日,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9,331.2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2年9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2年9月,公司连同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德裕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昆山支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千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2025年3月因聘请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和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因此,公司、南京证券于2025年4月分别与存续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千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千灯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共有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千灯支行账号2010020112436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昆山支行账号8112001012900682598,已于2025年3月注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昆山支行账号811200101260068259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账号89070078801300002855,分别于2026年1月、3月注销,账户余额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 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77.46万元。除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外,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0万元。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本表中“募集资金总额”52,796.00万元系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注4:本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5:公司功能性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厂房先行转固,2025年底前生产设备陆续投入使用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产能爬坡阶段产能利用率不足,且市场竞争使得产品售价下调,故项目运行初期出现亏损,实现效益亦低于预期。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的议案》,将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变更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4、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授权期内,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32,695.00万元,累计赎回232,695.00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银行理财产品余额0万元。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于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17日、2025年1月7日、2025年3月12日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后,在未及时披露上述产品到期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下,公司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已于2025年7月15日将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募集资金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予以披露。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公司代码:603052 公司简称:可川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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